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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扯住阿浪的手,示意他把土赶紧埋回去。

    他把文件袋放进蛇皮袋里,再挎上蛇皮袋,扶着我来到不远处的被土填满的天然石坑旁。那石坑原本很浅,他只刨了几下,就刨出一只人手来。那只手我认得,是赵杰的手,手上三个被烟烫的伤疤中,其中一个就是我烫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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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悠哉的坐着,手里拿着我的《我的草芥年华》的稿件,很认真的在看。我心说,这家伙自个在树荫下享受,却我把当咸鱼样暴晒,还擅自拿走我的稿件,八成不是好人。所以,我没叫他帮忙,打算靠自个站起来。可惜固执的人往往是自讨苦吃,像我一样,好不容易爬起来,结果全身一软,又摔回了原地,痛的忍不住大叫。

    我麻木着,想着反正没地方可去,和他在一起也好,起码有个伴。嗯,或许我下半生的命运已经定音,注定是过一天算一天。说来好笑,我一直想过逍遥的生活,这下真是逍遥了,除了没钱,自由多的用不完。

    就这样,我跟着阿浪做起流浪汉,每天都是得过且过。我时常在悄静无人时想,是不是我做过的错事太多,老天看不下去了就给我惩罚,我是说,我不怪老天罚我,我只是疑烦着到底能不能得到救赎?是的,知道吗,我经常都做在奶奶坟前做过的那个梦,觉都睡不好。

    我汗,他神经不正常,竟想等着我死。至于他是不是过于好心,把赵杰活埋了,我倒是不关心,我只知道赵杰死了,我会有大麻烦。如果赵杰真的死了,那我就是凶手,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嗯,有可能我会被抓去枪毙。我急忙写到:那个人真的死了?你带我去看。

    我惊慌失措的瘫软在地上,惊的要命。这下子完了,我彻底完了,我没有了家,没有了奶奶,还成了杀人凶手。我仿佛间感到无比凄凉,天地虽大,竟真就无处供我容身。嗯,命运弄人,我原本还存有一丝希望,打算找朋友帮忙,以后安安分分的过些平淡生活,哪怕是苦点累点都无所谓。可那点希望已成为奢望,别说是生活,纯粹的生和活都成了问题,我想,即使隐姓埋名躲过抓捕,也只会过的比死更难受。我心里只剩下四个字——听天由命。

    我有点不耐烦了,说:“谢谢你喜欢,我很高兴,可你也得先告诉我你是谁。”

    我同情的叹了口气,拿过他手中的笔,在本子上写:是你救了我?

    他“啊啊”的比划了几下,从身旁的蛇皮袋里取出一个泛黄的作业本。那本子上歪歪扭扭的写满了字,他翻找了好一阵,才找到一页空白的背面。他打手势让我看着本子,然后取下挂在脖子上的圆珠笔,在本子上写到:小说是你写的吗?

    他真是个守承诺的家伙,果真什么事都不让我做,连睡觉都是他找地方。嗯,其实睡觉的地方很随意,在人家停在路边的货车上睡过,在没人住的破屋里睡过,有时更直接睡在路边。日子感觉是苦了些,但很奇怪,我像是很适应似的,算是真正的逍遥了一把,啥事都不用想,自然不存在啥烦恼。总之,我像是盲人,他像是导盲犬,他怎么走,我就跟着怎么走,在已经迷茫的道路上,很信任的由他带着路。

    我双目发直的盯着他写的字,一言不发,一动不动的坐着。

    他从裤兜里又取出一支圆珠笔,像聊QQ一样,在我那行字下面写:今天早上,我看见你和另一个人躺在地上。另一个人死了,我就把他埋了,见你还没死,就想等到你死了再埋。现在你没死,我也不用埋你了,你可以把小说写完,给我看。

    那家伙望了我一眼,把稿件放回文件袋里,急急忙忙跑到我身边。他傻乎乎的冲着我笑了笑,像哑巴似的一句话不说,自作主张扶起我,强行把我扶到树荫里坐下。我盯着他,等着他先开口。嗯,他不说我不说,他一说我乱说。他却盯着我一直瞧,依旧一句话都不说,只会傻乎乎的笑。

    他继续写:我虽然只是个流浪汉,但我很有本事的,养你没问题。人是没那么容易死的,嗯,我饿过三天都没死。流浪很好玩的,不用管别人怎样,也不用和任何人打交道,完全拥有自主的生活。你相信我,你跟着我会很开心的。

    “哈~哈~”他颠笑了两声,“死有什么好处?我只知道人要是活着没有好处,那就得死,我要拉着你一起死!”他抄起木棍朝我腰间横扫过来。

    草样逝去(十一)

