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3(1/1)

    *

    清晨,在某间场景乱到不可描述的房间,在某张不可描述的床铺上,睡着两个不可描述的……男人。

    被子下闷闷传出一声疑问,“几点了?”

    没回应。

    发出疑问的沃尔纳踹了一脚弗朗茨,“我在问你几点。”

    弗朗茨的声音死气沉沉,“sir,麻烦你自己睁开你尊贵的双眼看下手机。”

    “充电器在你那边。”

    一阵窸窸窣窣摸索的声音……沃尔纳被反踹了一脚,“你胡说八道,根本不在我这儿。”

    “你半夜梦游把它吞了?真是不可思议。”

    “噢,那你是活在我梦里的傻逼吗?天亮了请你原地消失。”

    一个美好的清晨就在这样一个……琴瑟和谐鸣举案齐眉的场面里拉开了序幕。而此刻被他们遗忘的手机落在客厅,因为没有电而凉透了一整夜。

    弗朗茨起的更晚一些。等他洗漱完,沃尔纳已经衣冠整齐地打开了街区监控继续寻找白蓁蓁的影子。其实他们已经查了整整三天的监控了,只知道她跑掉那天在帝国大厦前停留过几秒,跟着某个男人走掉,随后就再也没出现过了。

    她到纽约只有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内只独自出去过一趟,第二趟就是生日。就这么一个在纽约举目无亲的人得有多大胆子才敢在大街上跟着陌生男人走?凭什么啊?就凭对方是个亚裔?她就不怕被卖掉吗?警惕性怎么可以这么差?

    好吧……警惕性要是好的话当初也不可能直接跟着沃尔纳回家。

    弗朗茨捧着抱枕神色郁闷,“我觉得她身上就这点不好,老是轻而易举地被不认识的人带回家,很容易遇到危险的。”

    跟他回家没问题。

    跟别人回家就要出很大问题,

    一开口就知道是老双标了。

    沃尔纳把监控视频放大,认真看了半天才笃定地说,“不对,这个人她认识。”

    “你怎么知道?”

    “那天晚上,公寓电梯坏掉之前,是这个小男孩送她回来的。”

    沃尔纳那天不太清醒,根本没有认真看过那个人的脸,只隐约记得很年轻,跟白蓁蓁年龄相仿,气质打扮看着实在像个初出社会的青涩大学生,大学生在他眼里就等于是小男孩。

    西方人看东方人本身就有点脸盲,反之也一样。这监控里没有拍到正脸,只有一个侧脸,对方穿着正装,稍微显得成熟了那么一点点,导致他差点没认出来。

    隔天他问过白蓁蓁那人是谁,她不想回答,反而问了他一句风牛马不相及的问题——问他认不认识投行的人,知不知道五大银行什么时候招聘,如何才能进入,专心致志做笔记的样子差点让他以为这孩子莫不是脑子被门挤了要进投行搬砖。

    现在看来,不是她想搬砖。

    而是她考虑到她的小男孩需要搬砖。

    沃尔纳给了她招聘官的名片,还告诉她若是真想进都不需要面试,直接报他的名字就行,甚至私下替她通好了气。为了什么呢?说出来原因都非常可笑,就因为白蓁蓁主动吻他了。

    沃尔纳到现在都能记起她那天害羞的样子,脸颊红彤彤的,装的可太像了,跟真的一样——去他妈的,跟真的一样。

    他合起了笔记本,抿了口冰水勉强压下心底酸楚,刚放下杯子就听见弗朗茨说,“警方来消息了,带走她的人叫江其叶。”

    *

    皇后区是新移民混居的地方,街面上四处可见华裔,犹太裔,拉丁裔……法拉盛住的全是华人,物价不高,房租不高,中国留学生和初入职场毫无积蓄的年轻人们最喜欢住在这儿了,白蓁蓁愿意待着也无可厚非。

    可这地方的缺点同样不可忽视,出了名的治安差贫民多,完全不是沃尔纳和弗朗茨这种阶层会涉足的地盘。

    纽约本来就是一座为有钱人打造的城市,人越多的地方不意味着它更加繁华,意味着它更受罪犯的欢迎,治安问题只有在富人聚集的曼岛才能得到保障。其他地方,隔段时间就会出几件没头没尾的命案,警方会视影响力决定压不压下,再往市里发几张不痛不痒的公告警示这事儿就算揭过了。

    弗朗茨从把车开进皇后区的那一刻起脸色就难看到了极点。不熟悉路线所带来的后果就是他误打误撞地开进了一条维修中的道路,倒退出去的时候,横在路边奇形怪状的路障还把他的布加迪刮花了。

    这里的人像是天生有多动症一样特别喜欢四处乱跑,人又多又密集,动不动就堵成一条长龙。整片区域的观感除了脏乱差就是脏乱挤,唯一能算的上优点的优点就是……干饭人很多。

    多到人手一杯奶茶,手抓饼,煎饼果子,还有人沿街啃鸡爪子。

    鸡爪子?

