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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爹这么一交待,当天晚上周驸马在床上使出浑身的本事,把老婆伺候的舒舒服服,这才吹起了枕头风。

    第二日,怀庆正好要往宫里去,逮着了机会在父皇跟前嘀咕了几句,巧的是,昨儿卫国公也在皇帝跟儿前哭了几声,声声痛骂自己那不成器的儿子。

    宝乾帝心想,这小子闲着也不是好事,万一再和人打架斗殴, 押妓嫖娼呢,不成个体统。

    就这么着,神机营的副将之位,稳稳的落在苏长衫的头上,御旨下来那天,卫国公拉着儿子去宫里谢恩。

    宝乾帝看着因为熬夜而一脸浮肿的苏长衫,心里恨恨道:这小子,最好在军营里被人虐死!

    消息传到安亲王府,玉渊心中的一块大石头落下,立刻着人请苏长衫过府,替他送行。

    苏长衫没来,只让大庆带了一句话:“又不是天高路远,送什么行,一切,等李锦夜回来再聚。”

    三日后,天刚蒙蒙亮,苏长衫带着大庆,二庆二人出城,去神机营报道,他没有给谢奕为留下只言片语。

    没有交集,便是最好的交集!

    ……

    就在苏长衫入神机营的时候,李锦夜再一次被阿古丽关在了门外。

    这已经是第五次。

    夜风寒凉,此刻京城应该是草长莺飞,春色渐盛的时节了,蒲类却依旧是冬季,再厚的皮袄,风也能透进来。

    青山上前,低声道:“爷,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办法。”

    李锦夜何尝不知道,但阿古丽这人的性子与旁人不同,她不愿意做的事情,就是刀架在脖子上,她都只会轻描淡写的来一句:“你砍啊!”

    沉默一阵之后,李锦夜开口:“去,备些酒菜来,酒要最烈的烧刀子。”

    “爷,你的身体……”

    李锦夜冷冷看他一眼,青山的话卡在喉咙里,朝身后的乱山递了个眼神,后者,悄然离去。

    一切备妥,李锦夜敲门。

    门没开,他便在外头等着,隔一会,敲一次。

    蒲类的夜,没有京城的繁华盛景,他站在夜色里,与夜融为一体。

    也不知道站了多久,反正乱山手里的酒菜都凉了,门终于打开。

    阿古丽一身劲装,倚在门口,眼睛红红的,“这深更半夜哪来的野狗,不睡觉,还跑到别人家门口乱叫?”

    李锦夜定定地看着她:“备了酒,敢不敢和我喝两杯。”

    “有什么不敢的!”阿古丽剑眉一挑,“但你若要借着喝酒之名来劝我,老子一脚把你踢到马圈里,信不信?”

    “信!”

    李锦夜走进毡篷里,在狐皮毯子上席地而坐,乱山把酒菜端上桌,斟了两大杯。

    李锦夜扶着杯沿,道:“阿古丽,我第一次喝醉,还是和你。”

    又怎么会不记得!

    这小子刚满六岁,一天到晚练功练功,练得人都痴掉了,她从阿爹毡篷里,偷了一罐酒,又弄了两只烤得滋滋冒油的肥羊腿。

    一口酒,一口肉,醉得三天没醒来。

    后来他们才知道,那坛酒是草原上最烈的烧刀子,也因为这场醉,他和阿古丽的感情最好。

    李锦夜迁就地对阿古丽笑,一双眼浮着水光,紧瞅着她。

    “我在孙家庄的几年,跟活死人没区别,经常想到你。那一夜,蒲类王庭尽灭,只有你不在,我想你是活着的。”

    阿古丽冷笑着打断,“老天留我一命,不是让我向大莘卑躬屈膝的。”

    李锦夜喉咙轻轻地动了一下,“你可知道,我想你什么?”

    “什么?”

    “我想你别犯傻,别找大莘报仇,只要你活着,就够了,当时我瞎着,身子残着,不晓得怎么解这一局,只能混日子,有时候毒发熬不下去,想死的时候,我告诉我自己,如果我死了,那么我的小姨阿古丽就真的是孑然一生了,她一个人孤零零的活着,该是有多寂寞,多绝望!”