    几天后,他带我来到县城。他告诉我,县城的塑料瓶有很多,等多捡些塑料瓶卖多了钱,我的小说又写完之后,他就想办法帮我出版。我可有可无的笑了笑,心说,我还有狗屁心情写小说。

    到县城那天,天气很棒,阳光特别灿烂,瞧着太阳快笑烂掉的脸,我还以为它娶到月亮做媳妇,臭美的显摆着慷慨,将带着活力的光芒撒下来一大片,勾引了许多男男女女上街。

    当我再度醒来时,已是烈日当空。我全身痛的厉害,特别是脸,像被烧红的刀子割一样,火辣辣的疼。我全身无力,又实在受不了刺眼的阳光,就想先用手遮一下眼睛,怎知左手却无法动弹。我努力动了几下,仍旧没有反应,仿佛左手已经不存在。我狠眨巴了几下眼睛,侧头瞧了瞧,左手还在,但却失去了知觉。

    有闲来无事到街上看美女的小伙子,当然,我也认为他们心里并不是只想看看而已,如果可以的话,一定想做更多的事,比如向西门庆与潘金莲学习。还有一些过着富裕生活的妇人,除了去需要大把金钱作开销的场所,你很难看见她们和老公在一起,至少我从来没见过,或许是我孤陋寡闻。不过在很多时候,特别是像这样的大好天气,她们通常都能心安理得的抛下老公,带上仿佛关系更亲密的老狗或者小猫,又或者其它什么比较乖巧的动物到街上闲溜达,并纵容它们随地大便,哪怕公厕离得很近。我猜,她们可能知道城管都管人事去了,不会有工夫来管狗或者猫的事,不然碰到个较真的主,罚款肯定比上公厕贵,我是那样想的。但我总觉得自己猜错了,就像我从来猜不中大乐透的号码一样,可街边卖小玩意的小伙子和卖麻辣小吃的大叔都告诉我城管的确很忙,常和他们玩赛跑。总而言之,多的事我也管不了,有很多形形色色的人在街上,对于阿浪的乞讨工作很有利就成。

    阿浪整天都是副无忧无虑的傻样。白天基本都在走路,他顺道收集每一个塑料瓶——他对塑料瓶像有种特殊的喜欢,他收集满一蛇皮袋塑料瓶,就会把它们卖掉,然后把钱藏在内裤里。嗯,他从来不花卖塑料瓶的钱,吃饭都用乞讨来的钱,讨不到就饿着,或者像那天中午那样,他去偷钓鱼来烤着吃。他钓鱼的技术比张波强许多,一钓一条,几乎没拉过空钩。他还会偷菜,偷果子,甚至捉鳝鱼,如他说的那样,他有能力不让我饿着。这点我是越来越相信他,有一次实在找不到东西吃,他居然能想到去捡些螺蛳,用木柴烧着吃。

    我使出全力,用右手撑住地面,吃力的坐起来。我身上沾满泥土,衣服和裤子都破了许多洞,文件袋和钱包都不见了。我环顾四周,发现不远处的树荫下坐着个少年,样子十足的像个乞丐。我是说,他浑身邋里邋遢,脏的要命,头发又长又乱,衣服和鞋比我还破。

    他貌似终于明白了我说的是人话,写到:我叫阿浪,是个孤儿,耳朵是聋的,嘴也不能说话,但我很喜欢写字看书,你写的小说很好看。

    他埋好土,俯下身,把本子放在我面前,写到:你脸色很难看,怎么了?你别担心,虽然你现在手断了,脸上又有许多小伤口,但你可以跟着我,我找钱给你治伤吃饭,你写小说给我看就行了。

    我一咬牙,硬吃他一棍,制造出机会抓住他的手,再顺势向后猛拉。他完全疯了,不顾倾向斜坡的身体,死命扯住我的衣服。我赶不及稳住阵脚,脚底又一滑,和他一块滚下斜坡。

    他的字和他的人完全不一样,很漂亮,让我想起自己的狗画符,就觉着丢脸。我点了下头,又问他:“你到底是谁?”

    他像是没听见我说的话,自顾自地又写到:你写的很好,我很喜欢。

    滚斜坡这种事,很少有人经历过,那感觉简直没法形容,如果真要我说,勉强就四个字——晕头转向。嗯,真的很难受,我建议没试过的人千万别对它产生好奇心,就算再擅长滚蛋的人都受不了。我滚了不到一半,整个人彻底昏迷过去,连自己是死是活都分不清楚。

    无奈我有伤在身,不适宜打长久战,只好先开口道:“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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