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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他俩这般“难舍难分”,前来救主的助理——魏平默默转身,自觉地回避掉老板的艳色私事,两耳不闻身后事。
他跟在纪仲年身边这么多年,从未见过纪仲年和哪个男的走得这么近,就是女人也很少。
现在凭空冒出只“黑马”,说不定,这位被称作“变态”的林先生真能一物降一物,把纪总给治得死死的。
“......林斯你能不能改一改这死缠烂打的臭毛病?”纪仲年费了吃奶的力气才把林斯从自己身上扒拉下来。
林斯含情脉脉地看他,“不改,改了就追不上老公了。”
“谁当你老公谁倒霉三辈子。”
“你怎么这样骂自己啊?来,让老婆我亲你一口。”
说时迟那时快,林斯朝着纪仲年一个猛扎,用尽全身力气,火热地扑向前去,对着纪仲年的嘴角就是一个盖章。
“咪啾!”
林斯快速地在纪仲年的唇上留下了一个爱的烙印。
这流氓耍得可谓是值了。
被占便宜的纪二少惊愕了,恐同症彻底被激发。自己是被一个变态给亲了吗?!
他顶着个熟透的大红脸,急忙擦掉自己嘴角上的口水,还扬手给了林痴汉的脑门一个十成功力的巴掌。
“滚!”这骂声震慑整个贫民窟。
被扇脑门的林痴汉丝毫不觉疼,他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嘴唇,乐呵呵地发着骚,心里却不知为何,又开始鼓鼓胀胀地泛着酸。
他像个目送丈夫登上远洋船舶的妻子,注视着纪仲年头也不回地上了那辆车,关门的声音就跟说“滚”的声音一样大。
车后轮扬起漫天灰尘,呛了林斯一鼻子。
“可真够绝情的......”他嘴里嘟哝着,心里倒不是真的埋怨。
上一辈子,林斯也曾站在这个地方。
抬头是漫无边际的漆黑苍穹,低头是逐渐驶远的车子,他站在清冷的家门前,目送那不知会否归来的纪仲年。
*
日子仍是要过的。
纪仲年走后,林斯这狗窝忽然显得空荡荡,他一个人住在这冰冷的屋子里,再次将自己活成了一条咸鱼。
他时常会盯着墙上的日历,碎碎念上面的数字,盼望时间能流得快一点。
一天、两天、三天......一周、两周、三周......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掰着手指头算会快一点吗?还是采一朵清荷掰花瓣会快一点呢?亦或是,钻进被窝里想着纪仲年撸会快一点?
之后的时光里,相思归相思,林斯还是重新振作起来,恢复了他单身青铜汉的生活,每天游手好闲,在贫民窟里晃晃荡荡无所事事。
没钱了就捡几个破烂换饭吃,到池塘边打打水漂当做是消遣。时不时与贫民窟里的混混们扭打成堆,与街上的流浪狗大战一场。实在无聊了,就在榕树头下打打牌,被出千的人坑得一个子儿都不剩。
——纪仲年不在,他好像就没有乐子。
其实对于林斯来说,重活一辈子最不适应的……就是得在这个破烂的贫民窟里生活。
上一辈子,他和纪仲年在一起后,那只傲娇的纪老爷虽然看似对他百般嫌弃,但还是把他宠得跟个掌上明珠似的,林斯住在豪华的纪家大宅里,要什么有什么,只需当个锦衣玉食的少奶奶。
这一朝,重回充满垃圾和垃圾人的地方,实在叫他住不惯。
熬啊熬,日子伴着油烟过。天气已入了初秋,挂在树头的叶子半绿半黄,将掉未掉。
这日,王阿婆提着半袋黄瓜上门,顶着一副笑得不寻常的嘴脸,嘻嘻地找林斯讲闲话。
“阿斯,你家那个帅小伙呢?”
“谁?”
“住你家那个,生面孔。”
之前夏令时节,王阿婆有次路过林斯家,无意间发现藏了个脸生的帅哥,高大英俊,肩膀宽得像一张裁衣板,看上去很适合当孙女婿。
这一入秋,她那孙女就成年了,于是王阿婆迫不及待,眼巴巴地上门来问亲。
林斯将黄瓜在身上擦两擦,直接塞进嘴里啃了起来,咔嚓卡擦的特别爽口多水,边嚼边说:“他不是这里的人,是东城的。早走了,你别想了。”
“啊?”王阿婆顿时愁眉苦脸,拍着大腿叹道:“可惜咯,我还想把我孙女介绍给他......”
