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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台上,胡蝶和锦树配合默契,几乎没有任何差错。

    跟随吉他的节奏,胡蝶情不自禁地摇摆起来,口中吐出靡艳如花的调子。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你拨动我的心房,你丢下我一个人去远方流浪。你说,这样的季节适合流浪,可是你不知道天涯的尽头是孤独。你不会记得我,不会记得那个夏天。你还在苦苦地追寻自由,我却跌入没有你的深渊,时光如我,变成一段荆棘的凯歌。我奋力抓住青春的尾巴,却再也看不到你,哦,亲爱的姑娘,你去了哪里,去了哪里……”

    这首歌的歌词十分稀松平常,胜在调子干净忧伤,带着一种令人心悸的迷惘。

    也许这就是年轻时候的锦树,他用音乐点燃自己的生命之火,燃烧得义无反顾。

    唱完这首时光不负,胡蝶不打算逗留,便友好地跟锦树道别。

    看着胡蝶巧笑盈盈的模样,锦树心中陡然间升起一种强烈的渴望。

    他渴望留住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他在歌词中写的那样,你拨动我的心房,你丢下我一个人去远方流浪……

    “胡蝶!”就在胡蝶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锦树猛地抓住她的手臂,紧紧地抓住,他不肯松开,也不肯妥协。

    “我家就住在附近,要不,你去我家里坐坐?”锦树眼中充斥着期盼和忐忑。

    出乎预料的是,胡蝶拒绝了,毫不留情地拒绝了。

    “锦树大哥,很抱歉,我爸妈不允许我在外面过夜。现在已经十点多钟,我不能再在外面玩了。这样吧,下次如果有空,我们再约,ok?”

    看着胡蝶疏离而又清淡的眼神,锦树心中的渴望一点点燃烧成灰烬。

    “这样啊……”

    “大哥别生气。我刚刚高三毕业,爸妈都很担心我。我也不是那种成熟的女孩子,我可能不适合在外面瞎来。”

    锦树苦笑道:“所以你不喜欢我?你连出走的勇气都没有?你不愿意为了我,勇敢地反抗你的家庭?”

    胡蝶顿时神色一怔,笑道:“开什么玩笑啊!我还是小孩子,需要靠爸妈抚养。”

    于是,锦树眼睁睁地看着胡蝶独自一人离场。

    春树乐队依旧在舞台上演奏,贝斯手和吉他手都很卖力。这些男生都是锦树的朋友,也是音乐之路上志同道合的小伙伴。

    但是锦树拒绝了小伙伴的邀请,独自坐在舞台底下喝闷酒。

    秦峰见状,笑道:“没什么的。阿树,不就是一个小女生么?至于这么苦闷?”

    锦树灌了一口闷酒,笑道:“第一次。我这是第一次喜欢她。”

    “你的意思是,胡蝶是你的初恋?不该啊,我记得你以前有好几个女朋友的。”

    锦树没有回话,继续闷闷地灌酒。

    这时,菲儿走过来,冷冷地讽刺道:“你矫情什么啊?不就是欲求不满,得不到女人的欢心,只能用这种方式来惩罚自己?”

    第一百六十章摇滚女王(18)

    秦峰听到这话,忍不住爽朗地大笑起来:“对对!就是欲求不满!阿树,我觉得你还不如菲儿看得明白呢。菲儿,要不,我再请你喝一杯?”

    菲儿看似愉悦地勾起唇角:“好啊,秦哥,给我点一杯火焰。”

    秦峰示意酒吧服务生走过来,笑道:“火焰这种酒太烈,只适合阿树喝,不太适合你这种女孩子。”

    菲儿主动拣了锦树身边的位置坐下,继续讽刺道:“我觉得胡蝶肯定不会喜欢火焰,但是我跟她不一样。锦树哥,你觉得呢?你会喜欢一个不喝火焰的女生?”

    锦树的神情微微一怔,然后他放下手中的酒杯,正巧,他也点了一杯火焰。

    火焰其实是玛雅猜想酒吧的招牌,也是调酒师自创的杰作。

    喝最烈的酒,睡最美的女人。

    灌入喉间的灼烧感,与美人带来的销魂,如此贴合。

    不知为何,看到近在咫尺的菲儿,平心而论,菲儿的容貌身材并不比胡蝶逊色。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锦树第一眼相中的女生是胡蝶,而不是菲儿。

    一个是冷情高傲的乖乖女,一个是野火般燃烧的野玫瑰。

    锦树突然伸手将菲儿拥入怀中,不顾菲儿的挣扎,贴在她耳畔,暧昧地笑道:“这就是你想要的?小宝贝?”

