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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那些有意思的往事,林斯忍不住笑了起来,发出类似于公鸡“咯咯”的声音,有几分滑稽,还有种在寂寥中缅怀往事以安慰自己的心酸。

    纪仲年问他:“傻笑什么?”

    “没什么,就是......就是……”林斯说不下去了,鼻子有些酸,用手背抹了下,仍是笑。

    该怎么说呢?难道要说我想起和你经历过的那些事,次次想起我都会想笑,和你在一起的每个日子美好得不像话。

    ……林斯当然没有这么说,他只是看着晃眼的吊灯,平静地道:“就只是……想起一个人,他是一个我想起来就会笑的人。”

    纪仲年皱了皱眉,“你喜欢的人?”

    “嗯。”这么回答没毛病吧。

    纪仲年噎了一下,想到自己之前的自作多情,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那个人,是男的?”

    林斯转过头来,点了点:“嗯。男的。”

    “我没有看走眼,你果然是同性恋。”据纪仲年有意无意的观察,早就怀疑林斯的性取向。

    “或许吧。其实,即便他是一个女人,是外星人,甚至不是人……我都喜欢他。”

    林斯深深地望进纪仲年的眼睛里,如此对他说着对“另一个人”的爱意。

    *

    他们在这狭窄又腥臭的房间里待到了傍晚时分,足足快十个小时,才敢从这里出去。

    逃过一劫后,两人的心态稍稍放松下来,他们慢慢踱着步,并肩走在回程的路上。

    这一路夕阳普照,路边的田埂野草丛生,随清风肆意晃动,反射出点点跳跃不齐的光斑。

    林斯在路边摘了个果子,拿在手里抛着玩儿,玩够了就用衣服擦擦,直接放进口里开嚼。

    不知为什么,纪仲年看着他这粗野行径,竟也不如刚认识他时那般反感,反倒……

    在看着林斯微微张开嘴巴,将殷红的唇瓣覆在果子的皮肉上时,他还会觉得有几分难以言说的性感。

    继而,刚才在红灯区里的那个吻,那些浑浊的艳..香和林斯嘴唇的柔软触感……再次不受控制地在纪仲年的脑子里奔涌,哗啦呼啦,造成肆虐的洪流。

    “那个人现在在哪?”纪仲年忽然问了林斯一句。

    “嗯?”林斯一时没反应过来,“谁?”

    “你喜欢的那个人,咳,那个男人。”

    “哦,他啊,”林斯踢着踢着路边的小碎石子,半开玩笑地答道:“他……远在天边,又近在眼前。”

    他喜欢的人,离他很近,又离他很远。

    明明伸手就可以碰到,垫脚就可以吻到,却要装作毫不动心,将距离一点一点扯远……

    用拙劣的演技去假装我不喜欢你。

    纪仲年听了觉得怪怪的,“我怎么觉得你在暗示我?”

    “……这位大老爷,请不要过于自恋。”

    被吐槽自恋的纪老爷鼻孔哼气,细长如梢的眼尾轻轻一挑,不屑地睥着林斯,假装不经意地问:“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很完美。”一说到这个,林斯的眼珠就像被星辰点亮的夜空,那璀璨的光芒比任何东西都要引人注目。

    每当被林斯那双乌黑透亮的眼睛看着时,纪仲年会变得专注,他总觉得那眼睛里面藏了很多故事、很多过往。

    于是,他总不自觉地想要靠近去,把脚步迈向前去,把耳朵也凑过去,听林斯好好地讲一讲心里那些不为人知的情感。

    不过现在他知道了,林斯那些情感、过往……都是给另一个男人的。

    纪仲年回了回神,睨了林斯一眼:“能不能别用’完美’这个词来形容人,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林斯却笑了笑,告诉他说:“可那个人在我眼中就是很完美。什么都好,没什么是不好的。发光发热那种。大概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我挑不出他不好的地方,在我的世界里他就是最好的。”

    听完林斯对“那个人”的一大段真情流露,纪仲年的脸色逐渐由白变青,又从青变得黑,已经有点不能看了。

    林斯没留意他的脸色,还特意想了想,补充两句道:“非要说一点的话,那就是脾气不太好。”

