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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稳落地,她笑得像个捡到钱的傻子,冲过来一把抱住他:“我以为你今天都不来呢!”
第二十六章 绛君(7)
是不错的,光看那屋舍的数量与外观的气派,便知其主人非等闲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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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又是一阵惊叫,她眼都不眨便跳下来,飞起的衣裙成了一朵飘然而下的红云。
“五年了。我有了想嫁的人,你来不来喝喜酒!”
喜酒是一定要喝的。
见状,桃夭忍住笑,一边将他往前推一边大喊:“没死没死,人在这儿呢!”
他犹豫片刻,点点头。
“走啊,不是喝喜酒么。”桃夭拽了拽他。
他握着书信的手微微发抖,心里却如释重负。
“三年了。你回来的话赶紧来找我,我给你带了好玩的东西。”
就是时间不太对。
“一年了,你还是没有音讯。你姑姑说你去了外地探亲,可后来连她都不见了。你们姑侄俩是不是跑到外地骗吃骗喝去了?”
他抬头看去,墙头坐了个一身嫁衣的女子,手里还攥了个酒壶,边喝边往外张望。
众人回头,只见一个红衣公子尴尴尬尬地对他们微笑。
此刻,从沿途的杏花树到石桥再到大门,皆张灯结彩遍贴喜字,那大门之上端端正正挂着“于府”的牌匾,而原本在门口接待宾客的小厮们,现下却慌了手脚,都挤在大门旁的围墙下,对着墙头大呼小叫。
他取下纸鹤逐一拆开,果然是一封封书信。
他抬头,笑:“是我啊。”
可她今天不是成亲吗?爬到墙头做什么?
因为他还是暴露了,虽然都不知道在这么小心翼翼的生活里,他的气息是如何被雷神的耳目们发现的。
跟雷神硬拼是不可能的,绝对没有胜算。
“四年了。我不找你了。”
“我还有贵客没到啊!”她噘起嘴,气呼呼地说,“今天他都不来,他肯定就死了!”
洪姑姑的房子一直都空置着,而今年的他也不知动了什么心念,趁夜走进去,在屋子里左右环顾,在积满灰尘的饭桌前坐坐,又过去摸摸曾往里浇过无数次水的花盆,虽物是人非,心头却说不出的平静,转过头,但见月色如银,斜过破破烂烂的窗户,在地上投下形状奇特的影子,他抬眼细看,窗框上有人拿细绳挂了几只纸鹤,在风里摇摇摆摆,纸鹤新旧不一,上头隐隐可见字迹。
原来已经有五年了,他看着最新的那一封信,上头的日期跟地点他看了一遍又一遍。
不是苏胜是谁呢……五年了,模样没有丁点走动,嫁衣穿在她身上可真好看,红衣衬雪肤,加上那慵懒懒的微醺之态,倒比平日里多出几分娇媚的女儿态。
五年的时光,他只当农夫花匠泥水匠,邻人们都当他是个勤劳朴实长得还好看的寻常小伙。他也曾对一位姑娘动了心,她舞刀弄剑时的样子像极了苏胜,姑娘似乎也心仪于他,可谁知窗户纸都未捅破,姑娘家便突逢变故,举家南迁,再无重逢之日。去年遇到的姑娘也是,刚到彼此有好感的阶段,姑娘便生了大病,他越去探看越是担心,姑娘便病得越重,他心知有异,遂断了对姑娘的心意,而对方病情竟很快好转。于是,他好像终于明白了洪姑姑为何会哭,为何会那么执着于将别人拴在一起。有的人,自己得不到就要全天下都失去,有的人,自己得不到却希望别人不失去。洪姑姑的功过,难下定论。
书信在他手里被攥成了一团,他只想多要一天而已。
“爬得高看得远!”她不以为然,又喝一口。
他算不算又荒废了五年,在洛阳他没有再干任何跟押婚有关的“工作”,虽然他的资历不及洪姑姑,但要做到跟她一样也不难,毕竟需要的只是消耗身体罢了,可是他不想做,一点都不想。可能还是他太胆小,怕露了妖气惹来麻烦。
“就那儿啊?”桃夭朝山坡下一处灯火缭绕喜乐阵阵的院落努努嘴,还用力嗅了嗅鼻子,“隔着那么远都闻到酒肉香了,结婚真好啊!”
他家在洛阳西郊,眼前正办喜宴的人家在东郊几十里开外的杏花谷,这一大片地方恐怕都是这户人家所有,房舍靠山而建,屋前还有人工开凿的小河,有小舟在岸,石桥其上,四下杏林环绕,若遇春天,必是一番极好风景。
“少夫人啊,您赶紧下来吧!摔了可不得了!您今天都爬了好几回墙头了!”下头的小厮们都要哭了。
墙上的苏胜也瞧见他了,愣了好一会儿,又使劲揉了揉眼睛,大声道:“是不是你呀?”
他不关注酒肉香不香,只打量那院落的规模与四周环境,喃喃道:“房舍很不错啊,感觉有钱有势的样子。”
“两年了。你是死了呢还是死了呢?走之前跟人道别是一种礼貌,你这个人真不讲究。”
“哎哟求您别喝了!您到底还想看啥啊?”小厮们边劝边对旁边的丫头说赶紧去请少爷来,结果丫头们说少爷跟人斗酒早就喝得不省人事,两口子一个比一个胡来。
他大大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