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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这就是个小坏蛋!

    不但“郎君”叫得亲亲密密,连“奴家”都出来了。

    秦夙心口一荡,将手覆在她手背上,又拉着她的手环到自己肩头,然后倾身,将唇轻轻印在她眉心。

    这夜,江琬莫约是四更天的时候回的秀园。

    回去后,她躺在床上,却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要不怎么说人生自是有情痴呢。

    她上辈子一直单身,好不容易穿越一回,鼓起勇气谈了一回恋爱,才终于知道,情生意动,是真的容易让人心旌摇曳,神思不属。

    才别离,便又相思,对方一言一动都仿佛自带滤镜,使人无限回味。

    这热恋的感觉,是真的来了。

    江琬又一翻身,猛地从床上坐起。

    嗨,不睡了!

    再辗转反侧下去,可就真成恋爱脑了。

    起来起来,干点正事儿!

    正事儿是什么呢?

    江琬决定,要将自己先前计划好的,酝酿已久却一直没有时间实施的“运笔如飞”用起来。

    对了,她还有从江氏祠堂签到得来的速记之笔,墨池毫素。

    有了墨池毫素和运笔如飞相配合,她可以做一个日码万字……不,应该是日码两万、三万都不成问题的超级话本写手!

    哦,不,也不对,有这条件,格局还可以放大点。

    什么写手呀,她要以小说家为目标!

    做一个以文字影响西京人民,务必引得西京纸贵的畅销小说家!

    哈哈哈……

    别小看小说的力量。

    在古代这种缺乏娱乐的条件下,有趣的故事是能引得百姓争相传播,甚至为之效仿的。

    江琬之前一直在想,要推广应对雪灾的方法,到底怎么做才最合适。后来听得东市巡城司的人对话,她才模糊有了灵感。

    第二百六十章 运笔如飞,墨池毫素,用起来

    江琬认为,自己如果将一场雪灾作为故事的背景,引导主角提出各种应对之法,写一个精彩的故事出来,应该是会具备一定引导作用的。

    最大的问题在于,这个故事要怎样才能精彩,要怎么才能引人入胜,受人追捧,甚至使人疯狂。

    要想弄清楚这一点,首先就得明白现在的百姓爱看什么,现如今在坊间流传最广,最受人津津乐道的是一些什么内容。

    盲目去写那肯定是不成的,她不能想当然地去硬塞东西给读者。硬塞也没用,百姓不爱看,她也不可能施法让人家从不喜欢变成喜欢吧?

    江琬要真能有这本事,那也不用想这种迂回的法子了。

    她是看过话本子的,也知道先如今流行的有两大类。

    一种是以情爱为主题的才子佳人类,穷书生与富小姐是永恒不变的主角,套路无非就是那些。

    什么书生小姐两心相许,小姐父母棒打鸳鸯,旁人风言风语,书生赶考反转,小姐再多来几个……

    反正只要作者文笔优美,多写一些花前月下,诗文酬答的场景,最后给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就算书生最后娶了一个又一个小姐,二美并收,甚至是三美并收等等,故事也总能为人所喜。

    当然,也有传奇一些的。

    比如书生夜读,窗前桃树成精前来相报,夙夕陪伴,红袖添香,助其直上青云。

    又或者书生赶考,路救野狐,狐妖化人前来报恩,书生既受野狐美人恩,又能在世俗中再娶一房权贵妻,等等。

    江琬之前看了几部,还把故事内容骂得不行。

    这都是什么酸腐文人的意、淫?

    想吃软饭还三心两意,老天爷惯的他们?

    也就是酸书生自己爱看吧?

    结果,偶尔课间与同窗们谈论,江琬发现身边爱偷看这种故事的小娘子居然还不少!

    江琬坐到了桌前,揉了一把桌上的宣纸,想到这里,差点拍桌子。

    嗐,好气!

    不行,打住,思维不能跑偏。

    先提炼第一个点,去其糟粕,思考一下,才子佳人的故事为什么受欢迎?

    那些软饭套路先放一边,江琬认为,真正让读者都爱追看这类故事的最大原因,应该还是在于,“情”,本身就是人类世界的永恒主题。

    因为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会向往热烈,会追逐情意。

    现实世界中,凡俗的无奈有太多,人们极难去打破。包括阶级的固化,包括门当户对的约定俗成。

    所以哪怕是闺阁中的小娘子,都会愿意去看那些荒诞又气人的……“软饭男”的故事。

    没有见过干净的糖,人家哪怕喂口豆腐渣,小娘子们也能吃得膈应又欲罢不能。

    江琬于是在宣纸上写下第一点:要有情。

    然后就是第二类故事:志怪类。

    志怪类的故事,多半说的是主角降妖捉鬼的传奇经历。

    这种故事一般都写得很短,什么镜中捉妖,什么符法镇鬼,什么昆山求道,什么离魂换体,等等。

    总之,多半是以离奇的故事情节取胜。至于核心的故事内容,一般反而很少有。

    这种的受众群体也很广,从老到少也都爱看。

    江琬总结了一下,反正人们喜欢津津乐道的,要么要有情,要么要够离奇,而要是两者皆有……

    比如她上辈子曾看过的,明代大剧作家汤显祖书写的传奇剧本《牡丹亭》。

    人鬼之恋,写情之极致。

    其文辞之隽永,故事之离奇,情到深处,甚至堪破生死阴阳,又极具艺术性与社会性,如此而成一代经典。

    她现在想要短时间内以一话本而引动西京风潮,倒是可以借鉴借鉴这些经典的写法。

    想了想,江琬就在宣纸上写下几个字:《相思还魂记》。

    对,这就是她想要写的书名。

    相思嘛,既标记了“情”的主题,也算是女主角的名字。如此一词两用,达到情意相谐的目的。

    至于“还魂”,则是为故事的离奇性做标注。

    总而言之,就是要在书名里头将故事的可看点提炼出来。

    俗,不要紧,重点是要有造梦感。

    总而言之,不管是写古代的话本子,还是现代的话本子。归根结底就还是要造梦,要能人所不能,要敢于打破世俗的樊篱,以此满足人们的幻想。

    反正要先有人愿意看,她才好夹带私货,把自己关于雪灾的一些见解写进去。

    当然,文笔也不能差,古人还是讲究文笔的。

    这个江琬倒不怕,她在国子监读了这段时间的书,可不是白读的。

    思及此,她便开始罗列大纲,细思情节。

    运笔如飞的效果这时就体现出来了,墨池毫素更是免了她添水磨墨的麻烦。

    江琬不过半刻钟,就写了两千字的大纲。

    大纲完成,接下来她就开始详写故事。

    如此忽忽不知时辰过,一晃眼,宣纸用完几十页,文字足足写了三万余,故事也写到了一半,东方,天际开始泛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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