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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宿对伍月很有好感,一起进了亭子里,也不介意条件简陋,便接过伍月递来的——写着二人生辰八字的纸条看了起来。

    “合姻缘?”

    看到男方是六月二十八日辰时末出生的,元宿温和地问道:“男方可是方圆村人?”

    伍月目光如电,望向荷花,小丫鬟立马机灵的回道:“是是是!大师您真是神机妙算!”

    元宿先是看看伍月的八字,然后又仔细看了看伍月的面相,略一沉思后,笑道:“黄粱一梦,姑娘得了场奇遇。”

    伍月手指微颤,倏的望向她,“什么意思?”

    “具体内容老尼也猜不透,但姑娘本就是镜中人,现在只不过是醒了罢了。”

    霎时间,伍月感觉笼在她身上的一层薄雾瞬间被捅破,缺失的最后一段记忆回归脑中。

    她确实是女尊国的伍月,曾在十六岁那年莫名重新投胎到现代,而后三十九年的现代生活,逐渐将她这段记忆掩埋。

    但找回这段记忆的伍月,整个人都不好了。

    合着她总共单身五十五年。

    夺笋啊!

    元宿为人通透,自然感受了到伍月的气息变化,看看两张纸条,饶有兴味的问道:“若是老尼批了字,是否姑娘与心上人这亲事立即可成?”

    伍月迷蒙中郁闷的回道:“秦君还有两个条件没说。”

    听她这话,元宿哈哈一笑,拿出随身包裹里裁好的白纸,将之在亭子的长椅上铺平。

    随后龙飞凤舞的写下四个大字:

    天作之合!

