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气(1/1)
“也就是说,上午我前脚刚走,班纳后脚就找上了你,还说了我们一起离开塞拉昂这种话?”
“没有他,只有我和你。”路宵喘着气道,收拾房间近半个多小时的劳作,对缺乏运动的宅男来说实在是个艰巨的挑战。
“好吧,我和你。”小七从善如流的改口,双手拖颌,手指缠着脸颊侧的鬓发打圈。
小七无法理解班纳的这个决定,突如其来又毫无征兆,完全没有给他们一点准备的时间,更关键的是,小七想不出他们要离开塞拉昂的理由。
之前说了,小七和路宵同为穿越者,但他们两人的穿越历程到底还是有所区别的。
路宵是魂穿,刚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换了具身体,可他没有接收到原主的记忆,也就不清楚这个世界的一切,是以尚且茫然无知的他,在没有任何缓冲的情况下,直面了这个世界的三观,而后被糊了一脸血。
小七也是魂穿,不过他同样是胎穿,或者准确的说法是,他是卵穿。甫一来到这个世界,他就先变成了一颗虫蛋。
对没错,就是一颗蛋,天知道外貌酷似人类的虫族怎么会是卵生动物。(一脸问号.)
大概因为灵魂并非真正的婴儿,所以即便还是一颗蛋的状态,小七也能模模糊糊的感知到外界发生的事。温暖的光芒,抚触蛋身的手,意义未知的稚嫩嗓音,扰人酣眠的争吵、颠簸,以及死一般的寂静。
最终,伴着一阵充满机械感的歌声,小七破壳而出。自那之后,上辈子是人类这辈子是虫族的小七便以一名雌虫的身份,在班纳的教导下,一步步认识了这个世界。
他真真切切的经历了十七年的虫生,逐渐适应并学会了塞拉昂的生存法则,已经习惯了斯托哈的生活,小七不懂,为什么他们要离开呢?
如果是在他还只是累赘的过去,班纳希望他们离开斯托哈,他懂,可如今,在他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保护路宵,保护班纳,保护自己的现在,他们并没有离开的理由。
班纳的决定,他想不明白。
再说了,离开斯托哈,要怎么做?塞拉昂同外星球联系的空间跳跃点在十一区,这意味要想离开这里他们就必须支付给管理层一大笔能量块,那是根本不...
等等,小七突然反应过来了什么,感叹号高高挂起,心中有了一个可能的猜测。
难不成,班纳瞒着他做的事情就是这个?为他们准备离开塞拉昂的筹码?
小七当然想要相信班纳,可计算着那笔数目惊虫的能量块,他对班纳的决定抱有怀疑。
“呐,你怎么看呀?”自己懒的深想,小七便将问题抛给了路宵。
“...我不知道。”路宵翻了个身,脸埋进柔软的棉被里,声音闷闷的。
路宵听班纳说的时候也挺难以置信的,他从未想过离开斯托哈,甚至早就做好了一辈子住在地下室的准备。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作为一个初临异世就被世界掀翻在地的倒霉蛋,路宵对于这个世界的态度要尖锐的多。
世界以最真实的恶对待路宵,路宵就以最隐蔽的恶对待世界,而这样的态度也直接导致了路宵时至今日都不曾接受这个世界。
要离开塞拉昂,最惶恐不安的人是路宵,因为他清楚,从头到尾他都只是在一昧的逃避。
不使用那些超乎想象的高科技设备,将房间布置成普通的模样,即使写小说也固执的在最后使用纸张...
他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地坛”,然后彻底安居在了这处“地坛”里,就好像那样做了,他就能欺骗自己说,他没有穿越,仍孤独的活在那间堆满游戏卡的卧室里,为了吃夜宵而与仆人们打游击。
可是那样的假象并未让他心安,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小七相处越久,感情越深,他就越加没办法面对小七。
路宵逃避了许多,而这之中最让他自我厌弃的事是,他逃避了小七的付出。
路宵不是一无所知的傻瓜,他知道,每次小七与他告别后,都是抱着牺牲的念头,与不同的异兽厮杀搏斗,才换取到他们如今安稳的生活。
有段时间,愧疚和无力感几乎要将他逼疯,好在他很幸运,想到了写小说。
为了迎合雌虫们的喜好而写出自己并不喜欢甚至讨厌的小说,这种滋味并不好受,可日渐攀升的销量却让他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价值,内心得到了片刻的安慰。
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算是路宵以自己的方式适应了斯托哈的生活。
离开塞拉昂?这于路宵而言就是要打破他好不容易达成的与世界的联系,然后再重新寻找建立一种新的平衡。
说实话,路宵自己都无法确定,他是否还有那个能力,有那个勇气去再一次面对这个并不温柔的世界。
“啊啊!好讨厌!”小七趴在床上滚啊滚,柔顺的黑发都炸毛了,“班纳老是这样,有什么全憋在心里,搞的我们啥都不知情!”
