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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蝶很喜欢吃这种大麦粥配咸菜,特别爽口,不油腻,很适合病人填饱肚子。

    胡蝶亲自喂给菲儿,菲儿倔强地闭着眼,板着脸,一副死鱼样。

    “菲儿……是不是金经理的事,给你太大的刺激?其实像金经理那种人渣,你要是被他害死,才是真正的不幸呢。”

    胡蝶也不是什么知心大姐,她只是秉承着人命珍贵的原则才会主动劝说几句。

    “说实话,我们以前在玛雅猜想酒吧里驻唱,喜欢你的客人,比喜欢我的客人多。你每次都在我面前炫耀,我其实也并不生气。毕竟你年纪不大,有点虚荣心也没什么。”

    “那时候你多么骄傲,多么聪明,嗓子好听,长得好看,很多男人喜欢你。你说那些男人都是玩玩,不会当真……那是因为你没有碰到自己的真命天子。总有一天,会有一个男人愿意娶你,愿意保护你,让你免受风雨摧折,免遭坎坷流离。”

    “在那之前,你应该珍惜自己,不要随随便便地寻死。”

    “这碗白粥很养胃,你喝一点,才有精力恢复健康。”

    胡蝶轻手轻脚地将粥碗放在旁边的柜台上。

    不知何时,菲儿幽幽地睁开眼睛,她眼中慢慢地逸出一丝晶莹的泪花。

    然后她费力地端起粥碗,用插着针头正在输液的右手拿起勺子,慢慢地喝着粥。

    看到菲儿如此沉默,胡蝶也没有继续打搅她。

    来到病房外面,胡蝶跟那个护工嘱咐道:“阿姨,晚上要麻烦你了。你注意点,如果病人不肯配合,你也不要跟她吵架,就让她自己一个人折腾。”

    护工拿钱办事,态度很是利落爽快。

    “行行!我晚上盯着她,不会让她寻死的。”

    寻死?胡蝶无奈地耸耸肩,嘱咐之后,她才打车回家。

    接下来,胡蝶在英语培训班中刻苦学习,尤其是口语,她进步神速,每天晚上都会跟那些外教直接用口语聊天对话。

    胡蝶毕竟有以前的基础,她执行任务的时候也专门学过英语,所以看似繁杂的课程,对她来说其实是小菜一碟。

    直到这天晚上,秦峰突然再次打电话过来。

    “胡蝶,菲儿出院了。很顺利。多亏有你开导她,她现在变得安分很多了。”

    “那就好!我也没有多做什么,只是跟她聊聊天而已。”胡蝶谦逊地笑道。

    “你现在能不能来酒吧一趟?”秦峰的口气骤然间变得有点犹豫。

    “怎么啦?”胡蝶笑道:“我在准备计算机编程的基础课程,很忙的。”

    “是有个客人点名要听你的歌。你不是很迷摇滚乐么?反正也只是两个小时,我觉得应该不会拖累你的学习吧?”秦峰好脾气地打着商量。

    胡蝶迟疑片刻,最终还是答应了。

    今晚原主的父母都不在家,听说那家科技公司最近的工作量比较繁多,原主的父母都是工作狂,都留在公司里加班做项目。

    胡蝶打车来到玛雅猜想酒吧,一路上打着瞌睡。

    说实话,在高强度的学习之下,她还是觉得有那么一点疲倦的。

    但是来到酒吧,胡蝶不期然地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微微嘶哑,深深动情,他唱歌的时候就像是正在跟自己心爱的女人倾诉衷肠,绝对是情歌之中的王者。

    居然是锦树?他今晚来得好突然?

    胡蝶穿过走廊和一排排卡座,径直走到舞台底下第一排位置。

    熟悉的第一排位置,菲儿和秦峰安静地坐在一起。

    菲儿重伤初愈,看起来愈发楚楚可怜,她本就生得娇艳可人,今晚她穿着一件淡蓝色长裙和凉鞋,整体形象清美靓丽,丝毫不见之前的癫狂和愤怒。

    胡蝶主动跟秦峰打了个招呼,拣了对面的位置坐下。

    看到昔日的竞争对手回来,菲儿没有像以前那样露出尖锐的刺,而是故作文静地笑道:“胡蝶,我出院的时候,没有来得及通知你。我听秦哥说,你要出国留学?”

    胡蝶点点头,笑道:“月底的飞机。怎么样?你要专程送我?”

    菲儿的笑容顿时一滞,眼中似乎带着一点不甘。

    “你的命真好。说出国就出国,想读什么大学就去读。我混得不如你。还是不要在你面前丢人现眼了。”菲儿的口吻带着点开玩笑的成分。

    胡蝶并未介意,转头看向秦峰:“哪个客人想听我唱歌?该不会是忽悠我吧?”

    秦峰示意服务生过来,他亲自替胡蝶点了一杯酒。

    胡蝶向来就是浅尝辄止,她不喜欢像菲儿一样喝得醉醺醺,容易致犯糊涂。

    就在这时,舞台上的锦树唱完一首原创的摇滚歌曲。他突然跳下舞台,然后径直走到胡蝶身边:“是我,是我跟秦哥说,我特别想听你唱歌。你不会生我的气吧?”

