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14位幸存者(1/2)

    余泽没能从孙念礁那边获得太多信息。

    孙念礁的确认识那位学妹——失踪的女生和余泽同届,她的名字叫盛嘉黎——但是并没有过多的交集。

    原本余泽以为多半就不会有什么收获了,结果孙念礁给他带来了一个意外的惊喜。

    “说起来,昨天我还见过这个学妹。”

    “昨天你见过?”

    余泽精神一振。

    “就昨天。昨天下午我去健身房,在校门口看见盛嘉黎和她男朋友来着,我还和他们打了个招呼。”孙念礁说,“对了,当时还有警车和警察路过来着,我还在想,学校里出了什么事。”

    余泽问:“你在哪个校门遇到他们的?”

    “就北门啊,北门去健身房最近。哎,你知道学校对面那个健身房吧?你有空的时候也可以去去,老板虽然挺凶的,但是特别专业,就适合你这种没什么运动经验的人。”

    余泽:“……”

    孙念礁自顾自地说:“后来我和她男朋友一起走了一段,她男朋友也是学体育的,在另外一个学校,我们就聊了一会,过了马路就分开了。那个时候盛嘉黎应该已经进学校了吧……反正我没再看见她。”

    余泽忽然怔了一下:“你们分开的时候,你没看见她进学校吗?”

    孙念礁回忆了一下:“没有吧……其实没怎么注意。我和她男朋友走的时候正好碰见警车拐进学校……应该是。所以就没注意她,然后等过了马路才又看了看北门,那个时候就没看见她了,肯定是进学校了吧。”

    余泽皱起了眉。

    他觉得这不太对劲。

    从北门进去是一个大直道,两边都很宽阔。如果盛嘉黎走进去了,孙念礁他们肯定可以看见。而且就过马路的功夫,她不可能走这么快,直接就拐弯了。

    但是偏偏那个时候,警车和警察经过了。

    余泽能想象当时北门的一片混乱。

    S大的北门连着宿舍区,从这里出去,过了马路走一段,就是一个购物中心。孙念礁要去的健身房也在那儿。很多学生会从北门进进出出,然后等红绿灯。

    十字路口的位置离北门很近,只有几十米。这条路直接通向地铁站和高架桥,常年拥堵。昨天白天就算没有堵车,也多半有不少车在那儿等待绿灯。

    警察和警车的到来,必然会吸引更多人的注意力。

    就算那个时候,盛嘉黎走进了学校,估计也没人会注意到她的行踪。

    盛嘉黎并没有回宿舍。要么她去了别的地方,要么她就是在从北门回宿舍的这很短的一段路途中失踪的。

    前者现在还不得而知,而后者就是余泽正在考虑的问题。

    从北门进入学校之后,走过那段直道,盛嘉黎只需要拐个弯就到了宿舍区。

    北门的保安可以直接看到这段直道,不至于宽松到绑架一个女生都发现不了,而且这段直道直通校内外,监控众多。

    而拐过直道,宿舍区里同样监控众多,每一栋宿舍楼底下都有一个对着门口的监控。而且这里道路狭窄,车辆即便驶入,也很难行驶自如。

    即便凶手可以徒手将盛嘉黎制伏,他也不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将一个大活人带走。他一定需要一个交通工具,而这个交通工具只能停在宿舍区外。

    从把一个女生制伏,到将她带上交通工具,这样的过程,在监控密集、人来人往且车辆难以通行的宿舍区,容错率实在是太低了。

    这是在校内行动的方案。

    而如果考虑另外一种极端的情况,她就是在北门,在刚刚与男朋友和直系学长告别之后,在警车进入S大的时候被人掳走的——就像是站在路口的人突然被人拉进车子里——也未必有人会注意到。

    即便有人在场,说不定视线还会被警车吸引或者挡住。

    警车如果想要驶入北门,只能由西向东行驶,然后右拐进入校园。由东向西的车道,是不能直接拐进北门的,那个路口是被封住的,除非再往前走一段,到十字路口掉个头。

    如果盛嘉黎真的是在这个时间点出事的,有可能做到这件事情的,也只有跟在警车后面,由西向东行驶的车辆。只有这个方向的车可以接近她。

    要么,就是从北门驶出的车辆,与警车擦肩而过之后,带走了那个无辜的女生。

    ……余泽第无数次感叹,并且厌恶这个凶手的这份镇定。

    他抱着一点微末的希望,询问孙念礁是否有注意过,与警车同时间出现在那个路口的车辆。

    孙念礁并不记得了,意料之中。

    盛嘉黎在和男朋友约会之后,并没有回到宿舍。孙念礁和她的男朋友是已知的最后两个见到她的人。

    余泽将从孙念礁这里获得的信息告诉了陈铎,并且也说了自己的猜测。陈铎说他们已经在调S大北门附近的监控了。

    余泽也不能冲到警局去帮忙看监控,只能坐在病房里干着急。

    李惶然意识到了余泽焦虑的情绪,轻声问他:“你怎么了?”

    余泽抬头看他。李惶然坐在病床上,脸色依旧有些苍白与虚弱。病号服穿在他身上都显得有些松松垮垮的。他的肩膀上还缠着纱布。

    有那么一瞬间,余泽感到一阵情绪沉沉地跌落下去。他深呼吸了一下,然后说:“有个人失踪了。”

    他不认为瞒着这件事情就会带来什么好处。

    李惶然是受害者,但也是幸存者。他有权利知道关于那个凶手的事情。

    李惶然脸上关切的表情瞬间变得空白。他的嘴唇颤抖起来,很长时间里说不出话。隔了许久,他说:“是那个家伙做的?”

    “现在还不知道。”余泽谨慎地说,“警察在查监控。”

    李惶然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隔了会,他忽然疑惑地问:“为什么会有人想要吃人呢?”

    余泽想,他可以举出很多个理由,这些理由来自四面八方,或许就来自于某个食人者。在大多数情况下,余泽承认“存在即合理”,万事万物的出现并不是莫名其妙的,而是有其内在逻辑的。存在,即合乎理性。

    但是同样也有一些事情,余泽无论如何都无法理解。

    人类已经不是动物了。

    如果是因为生存的需要而不得不吃人,“大饥,人相食”,这样的行为或许过分和不堪,但至少无从指摘,甚至令人心生同情。

    但是有些人生活优渥,却还是对同类的身体产生食欲。

    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以至于在很长时间里余泽都感到了麻木。

    直到这个案子的出现,直到他如此近距离地接触到这样的事情,直到他在那个雨夜,看见浑身是血的李惶然,看见他肩膀上和腿上缺失的血肉……那一瞬间,他才陡然意识到,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他低声说:“因为,总有人认为,人类进化几万年,形成的道德伦理,都不如他私人的乐趣来得重要。他认为,做一只自由的、毫无约束的野兽,比生活在规矩繁多的人类社会中,要快乐得多。”

    李惶然静静地看着这个青年,沉默地听着他的话。他想,余泽比他还小一岁……不知不觉地,他的目光带上了崇拜与向往的火焰,他像是越来越喜爱这个青年,越来越希望,能永远陪伴在他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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