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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长应该做的事情,”汤姆轻声回答道,贝弗利响亮地哼了一声。
“我知道你是级长,但今天晚上是我跟阿米莉娅巡逻。”他指了指我们两个,“你知道,我也可以关你禁闭的,或者报告老师。”他用一种恐吓的语气说。
有一瞬间,我敢发誓汤姆的眼里闪过一道红光,手迅速移向了口袋。紧接着,贝弗利笑了起来,汤姆的身体放松下来,跟着轻轻笑了几声。
“说真的,你应该回去了,如果再让我碰到你……”
“不会有下次。”他说着微微一颔首,回过头直勾勾地盯着我。“阿米莉娅,明天是情人节。”
我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将目光移向自己的脚尖。
“所以呢?”
他好笑地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便走开了。贝弗利轻轻吹了声口哨,扬起了眉毛。
“要我说,他是想约你出去。那家伙有副好皮相,脑子也不赖。”他促狭地笑了起来。
我转过身,背对汤姆离开的方向。
“别犯傻了,”我说,“快点巡逻完,我们就能回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实在抱歉,在慢慢章节的分割……
☆、第15章
[In vain, alas! in vain, ye gallant few! — Thomas Campbell
徒劳的,唉!是徒劳的,英勇的人们!——托马斯·坎贝尔]
我记得最后一次见到马林·贝弗利的场景,是很多年后。那时候我早已从霍格沃茨毕业、进入圣芒格了。那天早上冷得要命。我从床上站起身,伸展着僵硬的背部,微微呻吟着诅咒了一句。拖鞋就在床边,这很幸运,因为我的卧室里没铺地毯地毯。愚蠢的选择,但到那时我已经做了很多类似的选择,并且学会了忽略它们。忽略你做的蠢事才能活下来。
前臂上大片的淤青吓了我一跳。然后我就想起来了:这是一个尤其暴力的病人造成的。他因“在大庭广众下表现暴躁”而被送进了医院。欢欣剂的副作用,显而易见。当我试图不用魔法让他平静下来时,他擒住了我。又一个愚蠢的选择。我早该知道生活中的某些情况只能用魔法来完成。
寒冷的早晨,我说到这儿了。我从小床上起身,走进洗手间,刷牙,然后往脸上泼了把水。刺骨的水花让我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几天前洗的衣服毫无生气地堆在角落里,耐心地等我把它们捡起来,扔进乱糟糟的衣橱里。我没有用毛巾擦干脸上的水珠,而是直接将头抵在椭圆镜子上,望着下方的水池,呼吸着牙膏的味道。身上灰绿色的长袍带出了我眼下的阴影。在漫长而黑暗的夜晚中在床上辗转难眠的遗留物。我苦笑一声。应该浆好制服,我意识到。转念一想,他们不能因为皱皱巴巴的袍子而向我发难。我已经在医院待得足够久了,不至于为这点小事付出代价。
我叹了口气,离开了光滑的银玻璃。我决定跳过早餐,于是干脆将自己梳妆打扮好。然后我又改了主意,决定连欢幻影移形也跳过。我准备走去上班。是时候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了:上上周,我才终于撞见隔壁的的女人——以及她五个吵闹、有着浅色头发的孩子。她丈夫在战争中去世了,我被告知,于是我尽可能表达了遗憾。
也许是表现得过于遗憾了,以至于她不断热情地邀请我过去喝杯茶。不,不,我不应该去打扰你。我试图将缺席的原因全归到自己身上:工作,是啊,工作,每天都忙得昏头转向。哦,该死的收音机,还有里面恐怖的侦探故事,害得我整夜睡不着。当她仍然不放我走时,我不得不提出更有趣的借口。我得去看望战争中已故的兄弟,很悲伤,没错,不该再打仗了。不,我从未结婚,那些可爱的年轻人是我的表兄弟——表兄弟的孩子,我说错了。
我没觉得自己老了,才不哩。但她就这么决定了,甚至想讲我介绍给她的好友,一个鳏夫。做个伴,她如是说,怀里紧紧搂着最小的那个孩子。他嘬着拇指,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似乎想看清我的眼睛是什么颜色。他的眼睛是黑色,不是我熟悉的那种黑色。
大门很沉。我喜欢这样。它给了我一种虚假的安全感,仿佛我回到了弗洛伦丝和厄尼家。坦率地说,这座房子确实与他们的房子有些相似;空气是樟脑丸和墨水的混合物。也许我确实老了。
我穿上鞋子。尽管过去几个月每天都穿着它们,但还是有些挤脚。应该买一双新的。过去这些物品很容易磨损。制鞋商需要这笔钱,可磨损怪不得他们偷工减料。我才是那个破坏者。
早晨的空气凉爽得令人惊喜。我走下楼梯,暗自庆幸没有多少台阶要走。选择住在这个城市真是太不幸了。郊区不适合我,虽说我衷心希望能远离人群。但如果过于偏僻,我又要担惊受怕,时刻提防可能闯进我家的窃贼。
阿米莉娅?有人忽然在我身后喊道。然后更急促了些。阿米莉娅!
不是我的新邻居,是个男人。我转过身,隐约想到这会是个有着宽肩膀、脸上毛发浓密的大家伙。我猜的没错,然而他并非那五个孩子的新爸爸。
马林?我惊呼道。白色的哈气升起,阻挡了我的视线。接下来,我发现我们正在拥抱。他以一种没有人做过的方式挤着我的肋骨,我感觉自己像是被一头肌肉发达的棕熊拥住了。
梅林在上,真的是你!他看起来有些焦躁,也许是情绪激动,嘴唇动个不停。他讲得非常快,几乎叫人听不懂连成一串的句子。我听说你现在住在这里,自特蕾西告诉我的。你知道,我和她保持联系,但一直没见面。巴塞罗谬——他的办公室跟我的部门有些联系。政客们都是这样,你知道,新闻什么的。不过特蕾西是个好人,所以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的报道都是我做的。我一听说消息就想跟你联系了,不过一直没机会。前几天特蕾西写信说你搬到这儿了,我想着也是时候拜访一下了。梅林啊,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他呼出一口气,谁能想到!
你住在附近,还是——?
不,不。他挠了挠头。我们边走边说吧?你看上去很忙。
好吧。
我们沉默地走了一会儿。然后他先开口了。所以你好吗?
我还活着。所以。
好,好。他低声说道。我很高兴我过来拜访了,你知道。
那你呢?
哦,没什么。离婚了,一点都不叫人意外,烂摊子全留给我处理了。他向我展示着左手。无名指上有个发白的圆圈,结婚戒指应该在的位置。她对我的工作不满意。一名记者,忙着工作,顾不上家庭,等等等等,那是她的借口。无论如何,一切都短得很,我们认识两个月后就结婚了,跟本就没熬过七年。不过怪不了她,她是个好姑娘,现在过得很开心,对我们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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