“省省吧,他有对象了,”林斯活在自己的意淫中,随手一撩额边的头发,极其不要脸地说,“他那‘老婆’可靓了,模样那叫一个顶呱呱,所以他不会看上你孙女的。”
“......”王阿婆哼哧着,默默拿回了自己那半袋黄瓜,还给袋口扎了个死结。
如果此刻正在董事会上舌战群雄的纪二少知道,自己正因为百里之外某位痴汉的吹牛而多了个同性别的“夫人”,一定会气得派人远赴此地把这位林痴汉给毒哑。
前来做媒的王阿婆走后,自封靓仔的“纪夫人”独自坐在屋前的青板石上,光着两只赤脚板,手里拿着半根吃剩的黄瓜晃啊晃。
背景是贫民窟里明明灭灭的的灯火,周遭吹过断断续续的风,他一个人望天望地望空气,心里想的除了是纪仲年,还是纪仲年。
他林斯本就没出息,在他咸鱼的一生中,所能获得最大的出息就是纪仲年。
如今这出息跑远了,也不知道会不会回来。
望完了门前的臭水沟子,就望望远山的星,可无论眼睛望向哪里,似乎都能看见纪仲年的影子。
他时而想念仲年,时而想念纪二少,时而想念喜欢的人。
作者有话说:
纪二少会把老婆接回去的:)
第13章 那个男人来接我了
这天,咸鱼林斯正在家里躺尸,他翘着个姿势难看的二郎腿,左手一杯热腾腾的清茶,右手一把咔吱脆的瓜子,虚度着这极度无聊又思念难耐的时光。
瓜子壳的残骸撒遍地面,易拉罐和发了霉的香蕉皮相得益彰,再加上躺在床中央那个快四肢退化的林变态,恰好构成了一幅完完整整的垃圾图。
屋外忽然响起了一些动静,类似于石磨压黄豆的嗤吱声,是林斯以前在王阿婆那家豆浆店里听过的。
他好奇,走出门去,想看看究竟是哪个神经病在他家门外磨豆浆,便看见一辆黑色的迈巴赫横跨门前,那车轮碾过布满砂石的平地,便发出了石磨压黄豆的声音。
这车明显是普通人买不起的,与这破烂的贫民窟背景格格不入,嗯,纪仲年倒是有一辆一模一样的。
主驾驶的车门打开,一个身着黑西装、黑皮鞋的男人走了出来,发型梳理得平整妥帖,走路的姿态挺肩抬头,犹如受过训练的军人,就是面上的表情略为古板。
此人是纪仲年的助理——魏平。
“林先生您好。我姓魏,是纪总的特助。上次,我们见过的。”
“......好久不见,”林斯愣愣地摆了摆手。
魏助理彬彬有礼,意简言赅:“纪总派我来接您回去,请您尽快收拾一下,我在这里等你。如果有需要帮忙的,您可以随时开声叫我。”
挠着头怔了半天,林斯将脑袋斜斜一歪,问了个造作的问题:“纪仲年呢,他怎么不来?”
魏平道:“纪先生他公事繁忙,暂时腾不出时间。”
这句话很好很委婉地将纪仲年的意思传达给了林斯:我来接你了,但你还没重要到能让我亲自动身的程度。
林斯明白了,耸了耸肩,又问魏平:“他最近还好吗?”
魏平颔首,“纪总他很好。”
一句“很好”就足以让林斯悬了一百个日夜的心放下来。他天天想着纪仲年,无非就是希望这位二少爷能平安顺遂。
感慨了半晌,林斯才稍稍迟钝地意识到,自己这是要去见纪仲年了,他当即仰天长笑——
“纪!仲!年!我就知道你心里是有我的!”
魏平皱了一下鼻子。
自嗨了一轮后,林斯兴奋地转身回屋,蹦蹦跳跳如同精神小伙,去收拾自己为数不多的家当。
但不得不说的是,他确实一穷二白,全副家当几根手指就能数完。收拾完一大堆破烂后,他能带走的东西两个背包就能装下。
魏平帮他把行李放进车后箱,打开车门请他上车,林斯抬腿就往里蹦,欢快得就像新娘上花轿。
车辆徐徐发动,破烂的贫民窟逐渐被抛在了后面,林斯心情雀跃,不禁开启了自己的话痨本质,主动与魏平搭话。
“我还以为纪仲年会亲自来接我,他明明想来的啊,怎么不自己来......啧,死傲娇。我都没让他用八台大花轿迎我,太高调了也不好。这么久没见......我还怪想他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命苦,这是多少个秋天没有见到我的纪老爷了啊。”
魏平把控着方向盘,颇为无语地听着这小子一通嘴炮,终于明白他老板为什么对他说“无论那小子放什么屁你都不用管他,实在忍不了就用布把他那张嘴给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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