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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深深地盯视着对方的眼睛,一个是热情希冀,一个是自傲淡漠。

    上帝有时是个公平的小孩,他玩游戏时会在天平两侧放置相同重量的东西,以保持故事能够发展下去——

    左边,是一张夹在戏剧中的预言牌;右边......则是一个无法被掌控的命运齿轮。

    第11章 我要走了

    纪仲年是个天性谨慎的人,落难之后,他被迫藏身在环境恶劣的贫民窟里休养生息,看似苟活着,其实从未断绝过跟外界的联系。

    每天早上十点,他会准时问林斯借用手机,然后向某个账户发出一条加密的邮件,顺带看看网上有没有纪氏集团的新闻,随时留意他哥纪霄的动向。

    林斯猜测,他那封邮件应该是发给魏平的。

    魏平是跟了纪仲年很多年的助理,堪称他工作上的左右臂,上辈子纪仲年落难之后,就是靠着和魏平私下联系,才一直保持对集团的关注和对他哥的反向监视。

    就目前为止来看,林斯发现事情的走向和上辈子差异不大,当中一些细节他也记不清了,但就总体来看,一切几乎是沿着相同的轨迹发展而去。

    他按着日子算了算,纪仲年也差不多要离开了。

    *

    贫民窟里的人穷,穷人都没什么消遣,所以过了夜晚十点之后,这里到处皆寂静无声,空荡的街上摊铺收尽,杳无人迹。

    这晚临睡前,纪仲年蹬了睡在他旁边的林斯一脚,淡淡道:“变态,我明天要走了。”

    “啊......”林斯茫然地张了张嘴,最后想说的还是没说。

    这段时间里,他其实一直做着离别的准备,毕竟上辈子纪仲年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离开的。

    “纪老爷你行行好......做一回善事,救济一下我这个发春的人好不好?我浑身难受,心里也难受,需要抱抱你才能好。”

    林斯将手从被子里抽出来,揽着纪仲年的腰使劲摇晃,就像在摇一棵结满好果子的树,差点把纪仲年的隔夜饭都给晃吐了。

    “恶心!”纪仲年骂道。

    “就抱一下,不恶心。”

    纪仲年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愤怒地曲起手指关节,把林变态的脑壳敲得邦邦直响。

    林斯被当成木鱼这般敲,还是坚持不懈地缠着,非要在这最后一晚向他男人讨个抱抱。

    在双方拉锯将近一个小时后,纪仲年终于体力不支放弃抵抗,呆滞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而林痴汉则像一条坚韧无比的百年老树根,手脚并用,牢牢地将自己缠在纪仲年身上,绑上个解不开的大死结。

    “纪仲年,你会舍不得我吗?”

    “不会。”

    “你回去之后,会想起我吗?”

    “不会。”

    “你会记住我这个变态吗?”

    “不会。”

    三问三不会,在铁石心肠这件事上,纪二少果真从不让林斯失望,他巧妙地将敷衍和嫌弃合二为一,戳得林痴汉的心千疮百孔。

    “咱俩都要分开了,你就不能说些好听的,让我高兴高兴?”林斯不甘心。

    纪仲年侧头看他半晌,仿若从林痴汉那双眼睛里看到了一丝蒙尘的光,类似于落寞,他发现自己的心颤了颤。

    嘴巴微张半分,他正想施舍几句好听的,林斯就自我挽尊地抢话了——

    “哎不会就不会吧,反正我也习惯了。”

    纪仲年咽了一下忽然哽住的喉咙,把要说的话吞了回去。

    兀自收回心酸的目光后,林斯滚动两下泪湿的眼珠子,给自己造了个台阶下:“纪仲年,我不知道我们会不会再见。那就希望你......以后一切都好,万事顺遂。”

    说完,这痴汉竟主动松开了手脚,放过被缠得血液不循环的纪仲年,轻轻叹息一声,融在这寂静的黑暗之中,充满了为爱放手的诗意。

    他翻过身去,用被子把自己给裹上了,只露出半个毛乎乎的后脑勺,看起来非常孤独。

    纪仲年:“......”