    菲儿奋力挣扎,然后啪的一声,她居然,当众甩给锦树一巴掌。

    锦树喝了点酒,醉意微微升起,他神色一变,不悦地盯着菲儿。

    菲儿慢条斯理地整了整身上的长裙,骤然间莞尔一笑:“着什么急?你不是很喜欢听胡蝶唱歌么?今晚,也给我一次机会。”

    这次菲儿主动靠近,用同样暧昧的姿势贴在锦树耳畔,趁着旁人不注意,菲儿用舌尖舔了舔锦树的耳垂:“今晚,我给你唱一首。”

    湿热甜腻的感觉,带着独属于少女的芳香气味席卷而来。如水的柔情与燃烧的野火,细细密密地交织在一起。锦树突然觉得有点头晕。

    不知是不是被菲儿反复无常的态度搞蒙了,还是偶然间被她勾起心中的征服欲望。

    “阿树,美人相邀,你可不能拒绝。”秦峰偏偏将这一幕尽收眼底。

    他早就知道菲儿是个不安分的女人,但是菲儿突然间改变策略,主动勾引锦树……这是秦峰无法阻止的,他也不愿意阻止。

    锦树使劲揉了揉昏昏沉沉的太阳穴,一扫之前被胡蝶拒绝的尴尬与郁闷。

    他重新焕发出一个摇滚歌手独有的激情,他突然抓住菲儿的手,一个箭步窜上旁边的舞台。

    “你要唱什么歌?”锦树抱起自己的电吉他,英俊的脸上露出一抹玩味。

    菲儿刚才被他猛地抓住手腕,手腕有些许的疼痛。

    菲儿不动声色地揉了揉自己的手腕,笑道:“当然是唱你的歌。我可是你的粉丝。还是那种比较忠实的粉丝。”

    “哦?我写过不少歌。之前胡蝶唱的是不负时光。要不,你也唱这一首?”

    同样的歌,也许可以考验两人不同的功力。

    果不其然,菲儿固执地摇摇头,笑道:“为什么要跟胡蝶选择一样的歌?再说,不负时光是你专门写给胡蝶的。我不想占胡蝶的便宜。”

    锦树忍不住恣意地笑起来:“好吧好吧!我听你的!这次就听你的!”

    菲儿将麦克风拿过来,摆在自己面前,她试了一个音。

    菲儿的嗓音清甜唯美,说实话,在这个年代,她的音质甚至比胡蝶更加出色。

    “锦树哥,其实我最喜欢你最早写的那首格桑花。”

    格桑花是锦树的成名曲之一,唱的是一个西藏少年独有的出尘与绝俗。

    “好啊!这首歌难度很大,尤其是高音部分,你确定你可以掌控?”锦树忍不住流露出怀疑质疑的眼神。

    菲儿自信地勾起唇角:“你试一试,不就知道了?”

    舞台上的灯光并不如何明亮,透着一丝如纱的朦胧,打在菲儿的侧脸上,愈发勾勒出这个少女清艳如玫瑰般的轮廓,令人情不自禁地惊艳。

    锦树蓦地眼神闪了闪,他突然发现,自己以前忽略了菲儿的美丽和性感。

    也许是他第一眼就对胡蝶情有独钟?

    锦树开始弹拨吉他,旁边的春树乐队也开始默契地演奏。

    春树乐队正是锦树一手创立的,这些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也是他辛辛苦苦召集起来的,大家怀揣着对摇滚乐的喜爱与热情,甘愿从最底层做起,一步步攀登名利的高峰。

    键盘手,贝斯手,鼓手,吉他手……大家一起摇摆身体,跟着节奏,释放出摇滚歌手独有的激情与亢奋。

    菲儿的嗓音骤然间亮起,在充斥着亢奋与激情的电子摇滚节奏之中,菲儿清纯干净的嗓音就像是一道亮光,划过情绪堆积的天空。

    在爆炸般的快叉感之中,菲儿的演唱就像是一只自由自在的鸟,时而疾速滑翔,时而在天空中慢悠悠地旋转,翅膀坚硬,却拥有世间最柔软的飞翔姿势。

    西藏的雪山,庄严宏伟的大昭寺,普渡众生的群佛……一个信徒孤寂的生命,在雪山中独自行走,虔诚地朝拜。命运何等悲哀,却又何等壮美。

    菲儿闭着眼睛,红唇翕合开启,吐露出独属于她自己的领悟与决绝。

    高音部分,菲儿的嗓音尤其清亮,充满蓄势待发的狠劲。

    一曲终结,台下的观众大多数都是听得如痴如醉,其中一些老客人都知道菲儿是玛雅猜想的驻唱歌手,也算是她的老粉。

    观众们鼓掌,在私底下议论纷纷。这个年代,女神的称号还没有普及。

    但是在这些老粉心目中,自由高歌的菲儿,很显然就是他们的女神。

    菲儿将麦克风移开。然后她优雅地站起身来,冲着台下的客人微微鞠了一躬,笑道:“大家喜欢就好。大家喜欢这首歌么?”

    “喜欢啊……”那些客人纷纷叫嚷起来:“再来一首!”

    菲儿转过身去,这一次,她没有看到锦树抗拒或者不耐烦的神情。

    锦树的眼神里终于浮现出一丝赏识和真切的渴望。

    一如他曾经对待胡蝶那样……只是胡蝶会当众拒绝他的渴望,可是菲儿却舍不得放弃这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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