发泄完情绪,小七噌的一下坐起,气呼呼道,
“不管啦!走就走呗!是吧路宵。”
“...嗯,好。”他慢一拍的回应道。
小七拉着路宵的手走在回廊里,交错的脚步声于黑暗中此起彼伏。
路宵的住处位于十二区的边缘地带,上面是一家废弃的制造厂,往来的虫少之又少,是个非常隐蔽的藏身之所。
地下室内部与外界相连的通道形似烟囱,为了便于进出还安置了一架梯子,因着已经生锈了的缘故,脚一踩上去就会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吱嘎声。
小七率先爬了上去,拉开门,光争先恐后的从缝隙涌入,随后形成一块长方形的亮区,他蹲在边上,背对着光,朝着路宵伸手。
可路宵却停住了脚步,身影正好错开了亮光照射的区域,淹没在黑暗之中。
“小七,我们真的要离开吗?”他没有继续再向前走,而是仰着头,看着身处光亮中的小七,问。
“嗯!对呀。”小七点点头。
路宵不说话了,抿了抿嘴,思绪万千。
从十七岁到二十二岁,算起来,路宵已经在地下室待了五年之久,五年的时间,足够路宵忘记了很多东西,比如,如何在外面的世界生存。
听上去很不可思议吧,但那就是路宵所要面临的窘境。
至少现在站在门口时,路宵才惊觉,他已经连在最初的世界里,那些关于屋外的生活记忆也都全部遗忘了。
阳光照在身上的感觉是怎样的?脚踩在泥沙里又是什么样的感觉?聊天的时候该以什么开头语来作为打开话题的钥匙?
路宵单是想着,内心就充满了焦躁,退缩的念头从角落里挣扎着冒出来。
真可笑不是吗?明明偶尔还会矫情的想,要是能够去外面看看该多好,可真到了这一步,他反而退却了。
算了吧,路宵悲哀的想,笨孩子能做什么好事情呢?只要他还是他,就依旧什么都做不好,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
突然“啪-!”的一声,思绪被打断,手触碰到了一个温暖柔软的物体,路宵迟钝的抬头,不知何时又爬下来的小七正握着他的手,肉与肉碰撞的声音清脆响亮。
“管他呢!”小七牵起路宵的手,将人从阴影里往光亮区域外带。
“思考的事情就让大虫去做好了,想太多会秃头的!”爬上梯子,小七脚踩在平坦的地板上,然后回身半蹲着握住了路宵的手。
“班纳自己不也说了嘛,离开塞拉昂的是我和你。”手一使劲,小七将路宵拉了上来。
“虽然还有好多事情不知道,不过只要我们两个在一起的话,就一定没问题的!”
“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出比我们羁绊更深厚的家人了!不是嘛!”他说着,唇边的笑容纯净而美好。
温暖从一只手传递到另一只手,抵达心脏,心底突然涌动起一股暖流,刺眼的光芒让他有种落泪的冲动。
路宵发现自己似乎有了面对的勇气,纵然外面的世界陌生又危险,但只要有小七在他身边,他同样可以变得不像他自己的那么勇敢。
......
“...太倒霉了!辛苦跑一趟,结果目标完全不知道去哪儿了!...”小七和路宵说着上午的任务,他今天没有戴口罩,所以路宵能透过摆动的帽檐隐约瞧见他鼓起的包子脸,软软的看着就很好戳。
“...还记得我说过斯托哈有雄虫的事情吗?那些雌虫也知道了!现在都聚在十一区打架呢!...”
“...不过幸好他们全去凑热闹了,否则我们现在也没办法大大方方的去找班纳...”
四十多分钟后,他们到达了住所,接收器无法探视到站在后面的小七,就自然的将镜头对准了路宵,一顿快速的扫描对比后,大门敞开。
“班...”纳。后面的字还没说出口,已经跟着路宵一只脚跨过门槛的小七脸色微变,连忙改口喊。
“路宵!等等。”
“?”迟一步进屋了的路宵茫然脸,他刚想问怎么了,就闻到了鼻尖萦绕着的浓重血腥味。
抬眼望去,熟悉而陌生的客厅,墙壁被刷的稠白,所以那些沾染在墙上的血液才格外显眼,家具物品东翻西倒,吊灯破碎,静静的躺在饭桌上,地上也布着四溅的血,整个厅堂狼藉一片。
“这里...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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