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1)
这会儿,她清明了,跟没醉似的,只差没揪着方同治的衣领子,人一起身,便从床里下地,一下地,她几乎跳起来,太冷,冬天的地儿,还能不冷?她光着脚,脚上那鞋袜早让方同治脱了去。
「不怕冷了?」方同治不动声色,就坐在床沿,眼神凉凉地瞅着她的一举一动。
她怕冷,是怕得要死,四个季节中最不喜欢的就是冬天,这一冷,冷意都往她脚底往上窜,她哪里还站得住,赶紧再度跳回床——
亏得床不太高,就她那么个破把式,没摔着就已经算是不错的结果了,她一吸鼻子,整一个坚强的表情,仿佛什么都打不倒,「不冷,我不冷,我跟你说,你最好送我回去,我懒得见你。」
听听,有她这么色厉内荏的人,心里不安,嘴上的话说得更坚定,要不知道她的人,也就让她哄了过去,当真以为她立场坚定,没得可撼动半分。
人都是健忘的,尤其她,早把她自个儿说的话丢到九霄云外去了,特别是那么一句,「我也想你了」,早让她选择性地忘记了,如今她表现得像个「圣女贞德」,凛然不可侵犯,小脸绷得死紧,当成她的盾牌。
方同治那是谁,她眼睛一眨,都能知道她在想什么,往她方向一挤,挤得很近,近得都快没距离,「懒得见我?」他那个叫遗憾的口气,不追究她自己说过的话,那没意思,过去的事不要再提,人要往前走,也得往前看——
看看,他想得很清楚,往事不要再提,重要的是当下,或者再加一点——未来,两个字就让人容易想入非非,脑袋里都滚了些「粉色」的东西,缠得他出不来,他咂舌,还「啧啧」有声,「哟,小四,这话说得真叫人伤心——」
他抚着胸口,就那么大个的男人,作西施捧心状,真叫人忍不住发噱。
陈碧下意识就要笑出声,他的动作极大的娱乐了她,叫她把那点装出来的气势都吞回肚子里,嘴儿刚弯起,幸好脑袋还有根「理智」的弦,把她给拉住了,理智从来都是理智,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这主要归功于她有时候也会机伶一回。
她往里躲,眼睛乱瞟,就是没敢对上他的视线,他那视线刺人,刺得她都快睁不开眼睛,她嘴巴一闭,话就在舌尖,叫她悄悄地压下去,眼看着他整个人就挡在外侧,把她逼在床里的一角,她跟着手脚并用——
手脚并用地从他故意支起的腿边爬出去,这样的姿势着实不好看,而她顾不得,姿势好看,那也得看是什么时间,她从来没觉得自己能担当起那些个优雅的、无懈可击的面具来,即使是面具,她都没往自个儿脑袋上挂。
一爬出来,她那眼睛都亮了,坐在床沿,那脚踢踢他,「我袜子呢?」她问得淡定,对他伤心的话,没有一个回音,见他光瞅着她,没想回答,让她不由微恼,伸腿就踢向他膝盖,再重复了一次,「我袜子呢。」
没有哭天抹泪,她知道什么时候哭,什么时候不哭,这时候,完全没必要哭,都说要把钱用在刀刃上,她想眼泪那也得用上刀刃上,打个比方什么的,那是最有爱了。
「扔了——」他让她踢,目光勾勾地盯着她踢开的腿,他让她爬出去,没拦她一下,瞅着她微带恼意的模样,到是笑意更显,趁着她背过身从后头就把人搂住,她的后背贴着他坚实胸膛,那种感觉无与伦比,像是她重新回到他身边,让他发现满足的喟叹声——
喟叹,失而復得呀,他失而復得的人呀,跟他的血肉早就融在一起,她偏生当作那些不存在,他随她,都随她,不纠结过去,隻往前,从来隻往前。「小四,你怎么能这么折磨我?」
他问得心酸,像是走过撒哈拉沙漠的旅人,即使走过了大半个沙漠,前面的风沙还挡住他的去路,他的脚下随时有流沙,等着把他给吞噬了。
陈碧生气,她哪里能不生气,贯是个将错误推给别人的人,从来也不说自己的错,便是别人有那么一丁点错,她都抵在放大镜下面看,就单单方同治拿酒给她喝,足以让她板起的脸不肯放开。
「我折磨你?」让他这么一盯着,她下意识地收起腿,儘管她身上穿着裤子,裤子还严严实实地身上,还是让她的脸没可奈何的涨红,什么叫心虚,她表现得很明显,明明没有什么事,她穿着得体,也就双脚光着,其余的还都在身上,有那么一种感觉,也她觉得自个儿在他面前无所遁形——
她死自强撑,拿手戳向他的胸膛,火气「腾」的往上窜,窜得都要把她整个人都烧了,另一手插着腰,嘴巴一张,话直接出来,「到底是谁折磨谁?方同治,你别想把事都往我身上推?是我叫你让我喝酒了,还是叫你把我带这里来了?」
能这么问,说明她还不糊涂,至少脑袋里的东西都能厘得清,质问的也到位,哪里像平时那般浑不愣的人,叫别人看了都能大吃一惊。
方同治眉眼儿都绽开了,真是个好看的人,那眉眼因他一绽,跟春风笑般,叫人一眼看了就移不开视线,最好的形容就是「着魔」,着魔般的人呀,叫他给引了去,如伊甸园里的蛇引诱着夏娃啃食苹果。
「我就想把你灌醉了——」不隐瞒,不推诿,太子爷那是有担当,「怎么着了?你不想我了?」最后再一问,他问得极端有气势,眉微上扬,那神情,又柔情的真叫人都要溺在里头。
她一下子踩了进去,心那叫「扑通扑通」狂跳,绷着的脸,瞬间就崩塌,影响力太大,大得都让她无力反抗——
然而,她坚定地转身,与他面对面,站直,背挺得跟百年都不折腰的松树一样直,就好像她从来没弯过腰一样,想将自己从漩涡里拖出来?