    纪仲年肆无忌惮地哼哧一声,立马见缝插针地批判道:“呵,我最讨厌脾气差的人。”

    林斯:“…………”

    敢情他细数了一大堆优点,挑剔的纪二少却唯独将缺点听进去了,还有特地把它挑出来奚落两句,语调里充满了阴阳怪气。

    但他讨厌归他讨厌,林斯可一点都不讨厌,反而硬要维护自己喜欢的人,“那时是我追他,每天缠着他,所以也怪不得他烦我,发点脾气也正常。”

    追人,特别是追纪仲年,这过程等于要翻越一座陡峭的大山。而那个时候,支撑林斯攀登上这座大山的信念,就是他坚信纪仲年最后一定会爱上他。

    “那他后来喜欢你吗?”纪仲年问。

    林斯哽咽良久,“嗯”了一声。

    “既然你们互相喜欢,为什么没有在一起?”

    “因为某些原因,就被迫分开了。”

    纪仲年沉默着,他停在一处小池塘边,看里面的鱼浮起来吐泡泡,又很快地潜下水去。

    池边有许多细碎的小石头,他忽然抬起他的右脚,发了狠地把脚边的一块砖石踢进池塘里。

    “咕咚!”

    水面发出极为响亮的一声闷响,听上去像是这个男人某种特殊形式的发泄。

    原本平静如镜的水面漾起一圈圈波纹又散开,纪仲年依旧沉默着,兀自看了水面的波纹。

    良久,他转头问林斯:“你还喜欢他吗?”

    有几分不甘心,所以就问了。

    “喜欢......很喜欢,”林斯说这话时背过身去,悄悄地抿了一下眼角,“但是现在,已经不敢喜欢了。”

    “为什么?”

    “怕自己会害了他。”

    和纪仲年在一起的那三年,是林痴汉人生中最灿烂的高光岁月,他巴不得将这段岁月延长延长再延长,每重活一次都与纪仲年相爱一次,但是……

    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那么自私,不能为了自己能够得到光,而把纪仲年余生的光全部偷走。

    所以,在这辈子重生的那一秒开始,林斯就已经变成了胆小鬼。上一辈子他拼命让纪仲年赶快爱上他,而这一辈子,他却害怕纪仲年爱上他。

    他不敢让纪仲年爱他。

    ——爱一个只能活三年的人,又有什么意义呢?只会把余生的快乐都赔进去。

    不值得。

    作者有话说:

    纪二少:一分钟内,我要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

    第51章 你走吧,别回来

    这辈子,从复活醒来的那一刻起,林斯就不再敢有奢望。

    他常想,自己这一段又一段的三年期都是向上帝偷来的,作为小偷的自己,有什么资格去爱一个人生本该圆满的人呢。

    纪仲年注视着波纹渐渐隐去的湖面,此刻有些发呆,他转过头去,视线正正撞上了林斯黑曜石般的双眼。

    那个家伙,眼睛说不上有多漂亮,但是仿佛藏了不为人知的内容,望进去很深很深,对视的时候像在彼此凝望,差点被吸进去。

    夕阳下,林斯噙着泪的这一回眸,就这样撞进了纪仲年的心。

    他看着林斯,一瞬间就在想,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值得林斯这样去喜欢,又这样不敢去喜欢。

    他原本并不相信这世上有所谓完美的人,但从林斯这个眼神中,他似乎真的相信了林斯口中的那个人就是完美的。

    “你脸好红……不会是生病了吧?”林斯看着他,说起来眉目间有股淡淡的情意,下意识伸手去摸他的额头,

    然而,当林斯的指腹触到自己的皮肤时,纪仲年却忽然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将这双靠近的手止在了自己的脸前。

    林斯这才意识到自己又越距了,脸色尴尬地要将手收回去,却被纪仲年抓得更紧。

    他浑身一颤,手被拽在那温热的手心里,这种感觉熟悉又温暖,午夜梦回不知想了多少次。

    纪仲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是当他看见林斯想要触碰又收回的手时,心肺都在绞着疼。于是什么都不思考、不深究,就向林斯伸出了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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