    震撼我全家。

    “你到底找到地址没有?”

    在这破地方转了四五圈,耐心即将消磨到极限的弗朗茨暴躁地摇起了车窗,隔绝外头人们傻愣愣的凝视。

    “你不要吵,我在找。”

    “你五分钟前就这么说了,后果是我又绕了一圈街区差点又开进那条破破烂烂的维修路。”

    “这里的房子都他妈长的一样谁知道那小子住的哪栋。”

    弗朗茨咒骂了一声见鬼直接在路边熄了火。刚熄了没五分钟,车窗被敲响了。摇下后看见的是一个打扮的相当时髦的年轻女人。东西方混血长相,脸蛋虽说不上是精致完美,但身材线条极度迷人。

    “hi,先生,我想要去一趟曼哈顿,可以载我们一程吗?”

    她身旁还有两个同伴,美貌程度不相上下,笑起来甜美可人。弗朗茨叼着烟,眼神极度冷漠,“对不起我是个gay对女人没有兴趣。”

    说完再次摇上了车窗,并做好谁来敲都坚决不开的决定。结果下一秒就想打脸了,因为白蓁蓁出现了。

    踩着拖鞋,穿着一件略大的男式T恤,长长的头发扎成了丸子头,额前和颈后多余的发丝稍稍凌乱却不失美感。

    她从对面的超市里出来,手里提着一袋苹果。还没到绿灯通行的时间,她看了两眼车流,大白天的没看到什么车,周围也没有小孩,就直接闯了红灯跑过来,看那路线,就像是在往他们这里冲。

    弗朗茨的心一瞬间吊了起来。

    如果她看见了这辆车。

    愿意朝他跑过来。

    敲敲他的车玻璃。

    见到他之后一脸惊喜地主动爬上来。

    他就原谅她私自跑掉的所有事情。

    然而……这份原谅没有得到垂怜。

    街边停着一辆黑红色的布加迪。

    平民区里没有人能买得这种顶级超跑,突兀出现在这里,很难不引起注意。白蓁蓁也看了一眼,可那车玻璃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许是哪个闲得找不到事干的富家公子哥停在这儿吊妹子的吧。

    她毫不在意地抽回了目光,从车尾路过。

    弗朗茨当场就想下车把她拖进来,沃尔纳冷静地拉住了他,“我们需要先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好像有人的评论被删了?不是我动的手,可能是系统干的,一般正常的评论我是不会删的

    第27章 作死

    白蓁蓁离开的第一天,想她。

    白蓁蓁离开的第二天,想她。

    白蓁蓁离开的第三天……弗朗茨在某家二手奢侈品店的橱窗里发现了一件非常眼熟的礼服。

    看,这巧夺天工的完美刺绣!

    看,这绚丽华美的双色薄纱!

    看,这晶莹剔透的钉珠碎钻!

    这不就是他送给白蓁蓁的那件高定礼服吗?

    来自英国的定制礼服设计师身上沾染着艺术家们最令人反感的矫情与高傲,单子排到了半年以后,非常果断地拒绝了弗朗茨当时要求插队的任性行为。

    她口口声声美丽需要时间沉淀,七天绝对做不出来一件独一无二的定制礼服;而当弗朗茨提出愿意出双倍价钱的时候她却拍着胸脯保证五天就能送来。

    那个虚伪做作的英国人一定想不到她引以为傲的独家设计最后的归宿是在二手奢侈品店。价值四十万美元的昂贵礼服被它的主人毫无留恋地抛弃了。虽然很惋惜,但弗朗茨并不想着把它重新买回来,很多东西只要沾上灰就再也不是独一无二的了。

    -

    投行的工作强度非常大,尤其是待在Goldman Sachs这类顶级投行里。江其叶的本科是计算机,研究生才考的金融,最后双学位毕业,面试九轮拿到Goldman Sachs的office。

    跟他同时进来的有两个人,分别是普林斯顿博士毕业生和耶鲁大学硕士毕业生,都是白人。

    同样的MBA,同样的藤校出身,其他两个人在Associate上奋斗的时候,江其叶一入职就是VP,引起团队众人不满是必然的结果。

    他得需要付出成百上千的努力才能在同等级别,甚至可能比他更优秀的精英堆里展现出与其职位相匹配的能力。

    这挺难的,他今年才二十三,跟组里最小的实习生一样大,而那个实习生是博士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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