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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斯,你……”纪仲年嘴巴微张,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圆场。
林斯面带窘迫,将手抽了回去,将分寸保持得很好。
*
那天之后,纪仲年和林斯暂时获得了安全。那些人在贫民窟里进行了一遍地毯式搜索,最终无果,便全部撤离了。
但是,心思细密的纪仲年没有放下心来,他更加警惕周围的环境,并加紧了自己的计划。
通过林斯的手机,他每日与助理魏平保持联系,去获取集团内部和纪霄的动向,并向魏平传递自己的部署和筹划。
时间很快又过了两周,所幸一切都风平浪静,各项事情都在纪仲年的筹谋下有序进行,已经到了他该回去扭转局面的时机。
也就是说,纪仲年该离开这里了。
来时是深夜,走时他依旧选择了深夜。在深沉清冷的月色下,有辆黑色迈巴赫缓缓驶进了寂静无声的贫民窟。
车静静停在林斯家的门口,甚至没有惊动鸟雀,纪仲年就在这里与林斯告别。
这位纪家二少爷器宇轩昂,这段吃苦熬穷的日子没有把他天生的贵气磨灭掉,反而将他的眉目削磨得更加锐利,身上多了几分卧薪尝胆的气魄。
男人笔直地挺立于林斯面前,浑身散发傲慢的味道。他抬了抬下巴,示意林斯,“我走了。”
林斯平静点头,“嗯。”
一个字了结对话,干脆利落。
纪仲年:“......”
离别不是一般与“挽留”和“惜别”分不开的吗。
他清了清嗓子,眼皮微微盖住一半黑色瞳仁,向下睨着林斯,故意摆出一副就此不见的态度,“别想着我会回来找你。”
这话没头没尾,听上去非常有故意钓鱼的嫌疑,然而林斯听了之后,不但没有表现出纪仲年所预想的失望脸,反而阔然地对他一笑。
无言之中,林斯就砍断了纪仲年想延长对话的心思。
他的反应令纪仲年觉得自己很蠢,也很一厢情愿,他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挽尊,憋了半天后,竟憋得恼羞成怒。
男人抬起高傲尖细的下巴,颧骨顶出锋利的棱角,幽幽道:“我改变主意了。”
林斯:“?”
“我会回来找你,”纪仲年幽幽道,“当是报恩。”
林斯:“......……”
看起来,纪老爷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位微服出巡的皇帝,对于林斯这个不识好歹的蚁民,他甚至降下了一道圣旨,还想让这位蚁民对他感恩涕零。
这瞬间,毫不夸张地说,林斯当真有双眼一黑脑袋眩晕的感觉。他很明显地感觉到……纪仲年的意思就是“我俩必须再续前缘”。
林斯高兴不起来。心里隐隐作动,也隐隐不安。
站在车旁的魏平默默旁观,对他老板的言行举止感到匪夷所思,不禁想象这一个月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他这位向来高高在上的阎罗老板......为什么会像个无赖一样逗人玩?
“不用,你......你不用来找我,”林斯闪避着垂下了眼,看着自己在地上磨蹭的脚尖,拒绝了纪仲年。
断了吧断了吧,林斯,你狠心一点断了吧。不能让纪仲年栽在你这里。——他不停地提醒自己。
他这番不识好歹,彻底把纪仲年给惹不爽了。
彼此算是同生共死过,现在临别,不说什么依依惜别、挥泪说再见,反倒弄得跟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就算是普通朋友,也可以日后有时间聚聚吧?
“我、会、回、来。”纪仲年一字一顿地说,“等一切尘埃落定。”
这不像是一种告知,倒像是一种命令,强硬地命令林斯呆在这里,安安分分别乱跑,乖乖地等他来接。
但在不识好歹这件事上,林斯向来很有自己的坚持,他依旧摇了摇头,婉拒道:“我有自己的生活。祝你一路顺风,万事顺意。我们以后……就不要再见了。”
谁都不知道,他在说出这番话时,需要付出多大的勇气和心疼。
他向来觉得自己很怂,生性懦弱胆怯,但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是有关纪仲年的事,他就会变得比超级英雄还要无畏。
就像现在,他天不怕地不怕,不怕纪仲年骂他恨他,不怕往后再也见不到自己深爱的人,也要故作冷情,将对他起了点心思的纪仲年推于千里之外。
林斯的话实属气人,像是固执地要“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纪仲年向来自尊自傲,从未遇过这种连番被拒绝的惨事。他被激得叛逆心理上来了,偏要和林斯作对,“你在这里能有什么生活?”