她是铁,那他就是吸铁石,都说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她叫他吸得牢牢的,从来都没有改变过,是的,她没有,她只是个矫情的人,担不得自己承认的后果,更一步踩了空,她是真怕。
「我想你。」话儿是真的,她说真的,即使说过无数次谎话,她甚至都能面不改色地再说些谎,在他面前,她到是大大方方的从来都不说谎,眼神认真,找不出一丝杂质,说话的时候,她居然往后退,「我真想你,一直都想你。」
话说得到是能叫人相信,就那么个后退的动作,叫人真是摇头了。
方同治摇摇头,对她很无奈,话是好听的,她说起来到是不怎么真心,还是在吃饭的地儿说得真诚些,至少他都相信了,现在嘛,他想——也许她真把他当成傻瓜了,真是要不得的毛病——说谎,真要不得了。
「火候不够。」他做出叫人遗憾的点评,更紧的圈住,那双手圈着她的腰,相当「薄且轻」的羽绒服,着实没能够显出什么线条来,便是一抱住,也没能让他感觉出什么来,扫兴得让他想拉开她襟前的拉炼,还没开始动手,他的手就让她压住,作了个结论,「说的谎不够道地。」
她备受打击,手还不忘压住他,不叫他真得了逞,某些时候她的反应可以称得上迅速的,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效果,「不相信就算了,我也没指望你相信。」
死鸭子嘴硬,大抵说的就是这种情况,说谎说多了,连自己都要以为自己说的每一句谎话都是真的了,讲一句真话到以为自己说的是假话,而别人也更容易把真话当成假话听——
她讲的是真话,没有人相信,这是她的悲哀,最应该相信的人反倒是不相信她的话,索性把所有都掩藏起来,说服自己说的就是谎话。
方同治摇摇头,低头抵在她颈间,伸出舌尖,轻轻地舔向她光洁的下巴,立即得到她微微的颤抖做为回报,嘴角一哂,「假话嘛,我也爱听,」他说得可认真了,瞅他的表情,看不出丝毫作假,「能让咱们小四儿花力气说谎,我得觉得荣幸呀,你说是不是?」
听听,这人有他自己一套的行事法则,说出来的话让人就爱听,听多了都不会觉得腻,跟跌入蜜罐里一般,甜得都没边了,生生地能叫人粘在里面,再也拔不出腿来。
陈碧那心「砰砰」跳,不止「砰砰」跳,跳得还相当激烈,这都堪比最热烈的情话,能让她热情高涨,最最是吃软不吃硬,她一下子被他绕了进去,仰着脑袋瞅着他如刀刻出来的下巴,「我想我得回去了,再不回,我妈非得把我的皮扒了不可。」
理智是什么东西?
理智是世上最叫人洩气的东西,总与内心的衝动相违背,让人扫兴,扒拉着秦女士出来给自己挡挡箭牌。
「砰砰」。
不再是狂烈的心跳声,是紧闭着的大门响了,听那声音急促且一下下地响着,响得人心慌慌,那形势眼瞅着就会破门而入,让她立即试着将他推开,且满脸惶恐,生怕叫人发现她与他一起,刹时她的心跳得更厉害。
再不是被引诱的激烈心跳,是害怕,她怕得不行了。「哪有地方躲?」把人推开,她还想找他要地方把自己藏起来,这简直就是神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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