    ***

    另一边。

    清晨时,府里不少人见到秦君送伍月出门,荷花也特意嘱咐了下人们不准为难他,所以管家也不敢安排他做什么重活,只是吩咐他将小姐院内打扫一下。

    冬日里不曾有什么落叶,兰城下雪一般都是在临近过年的时候,现在的天气虽冷,但不怎么影响人活动。

    秦君握紧扫帚,专注的清扫着院子里被风刮过来的枯草。

    露在外面的一小截手腕被风吹的微微僵硬,他身量比一般男子要高,所以新衣服的手脚略短。

    比在家里要好,至少身上是暖和的。

    父君改嫁后前些年还能些有好日子过,继母看姐姐有读书天赋便吃喝不缺,可当亲生女儿出生后,便开始越来越吝啬。

    别说买新衣裳,连他辛辛苦苦在家做绣活,想给姐姐交束脩的钱也被没收大半。

    笔墨都买的勉强,每天在家被继母指桑骂槐,姐姐哪还能专心学习。还好他与元宿大师有缘,求得相助,终于将姐姐带走。

    鹅卵石铺成的小路面积不广,扫帚也比家里的只剩下几根枯衩子的工具要好的多,微微一扫就能将灰尘扫拢。

    小院里本就干净,很快就清扫结束,秦君茫然的拿着扫帚站在院落里,清闲之后竟不知该去做些什么。

    想了想,他又拿起院子里的水壶,给院墙旁边的小树浇起水。

    寄人篱下,自然不好闲着。

    若是这伍府小姐见到元宿大师,那么大师自会帮他回绝,并且通知姐姐。更大的可能是见不到,他便能拖一拖。

    想到那个女子遇到这些情况后,脸上可能会出现的古怪表情,秦君嘴角轻抿,眼中闪过轻轻的笑意。

    意识到自己的心情,秦君浇水的动作微顿,眼眸沉下来,逐渐将神色收敛。

    天下女人一般黑,除了姐姐,他谁都不信。

    一两个时辰下来,秦君将院落里彻底打扫干净,把不整齐的花盆摆成一条线,连不整齐树枝的都被他修理了一遍。

    做完这一切后,他一转身却被吓了一跳。

    ‘伍月’冷着脸站在院落里的拱门旁,身边带着两个小厮,竟不知在他身后站了多久,就这么默默打量着她。

    “小姐。”秦君连忙行礼,却被他抬手制止。

    “你是秦君?”开口的竟是个男声,带着微微的清傲。

    秦君站直后诧异的望向他,这才发现,对方虽然长相与伍月十分相似,却是个男子。

    来人穿着漂亮繁复的蓝色长袍,头戴玉簪,腰间系着一只雪白的貔貅玉佩。神情冷漠,手捧着暖炉,像一朵开放在冬日的雅致白莲。

    长相精致,气质华贵,一看便是娇养的公子。

    秦君本没有其他想法,但却蓦的想起伍月昨日的自我介绍:家中有一弟弟。

    再看这公子,手腕处的凉意,却让他无端生出一股窘迫。

    “是奴。”

    伍星轻轻点头,上下打量他一番后,淡淡道:“跟我来。”态度极其冷淡,言语中似乎还带着几分不耐烦。

    秦君敛了敛神,顺从的放下铁壶缓步跟上。

    却在心下暗忖:也不知道这位小公子要他做什么?

    没走几分钟,几人便到了另一个院子,进入一间书房。

    屋内有一张长约两米的乌木书桌,旁边放着一把靠椅。左侧书架上满满当当,对面是一张罗汉榻,铺着细细的软垫。

    伍星挥退其他小厮,只将秦君留下,而后抱着暖炉走到书架前,皱着眉从上面抽出几本册子,问秦君道:

    “认字吗?”

    秦君不明所以的点头,“会认,但不会写。”

    姐姐在时曾教过他认字,他记性好,教过一遍的都记得。

    “不错。”伍星听到这话面色缓和了不少,将册子摆放在书桌上,然后喊着秦君过去,翻开一本装订好的蓝册子的第一页,指着其中一行给他:

    “念给我听。”

    秦君,顺从的站过去看过去,一字字念出:

    “下山村刘四,赁良田四十亩地。光和二十一年,收粮八十斗;光和二十二年,收粮七十六斗……”

    读着读着,秦君忽然意识到,这不是账簿么。

    “没有念错。”伍星满意的点点头,又从桌子上拿起一只细杆毛笔递到他手里,略带愉悦的说道:“照着写几个字给我看看。”

    秦君无错的接过笔,沾了墨的笔却悬在白纸正上方,迟迟未落。

    “能否准奴,以清水在桌上书写?”

    这么好的纸,他一落笔便毁了,太可惜。

    伍星看出他的想法,矜傲瞻首,道:“写吧,无妨。”

    秦君犹豫的拿着笔,终于还是看着本子上的字,模仿着抄写了几个下来。

    他不曾用过毛笔,写出来的字粗细不均,软趴的毫无风骨,比起那本账册上的规整小篆,实在差距太多了。

    一边是指甲大小却秀丽工整的小篆,一边是拳头大小笔墨成坨的大字,对比下来,秦君现在真的觉得脸红了。

    伍星却取过他写的字,大量一番后,略带赞许道,“你应该不曾以毛笔练过字,能模仿出字形,不错。”

    能认能写,以后打理二姐的账簿,够用了。

    他终于能丢开那个麻烦精了!

    秦君心下色尴尬稍褪,对这位看起来心高气傲的小公子,暗暗多了不少好感。

    伍星挥手将桌子上所有的账册堆在角落,宽大的桌子上铺着他常用的方纸。

    随即他手执长笔,一边在纸上书写,一边跟秦君讲解:

    “‘下’字书写以横开始,你看清我的落笔顺序,等下再写一遍。”

    竟是开始教秦君写字。

    秦君恍然不解,却慢慢被他的字迹吸引心神,跟着手在空中笔画。

    夜幕逐渐降临,光线明明灭灭,他恍惚中回到自己的小屋里坐下,食指与中指间微微凹陷进去的地方,传来轻微的疼痛感,证明今天这一天并非虚幻。

    这位伍公子,到底是何意?

    然而带着一阵疾风推门而入,脸上带着喜意的女人,却带给了他更大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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