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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没有,事实就是事实,我俩的确很有缘。”
“那好。”她停了一下,“是不是有缘都无所谓,到此为止,我不太想说话。”
我在和女孩子搭讪方面真没啥天分,她叫不说话,我就真的不说了——这种老实是很纯的行为。嗯,我这么些年的语文课都白念了,枉识汉字数千,竟拼凑不出一句能勾起聊性的话。
我静静的坐着,看着镜中的自己,偶尔也看看她,显得特别呆板,仿佛水中之月,看似近在眼前,实则远在千里。她的头发快要弄完的时候,我的头发才理好。我得承认理发大姐着实很老实,除了阿贯那次“前后剪成一样长”,我让他剪慢些,她的动作就真的比蜗牛还慢,简简单单一个学生头,她在我脑袋顶上磨蹭了一个半钟头。干巴巴的坐这么久,脖子没酸断,屁股也麻了,还隐隐像针扎一样疼。我都怀疑椅子里有钉子。不过,不满归不满,我不能说出来,还得装作很感激的样子,一来是我自己要求的,二来得表现出男士风度——除了羊癫疯和台风,其它风我都不讨厌。
我付完钱,像偷到东西的贼一样火速离开。我在付钱时,早已把钱包故意留在了椅子上,模拟我和她相识时的情况,让她捡到钱包来找我,如果她不来,我就去找她,如此就能有再一次见面的机会,只要能再见面,其它机会自然也会有可能。当然,钱包并不是我的,钱包和里面的钱都是阿贯的,除了那张有些破旧的学生证是我的之外。
我藏在发廊不远处的巷子里,悄悄露出一只右眼,时刻注视着发廊门口。见她拿着我的钱包出了发廊,正朝着我呆的地方走来,我赶紧显出原形,低着头东张西望,嘴里还小声嘀咕“跑哪儿去了”,样子很烦很焦急。嗯,我力求做到任何人都能看出我在找东西。
荒唐的苗(二十一)
两分钟之后,我和她在一颗大树旁碰了头,我故作慌张的问:“你看见我钱包没有?!快告诉我。”
她二话不说,把钱包塞到我手里,“给你,一人捡一次,扯平。”
“不行!”我脱口而出,特别严肃。
“凭什么不行!”
我拼命让自己稳定下来,理好乱窜的思绪,把阿贯教我的话翻出来,转说给她:“我捡你钱包的事已经过去了,是过去式,也就是说可以抹去不记。且那次我没找你要报酬,那是我自己放弃了权利,放弃的东西就没有了。而现在不同,现在你把钱包还给了我,我就得谢谢你,不然就不是男生,你也不想我连男生都做不成吧。”
估计她和我一样,没明白这几句话是哪国的理论,完全摸不着头尾之余,哭笑不得。她说:“好吧,我接受你的谢意,你也可以继续做男生,再见。”
我拦住她,说:“不行,至少得请你吃碗面,不然我晚上睡不着。”
“死缠烂打?”她很聪明,竟看出阿贯给我的策略,看来她以前没少让人死缠过。她笑了一笑,说:“好吧,正好我还没吃饭。”
一切顺利,只是我居然找不到附近何处有面摊,转来转去,最后还是由她引路,带我来到她们学校门口外的一个小面摊。小面摊最大的特点就是小,实际就是路边搭一个棚,摆上一张桌子和四张凳子,还有一辆像灶台的活动车,车上有面、菜、调料等等,卖面老伯就在那上面煮面,连个店名也没有。整个环境看上去并不好,甚至可以说不怎么卫生,但飘着一股气味特别的香,闻着它,仿佛她的脸都变得更好看了,不,应该说更喜悦了。
我也很高兴,让我去有档次的地方,我不一定会习惯,也不见得会喜欢,且钱肯定不够。而看着煮面的老伯,我有一种莫名的亲近感,很随意,随和,像在家里一样。
我和她一起坐下,可还没来得及叫面,坐我对面的小子就开腔了,龇着牙说:“兄弟,这两座位都有人了,麻烦你们去其它地儿。”
我仔细打量了下,这家伙年龄应比我大两岁,个子也比我高出一个头。他上身穿着蓝色kappa体恤,下身穿着蓝色“野狼”牛仔裤,左大裤腿上还绣了个“酷”字。绣得挺难看,估计是他自以为很酷,所以自己绣了个“酷”字到裤上,野狼服饰集团该不会干这种掉份的事。还有,最明显也最奇怪的是他的发型,跟晒谷草似的,比阿贯上次的发型还难看,肯定不是啥善人。
虽然知道对方是最好别惹的那类人,但我不可以在李玛面前丢面子,于是硬起头皮,理直气壮的问:“你说有人,人呢!”
“我们说有人就有人,少废话,快滚!”对面小子的旁边还有个男生,两人一样的打扮,应该是一伙的,都是一丘之貉的衰人。
我又说了:“凭什么!就凭你俩长了嘴,我还有呢。”
对面的小子生气了,一杯茶泼到我脸上,还是温的。我的怒火不由自主的烧起来,想自从答应凌雪不再打架之后,我就很少动火气了,可他这一泼,把凌雪的话都泼不见了。我啥都不顾,他泼我茶,我连着整个茶杯砸到他脸上。我的茶可是热的,冒着热气呢。
对方哎哟大叫一声,把桌子一掀,两人同时朝我扑来。
“你们别打!”李玛大吼一句,紧接着飞快的朝校门口跑去。嗯,她听聪明,在这种非正式比赛的情况下,吼停如同放屁,完全没用,当然要三十六计走为上,我一点不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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