    他抬了抬手,想去呼噜一把那沮丧的发顶,悬在半空将落未落。

    可最终,纪仲年还是将手收回了,连带着小小冒头的同情和怜惜。

    破天荒地,他发现自己竟然对一个同性别的人产生了名为“心疼”的感觉。

    躺在床上等待入睡的时候,纪仲年回溯这个月的混乱时光,记忆里的片段在脑中飞快地滚动,转眼如白驹过隙。

    事实上,除了这次因为逃命而误入贫民窟,他从前未曾来过这个地方。

    住在这里的一个月,他见过许多在东城没有见过的世间百态——

    有几个孩子分一颗糖的,裹在破布里用砖头敲碎,然后猜石头剪刀布决定谁拿最大的一粒;有一家丧事几家操办的,例如前街那户独居老人死在家里,白事都是几位邻居给凑的。

    世上有好人也有坏人,贫民窟里滋长许多恶徒,也有些居民们不过是安分守己地活着。正如他们繁华的东城,富豪贵族和高端知识分子遍地,却也有不少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垃圾。

    而现在,沉沉睡在他旁边的这位林变态......纪仲年想,这人大抵也是有几面性。

    ——贪财、痴汉、猥琐,却也真诚、善良,还有一颗极度惹人厌烦的真心。

    不想了,想来也没多大意义。纪仲年也翻了个身,闭上眼睛。

    临别的这一晚,月明星稀乌鹊南飞,似乎别无二致。

    他们与贫民窟里的其他人一样,安静地睡在自己的小盒子房里,不吵闹。

    如平时那样,纪仲年的睡眠并不深,若是旁边的林斯动了他一根头发,他定能立马醒来,然后一脚把这个变态给踹开。

    但今晚,他像是默许了些什么,林斯竟能整个人窝在他怀里睡都没被他发现。

    ......实属世界奇迹。

    小呼噜轻轻绵绵,林斯发出浅浅的鼾声,就这样被纪仲年搂着,惬然地做了一整晚的美梦。

    第12章 可真够绝情的

    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里,有辆黑色的迈巴赫缓缓驶入贫民窟,就像潜入这里的造访者,低调无声地停在林斯家门口。

    “苟富贵勿相忘,纪老爷,您可千万别忘了鄙人呐!待你打败反派之后,要记得回来找我。”

    林痴汉斜斜地倚在门边,时而撩拨头发,时而抚弄腰肢,摆出一副缠缠绵绵与君相送的凄苦相,看得纪仲年脑壳突突疼。

    舔狗与被舔者的关系往往是不对等的,甚至是云泥之别。此刻,面对爱慕者的深情款款,纪二少只眸色冷漠,一言似刀,“我一出这里就忘了你。”

    林斯:“......”

    幸好幸好,林变态的心脏早已百炼成钢,他不但没有被打击到,反而用手捂着自己拼命上翘的嘴,娇羞地对着纪仲年挤眉弄眼,“哼,嘴硬心软的男人。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找我的。”

    “......神经,我巴不得早点甩掉你这个变态。”

    对此等厚脸皮的痴汉,纪仲年自是傲慢和不屑,但他表现的似乎又与他嘴里说的不一样——

    眼睛明明都瞥到一边去了,眼角漏出来的余光却不自觉地扫向林斯。

    他看见了这痴汉脸上满满的不舍得,明亮黑色的眼眸极为深邃地将他凝视,就像桃花潭水深千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俩有着什么前世今生的牵绊。

    弄得纪仲年这硬如磐石的心忽然软了一下,跟被熨斗熨过差不多。

    他还在愣神,猝不及防间,林斯突然一蹦子跃进他的怀里,手脚并用,像只死皮赖脸的树袋熊一样把他给牢牢缠住。

    “说你嘴硬还不认,承认舍不得我很难吗?我就很舍不得你啊。快说你也舍不得我!”

    “你下来!靠......变态,你想得倒挺美。”

    场面一度很混乱,纪仲年四肢扭曲面容狰狞,修长的脖子被迫战术性后仰,好端端一位英俊高贵的霸总就这样被林斯逼成了一只鹅。

    他使劲扒着林斯的手要将这只鼻涕虫给甩开,以躲避恐怖的嘟嘟嘴攻击,却眼看林斯的嘴离自己的脸越来越近......

    “纪仲年,要早点回来找我知不知道?我就是你的救命恩人,对你恩重如山,你得涌泉相报,将来带我离开这个穷地方,让我跟着你享福。”

    “重死了,下来!”

    林斯就像条拔不开的章鱼,黏得纪仲年死死的,还扯着他的脊椎骨直往下坠,令纪仲年面露惊恐的同时,还不得不用手兜住他的屁股,看上去就像抱住一个撒泼的巨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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