    李锦夜端起杯子,与她碰了碰,一口干尽。

    酒入胃里,火烧火燎,平常都压在心底的话,统统倒出来,“我就想坚持吧,再熬一熬,想陪她多走一段也是好的。”

    “李锦夜,你个王八蛋!”阿古丽红着眼眶咬出一句骂。

    李锦夜在灯影里,把手落在阿古丽的头上,抚着她的头发,目光温柔如水。

    “我要的不是称王称帝,不是流芳百世,我只要我的人--你,虚怀,长衫都好好的。我这身子活一天,捡一天,我不想你们一个个走在我前面,我受不住。我就想着,等我到了那头,把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的小鬼都打点好,再开开心心迎你们来,等多久都无所谓。”

    “李锦夜,你还要脸不要脸?”阿古丽闷声骂。

    “在你面前,要什么脸,你是我小姨啊,和我阿妈一个娘胎里出来的。”

    李锦夜的手顿住,“我走那条路,为蒲类占五分,为你占五分,若你都走在我前面,这条路我走下去有何意义。”

    “你怎么知道,我就一定走你前面?”阿古丽不甘心。

    “很简单,大莘有二十万镇北军,黑风寨以一敌百,也难逃被屠的命运。”

    李锦夜把手滑下,抓着她的手,“阿古丽,你不笨,当年你只剩五百人时,都知道休生养息,缓缓图之,如今这个道理你也一定会懂,咽不下的,无非就是那口气。”

    “你也知道!”阿古丽挥开他的手。

    李锦夜倒酒,饮尽,眸光沉浮,“人活一口气,佛争一柱香,这口气若没了,你再争有什么用。连虚怀一个外姓的人,都要为你争这口气而痛骂我,你说我们身上流着一样的血,我心里好受吗?”

    泪,险些涌出来,阿古丽生生瞥过脸,眼睛酸胀着。

    李锦夜把酒杯递到她面前,声音极哑:“小姨,给阿夜留点时间成吗?日后我去那边见外公和两个舅舅,还有我阿妈,也能抬头挺胸啊!”

    第四百七十四章去大莘,我出面

    烧刀子是最烈的酒,寻常人一杯就倒,李锦夜连干三杯,心里的话说完,人也倒下。

    青山听到声音进来,把人背回去。

    出门之前,他回头轻声说了一句:“爷已经两天两夜没合眼了。”

    阿古丽坐着没动,像一尊雕像。

    这小子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真话、假话不用听,看看他眼神就能分得出来。

    这些话,句句肺腑之言。

    她喘了口气,任由眼泪落下来。

    没当着那小子的面哭,是碍着辈份,这会屋里没了人,就想好好哭一场。

    北狄虽然霜寒风大的,累的是身;他在那四九城里殚精竭虑,累的是心。

    他比她累啊!

    许久,阿古丽推开门,刀子似的寒风呼呼刮过来,她迎着风吹了一记口哨。

    哨落,两个黑影站在她面前,齐声唤了声:“大当家的!”

    眼前两人是跟了她二十年的贴身侍卫,原本是父皇穆松跟前的人,一个叫呼衍烈,一个叫兰淼。

    “我打算跟李锦夜去一趟大莘。”

    二人一听这话,都不诧异,仿佛是在意料之中一样。

    呼衍烈:“大当家的,让兰淼跟着去,我留守。”

    兰淼:“跟去的人,我选了两百人,都是一等一的好手,进献给狗皇帝的东西,也都备下。”

    “原来……”阿古丽抹了一把脸,“你们都知道我会妥协。”

    呼衍烈:“妥协是对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刚刚我和兰淼商议,入了大莘,大当家的身份还是不能露出来,就由兰淼出面。”

    兰淼附和着点点头。

    阿古丽摇摇头:“一个谎言,要用一百个谎言去圆,不用,去大莘,我出面。”

    “大当家的!”

    “大当家的!”

    两人异口同声。

    阿古丽摆摆手,“我是个女人,在大莘,女人从来是男人附属品,我出面,更合适,速速去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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