“破烂生活,”林斯道,“但这是我自己选的,你不必管我。纪仲年,我真心说一句......你走吧,别回来。”
——我确实只能过些破烂生活,但也总比拉着你一起坠落要好。
话落,林斯深深地叹气,给了纪仲年无奈的一眼,便转身回屋了。
他关上门,连声“再见”都没留下。
人与人的情分有时就看人的造化,一人想断,一人想续,谁都说不准,未来究竟是砍断情丝还是再续前缘。
但是在这一刻,某人的选择已经很明显了。
林斯选择断。
夜风萧萧,吃了个闭门羹的纪仲年完全恼怒,被气得青筋凸起。他极为不屑地哼声,打开旁边的车门,跨腿坐了上去。
魏平见状,也立马坐进主驾驶位,绑好安全带,打开车灯,准备就此发动汽车离开。
透过暗色的车窗玻璃,纪仲年望着那扇紧闭的门,屋里灯火明灭,林斯模糊的影子映在窗上,有些单薄,似是对屋外人的离去并不在意。
“开车。”纪仲年收了视线,对魏平说。
漆黑如渊的天穹下,黑色迈巴赫缓缓发动,有只流浪猫踮着脚走过房顶。
林斯打开家门,从里面走了出来。
“再见,仲年。”
他再一次,独自站在这个地方,目送着纪仲年的车越驶越远,渐渐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而后消失在路的尽头,只留下漫漫飞扬的灰尘。
但是这次,林斯能够确定的是,之后纪仲年会再回来这个地方,正如上辈子那样。
可是,他却不想再跟纪仲年相遇了。
因为他知道,纪仲年值得遇见可以厮守一生的人,而这个人不可能是他。
所以,在纪仲年离开这里的第二天,林斯也收拾好东西,从贫民窟逃走了。
作者有话说:
莫慌,纪二少会把老婆绑......不是,追回来
第52章 你去哪了?
从贫民窟离开的半年里,林斯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吃了很多很多苦头。
有时他都觉得自己是在找罪受,但是再想想,找罪受就找罪受吧。
为了不让纪仲年找到,他没有选择呆在贫民窟,而是一路从西城逃到了东城。他料想,纪仲年肯定不会猜到他来了这里。
因为西城的人来东城,好听些讲就是自讨苦吃,难听些讲就是自取灭亡。
带着一个西城的身份证,林斯在东城饱受歧视和偏见,根本找不到一份正常的工作。
在最开始的两个月里,他穷困潦倒,一直在城里流浪,和拾荒者们睡在天桥底下,吃些捡来的剩饭剩菜,日夜风吹雨淋,日子一天比一天难熬。
偶尔他会梦见纪仲年,会梦见在纪家锦衣玉食的生活,会梦见以前那些快活幸福的瞬间,只是中途醒来后,看见的仅是一片漆黑无边的天幕。
最难熬的不是物质生活的贫乏,而是日复一日的思念和无法传递的爱意。
后来情况慢慢转好,他终于找到了一份廉价工——包吃包住没有薪酬,什么杂活都要干,这才勉强算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里活了下来。
到现在,曾经的林懒汉已经自力更生快半年了。
今天是周末,但林斯为了能多攒点钱,没有留给自己休息的时间,而是到了码头附近的一片工地里,去当搬运石料的临时工。
工地上多是些肌肉发达的壮汉,个个晒得皮肤黝黑,就只有林斯长得又白又瘦弱,扛着东西时,他肩膀上的那块石板都比他的身板要厚。
本来包工头不肯雇他,但他说自己只要别人一半的薪水,才最终得到了这份工作。
“阿斯,你过来!”包工头衔着口白色香烟,朝他招了招手。
“哎——”林斯马上放下喝了几口的水,勤快地跑过去,“怎么了哥?有什么要我做的吗?”
包工头指了指旁边那一堆建筑材料,跟他讲:“你今天下午去拉那个装水泥的车,就......就拉个二十车吧。”
“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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