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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点不甘心,实在很不想死。

    “不出声?”纪霄不耐烦地吸了口冷气,一脚狠踢向林斯柔软的腹部。

    这脚重极了,林斯顿时像只熟虾般蜷起身子,随着难以忍耐的剧痛传来,他吐出一口粘稠鲜红的血,觉得自己的某个内脏肯定被踢爆了。

    再开声时,林斯的声音已碎得难以听清。一旁的纪霄享受极了,他知道林斯每说一个字,都是对纪仲年的凌迟。

    “纪老爷,别……别太难过......咳、咳......我没事......”

    “纪老爷”是林斯对纪仲年的爱称,因为这位纪二少平时老爱摆谱儿,在他面前傲娇又高冷,林斯在床上床下都得像伺候老爷一样伺候他。

    林斯意识不清,话语零零碎碎,隐约中,他似乎听见手机里传来绝望的哭声。

    是纪仲年在哭么?

    在林斯的印象中,他好像还没见过纪仲年哭的样子,仿佛那个人的眼睛里天生不会出水。

    “别难过,”有血丝从林斯的嘴角流出,他耗着垂死的力气,极力扯了扯嘴角,想给镜头最后一个笑,“还有,我很爱......很爱你。”

    恍惚间,有丝银光在他的视野里掠过,一把刀尖,不偏不倚地插进了他的心脏。

    鲜血喷溅,痛到极致。

    林斯死了。

    作者有话说:

    不要被第一章 吓到,本文有甜有虐,以甜为主。

    停车场在wb@卖报纸的小修罗

    第2章 时间倒流?!

    死亡后,是无边的寂寥和虚妄。

    逝去的人感知不到世界,既没有光明,也没有黑暗,世间万物从此消失。

    ——林斯也以为是这样。

    当他意识回笼,再次睁开眼时,入目是潮湿的青苔和破败的墙灰。

    两只眼睛的焦距从无到有,视野里的景象渐渐变得清晰,视觉、触觉、嗅觉,全都真实得无可比拟。

    他没有想过自己还能醒来。

    不是死了吗?怎么还能看见眼前的事物?这里是哪里......天堂应该是白花花的吧?总不会是这么一副残破穷酸的景象。

    那个他从小生活的贫民窟倒是会。

    贫、民、窟......

    “嗯?”

    林斯顿时清醒了几分,他忽觉不对劲,费了点力气坐起来,才发现自己身上完好无缺,并没有被虐待和殴打过的痕迹。

    这、这是怎么回事?

    他又捂了捂自己的左胸口,心跳声鲜活,又按了按自己的手腕,脉搏有力跳动。

    这一切都说明,他还活着!

    林斯愣住了,他懵懵地挠了挠发痒的头皮,环绕一眼周围的环境,一切都似曾相识——

    身下是破布和烂棉被铺成的窝,桌上有没吃完的素菜包子,墙角堆积着捡来卖钱的废品,破旧的灯被一根电线吊在墙上,还有个缺了几页的怀旧风港星挂历......

    这间只有十几平米的窄小平房,这不就是他从小生活的“狗窝”吗?

    “见鬼了,见鬼了......”

    林斯惊得踉跄而起,一时不知该怎样反应,跌跌撞撞地推开家门,疯了似的冲向屋子外面。

    他站在门前的空地上,头顶的天穹漆黑如墨,灯火和人声零星散落。

    映入眼帘的是各种帐篷、砖石搭起来的房子,就像大小不一碎石那般,错落地铺满了整片地区,到处弥漫一股颓败绝望的气息。

    “蛋儿——!死小孩!快回来吃饭咯,你爸今天买了好菜!”

    “臭婊子!想坑老子,啊呸,把钱给我!”

    “喂,听说隔壁家阿强私运煤,被抓啦,莫得钱也搞不出来......”

    这就是明市的贫民窟,是林斯再熟悉不过的地方。

    明市是座贫富两重天的城市,东边城中心是聚集各种名流富人的富饶之地,西边郊区则是水深火热的贫民窟。地界清晰得有如刀刻的疤,魔幻的两个世界泾渭分明。

    林斯惊讶于自己没死,竟重新回到了从小生活的贫民窟,他只觉得匪夷所思。

    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屋里,林斯看见墙上的挂历晃荡着,被从墙壁裂缝里灌进的风吹得纸页翻飞。他走近去看,发现挂历上的年份数字是××47年,而他被杀掉的时候是××50年。

    也就是说,现在的时间点正是他死的三年前。

    太诡异了......这时间怎么倒回去了?

    呆滞了一会儿,林斯抬手揉了把脸,走到崩了口的盥洗盆前,使劲往脸上泼了两把冷水,想让自己能清醒点。

    再抬起头时,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这是三年前的他。

    23岁,一个灰头土脸的穷小子,邋遢、贪财、瘦削。人生如同被粗盐腌制的咸鱼,还在贫民窟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也正是在这一年,他遇见了纪仲年,随后与之相识相爱。

    可是,如果时间真回到了三年前,那上辈子那个死去的自己呢?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事?

    “救命......到底发生了什么?”

    林斯想得脑袋裂,被屋里这股霉味熏得鼻子痒,他实在受不了就走出家门,去透透新鲜空气。

    夜幕黑得不像话,他随手拔了根草叼在嘴里,沿着外面的小路一直走,四周全是他无比熟悉的建筑和景色。

    渐渐走到一片密集低矮的小平房区,这里的巷道交错得就像一张庞大的蜘蛛网,光线又暗,林斯不慎迷路了。

    好久没在这儿生活,连回家的路都找不着了。他尝试绕了好几次都出不去,最后累得不行,干脆蹲在一条僻巷里聊赖地发呆。

    忽然,不远处响起了一群密集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急急匆匆,在这夜晚格外安静的贫民窟里显得尤为突兀。

    “快快快!别让他跑了!”

    “他被我们打成那样,肯定走不远!”

    “......”

    狠厉的声音一阵接一阵地传来,闹哄哄的,阵仗似乎很大。那群人边跑边叫骂着,像是要抓住一个逃跑的人。

    “家伙都给我拿好了!绝对不能放过他,不然回去没法儿交待!”

    不知是谁带头怒喝一声,这些人就像是冲昏了脑袋一样,跑得更加急促了。

    什么人啊,这么凶?林斯揉了揉耳朵,好奇地扒着墙角,从巷道里探出半张脸去,隐约听见那阵骚乱越来越近。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现在发生的事和场景都有点熟悉。

    很快,一个瘦长的黑影进入了他的视野,步伐不稳,轮廓越来越清晰,直到林斯足以凭着微弱的光芒看见他的脸——

    纪仲年?!

    那是一张林斯永远不可能认错的脸。

    只是此刻的纪仲年满身血污,他踉踉跄跄地跑向这边,为了逃避追捕他的人,不得不时刻回头看,警惕着。

    林斯瞬间惊愕,终于明白为什么这发生的一切如此熟悉,因为根本与他上辈子的经历一模一样!

    当初,他就是在贫民窟里救了陌生的纪仲年,与之日夜相处,才有了后来发生的所有事。

    所以现在这一切......都在原原本本地按照上辈子的轨迹发展着?

    眼看就要被追上了,纪仲年不得不跑入没有光的巷道,他这一拐弯,没注意到脚下,就被蹲在黑暗中发着愣的林斯给绊倒了。

    “啊!”

    林斯吃疼地惊呼一声,立马被面前的纪仲年用手捂住了嘴巴。

    这手掌心的味道那么熟悉,令林斯的鼻子里全充斥着关于爱人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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