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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很不合时宜,但他当真是想湿个眼眶,把这个他以为再也见不到的人吻个天昏地暗。

    受伤严重的纪仲年脱力地压在他身上,低低地喘着大气,已经虚弱得快要昏迷,以微弱的声音说了句:“......救我。”

    救我。

    ——这也是上一辈子纪仲年对林斯说的第一句话。

    所有事都太抓马了,林斯浑身发僵不敢动,就这咽了咽喉咙的间隙,纪仲年已经在他身上昏过去了。

    “喂......”林斯拍拍他,然而对方没半点反应。

    滞了两秒,他随机应变,立马翻身将纪仲年搂住。但由于体格和重量的悬殊,他难以背起纪仲年走,不得不先勾住男人的腰腹,将他往巷道深处更暗的地方拖去。

    很快,一些穿着黑衣服的人跑过来,手持刀刃,面目凶悍,在巷口出徘徊张望,都是冲着纪仲年的命来的。

    “快找!我明明看见他跑了过来。”

    林斯紧张得额头冒汗,眼睫上全是咸湿的汗水,他抱着昏迷不醒的纪仲年,就躲在一个巨型的垃圾箱后面,距离那些人不到十米的距离。

    这样的境地实在令人恐惧,林斯连呼吸都不敢放得太重,却用双手牢牢圈住怀里的纪仲年,心里不断地向上帝祈祷、求佛祖保佑。

    为什么时间要倒流到这样一个节点呢?简直坑爹啊!

    “操,你那边有吗?”

    “没有,妈的,连个影儿都没见着。”

    “那我们到那边去看看,赶紧的!”

    “......”

    等了足足有二十多分钟,那些人的脚步声似乎渐渐消失,离这里越来越远。

    借着从巷道上空照进来的微弱光线,林斯垂了垂眼帘,看向纪仲年沉睡中的英俊的脸,这张他曾以为再也见不到的脸......

    恐惧慢慢减轻了一点。

    只要眼里有他挚爱的人,满目的惊慌都能变作温柔。

    林斯抬起手,替昏死的纪仲年抹去脸上的脏污,还有嘴边的血迹。抹着抹着,他眼里竟不觉渗出了些泪。

    其实倒流到这个节点也挺好,起码,还能再次与纪仲年相遇。

    毕了,他低下头去,珍惜地、爱惜地亲了一下那片薄红的嘴唇,很轻很轻。

    ——是这辈子他给爱人的第一个亲吻。

    “真好,”林斯看着他的纪仲年,心里庆幸道:“重新活一次,我还是能遇见你。”

    作者有话说:

    林斯:啊啊啊啊老公!!

    第3章 你是谁?

    等守在巷口的那些人走后,林斯赶紧背着血淋淋的纪仲年回了自己家。

    他的神经紧绷到了极点,一回到家就把所有门窗都关上,窗帘拉得密不透风,连灯也不敢开,只划开火柴点了根蜡烛。

    烛火微弱摇曳,遍体鳞伤的纪仲年被林斯放在了床上,他短暂地苏醒了过来,但意识仍是昏昏沉沉,正迷糊地发出痛苦的呻吟声。

    “唔......”

    “你忍一忍,”林斯又慌又急,害怕纪仲年会丢了性命,“我、我马上帮你......”

    他用剪刀地把纪仲年染血的衬衣剪开,露出里面深浅不一的伤口,这些大大小小的刀口触目惊心,看得他心如刀割。

    家里备了些酒精和药棉,此刻全被林斯翻出来,因为精神高度紧张,他哆哆嗦嗦地翻找着:“止血的在哪呢......”

    好不容易把东西都找到,林斯双手抖成帕金森,用筷子夹着棉花去沾酒精,小心翼翼地给纪仲年的伤口消毒。

    有处特别大的伤口在纪仲年的腰侧,正不停地往外流血,需要做一些缝合,林斯只能硬着头皮亲自动手,把针线用火烫、用酒精泡。

    “我现在要给你处理伤口,会有点疼。你忍着点。”

    纪仲年双眸微睁,面对眼前这个陌生人,他只能给予信任,气息虚浮地说:“给我......毛巾。”

    “哎。”