    第一百五十九章摇滚女王(17)

    胡蝶顿时微微一愣。

    这时候的锦树年轻英俊,富有才华,会自己作曲作词,演唱功力也算是十分深厚。他在音乐圈子里已经闯出不小的名气,出了好几张唱片和专辑。

    听说他创作的摇滚歌曲在音乐排行榜上也是排名靠前,销量十分可观。

    说实话,如果被锦树看中,实在是那个女人的福气。

    上一世原主就是被锦树的才华迷住,甘愿做他身边的女人,做他的陪衬。

    可惜这一世,胡蝶对锦树并没有太多的好感,也许是不够了解,也许是不够默契?

    “好啊!”当着秦峰和菲儿的面,胡蝶并未拒绝,而是笑盈盈地回道:“唱什么?你要听什么歌?”

    看到胡蝶语笑嫣然的模样,一如初次见面那般,娴静中带着一丝清贵与雍容,绝对不是什么庸脂俗粉,而是一个富有魅力的女孩子。锦树眼中骤然间逸出一丝愉悦的笑意。

    “当然是唱我的歌。我今晚想给你一个小小的惊喜。”锦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乐谱:“呐,自从上次合作之后,我觉得你特别符合我心目中的女主角。所以回去之后,我找到灵感为你写了一首歌,但愿你会喜欢。”

    胡蝶微微有点惊讶,她从锦树手中接过乐谱,仔细扫了一眼。

    然后她打着节拍,按照乐谱的调子浅唱低吟。

    这首歌名字叫做不负时光,在这个年代属于相当文艺范儿的,诗意十足。

    “喜欢么?我知道你乐感不错,就算清唱,也一定很好听。”锦树眼中露出一丝跃跃欲试的期待之色。

    胡蝶低着头,将这首歌唱完,没有配乐,却依旧清新明媚,充满少女的纯澈。

    “谢谢你。”胡蝶颇为真诚地笑道:“歌好听,人也不错。”

    “你喜欢就好。在今晚之前,我一直很担心,怕你说我一个大男人如此矫情,肯定不是什么好人。你现在说我人不错,是不是对我也有那种欣赏的意思?”

    看着锦树俊朗无双的模样,胡蝶实在是很难想象,上一世他跟原主结婚之后,在外面风流潇洒,明里暗里地勾搭那些嫩模或者新晋女歌手,绯闻无数,真正是花心大萝卜。

    也许在刚开始的时候,锦树最喜欢音乐,对音乐一腔热忱,他专心致志地做摇滚乐,根本没空在外面花天酒地泡妞滥叉交。

    一旦他成名,获得丰厚的金钱和名利,他开始真正接触到外面的花花世界。这样自然是禁受不住美色的诱惑。

    其实也不是他变了,而是身边的环境变了。锦树顶多只能算是入乡随俗吧?

    就在这一瞬间的功夫,胡蝶想到原主的前世今生,最终还是决定保持初心。

    “我当然很欣赏你,你的音乐才华无人可比。”胡蝶的口气中带上一丝恭维:“但是你给我写歌,实在是让我受宠若惊。我现在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回应你。”

    锦树眼中迅速滑过一丝得瑟,看来他魅力无穷,饶是胡蝶这种清冷高傲的女孩子,也是对他推崇有加,被他感动了。

    “那就,跟我合作一下吧?”此时此刻的锦树,还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对待自己的感情他甚至显得有点较真。

    胡蝶并未推辞,而是走上舞台,将麦克风摆在面前,将曲谱放在手边。

    锦树拿起吉他,拨了几个音符,然后冲着胡蝶勾起一抹鼓励自信的笑容。

    胡蝶的嗓音带着一丝淸靡和嘶哑,属于后世颇受追捧的烟嗓,演绎摇滚歌曲也是显得游刃有余,高低音自由转换,没有任何吃力或者变调的痕迹。

    看着舞台上配合默契的金童玉女,秦峰拈起酒杯,慢悠悠地呷了一口。

    他享受般地笑道:“如果胡蝶愿意留下来,我感觉她以后应该有大火的机会。”

    菲儿一扫从前的尖锐刻薄,不冷不热地笑道:“也许吧!但是她不会留下来的。”

    秦峰惊讶地扬起俊眉,似乎觉得有点奇怪。

    “为什么?你以前是不是跟胡蝶有点小摩擦?你可不是她的闺蜜。”

    “难道只有闺蜜才能了解她么?”菲儿抿了抿唇角,淡淡地回道:“我瞧得出来,胡蝶跟以前不一样了。她以前愿意为了音乐放弃别的东西。但是……现在她不会这样傻。她更加倾向于掌握自己的人生,绝对不允许任何无意义的事。”

    秦峰了然地点点头。沉默片刻,他突然笑道:“说白了。就是现实主义者。”

    跟不着边际的梦想比起来,胡蝶显然变得更加脚踏实地,不再痴迷于某种东西。

    菲儿掩去眼中一闪而逝的寒光,故作平静地回道:“可是我跟胡蝶不一样。只要给我任何机会,我愿意爬上去。不顾一切地爬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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