    林斯慌了神,应后足足发愣几秒,才匆匆给他拿来一条毛巾。

    纪仲年把毛巾拧成粗麻花似的,紧紧咬在嘴里,深深吸了一口气,用眼神示意林斯开始。

    “那、那我开始了啊。”林斯抽了一口寒气,告诉自己要冷静下来。

    他紧张地在纪仲年的皮肉上穿针引线,动作十分笨拙生疏,却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下去。

    “唔......”这是没麻药的缝合,疼痛可想而知,纪仲年死死咬住毛巾,额头上已疼出了一层细薄的冷汗。

    林斯心里也跟着疼,一想到躺在面前的是他的爱人,正在忍受难以想象的皮肉之痛,他就感觉呼吸不过来。

    “呼——呼——”林斯不断地深呼吸,从额头上滑落的汗水滴在地面,不断地对纪仲年喃喃:“你不会有事的,有我在,不会让你出事的......”

    他努力控制自己乱抖的手,但技术有限,还是将伤口缝合得七扭八歪,就像一条盘踞在纪仲年的腰腹上的蜈蚣,定是要留疤。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操作完这一切之后,纪仲年早就疼得昏了过去,嘴唇上的血色褪得所剩无几。

    林斯的双手沾满了血,他精力耗尽地坐在地上,祈祷纪仲年的伤口千万别发炎。万一感染了,纪仲年大概率死翘翘。

    到了后半夜,暗黄的烛火飘摇脆弱,窗外时而传来乌鸦的叫声。

    纪仲年的伤口终于止住了血,但因为过度疲劳和伤势不轻,他仍未醒过来。

    林斯坐在床边不肯合眼,就这样守着纪仲年,用毛巾替他擦脸。

    高度紧张的神经逐渐放松了下来,林斯静静地回忆起上辈子发生的事——

    那时,他在贫民窟的夜里救了纪仲年,见这人衣着光鲜,手戴名表,料想是个有钱人。所以他把纪仲年救回了家,想着等人醒过来之后,能从中捞点好处。

    而之后,他也是怀着目的性去接近、勾引纪仲年,为了金钱和豪宅里的生活,费尽心思去把纪仲年给掰弯。

    虽然最后,他自己也一脚陷了进去......

    夜深得似墨,纵使林斯已疲惫不堪,可他仍舍不得睡觉,男人双手托腮,痴痴地趴在床边,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纪仲年的脸。

    好看。

    好看得天上有地下无。

    就是这清俊明朗的五官,上一辈子蛊得他林斯着了迷,这张薄红的嘴唇特别漂亮,叫林斯上辈子总是亲完了又亲,舍不得撒嘴。

    “我的仲年......我的纪老爷......”

    林斯就这么痴迷地看着纪仲年,眼泪毫无征兆地流出来。哀淡的悲伤来得这么突然,他才后知后觉地感知到自己的情绪——

    上天眷顾,让他仍能和纪仲年再次相遇,不用忍受阴阳相隔的痛苦。

    这一夜,林斯顶着个又哭又笑的痴汉脸,盯着自己的男人足足看了几个小时,最后才架不住眼皮子犯困,一头栽在纪仲年旁边睡着了。

    *

    第二日,天光初亮。

    贫民窟里多户养的公鸡开嗓啼叫,林斯就是这么被吵醒的,他烦躁睁眼,倦倦地直起身子,歪了一整晚的脖子和腰椎都酸得要命。

    “呵——欠——”

    他伸着懒腰,垂眸便见他男人躺在床上,呼吸均匀,睡相安宁,腰腹和背上都捆了厚厚的纱布。

    窗外投进第一抹的美妙晨光,朦朦胧胧,轻柔地洒在纪仲年过分英俊的脸上。

    男人的五官立体完美,眉目间有着成熟男人的气韵,被光衬得令世上所有花痴和基佬垂涎。

    “嘿嘿,”林斯看着,再次露出招牌痴汉笑。

    他情难自禁,撑着身子向前倾去,悄无声息地凑近纪仲年,咪啾~在那光洁的额心上轻轻落下一吻。

    ——正如上辈子,相爱的他们总会在每天早晨醒来时,给对方一个美好而爱恋的晨吻。

    充满爱意的亲吻暂歇,林斯将嘴唇慢慢退开,饱含着深情的视线不经意滑下,一下子对上了纪仲年恰好睁开的双眼。

    林痴汉:“......”

    纪仲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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