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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没说话,挥了挥手,屏退了殿内的所有人,只留下了李清欢三人和谢君怀,这才道:“朕早知国师意图不轨,但朕已年迈,太子势微……咳咳,越国不可乱,更不可无君,谢卿听旨……”
这天子断断续续说了一堆文绉绉的旨意,而下面跪着听旨的谢君怀满目疮痍,十分激动。李清欢看这架势才知,这天子纵容国师并非出于本心,只是怀柔之策。天子临危受命,将太子和皇后的安危托付给了他最信任的臣子谢君怀。
李清欢有些不安,看着这场面,也不知该如何插个话,问问她师父的下落。
好在此事告一段落,天子再次打量李清欢,随即道:“几位随朕来。”
东宫寝殿中,华丽的大床上躺着面目灰败、行将就木的太子,之所以还有一口气,全靠那一碗碗的苗疆草药吊命罢了。而他的塌边坐着一位衣着华丽的老妪,她头发花白,年龄看起来似是比天子还要年长一些。
她慈爱地看着太子,不时拧了手帕去擦拭太子额头的冷汗。
她,便是传闻中越国侍奉了二位国主的奇女子,皇后朝行歌。
而站在皇后旁边的男人,并不是国师,而是翩翩白衣的余三叹。
李清欢瞥向他,他却假装不觉,盯着地板不说话了。
李清欢心中冷笑,或许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进宫的计划从他被巫医抓走时便有了。只是他没来得及通知她。而她则像个没头苍蝇,糊里糊涂的冒险进宫寻他。
他无拘无束,行止由心。可她不行,她的心仿佛风铃,牢牢栓在了他的身上,解不开剪不断。若真有一天,他消失了,她的心便没了着落,活着便失去了意义。
她讨厌这样的自己,十分讨厌。
李清欢心中有气,偏过头不再看他。
“主人!”白露见到余三叹喜出望外,就差猛扑上去撒欢。
李清欢一把拉住他,“不得无礼。”
这对师徒的几个眼色,皇后朝行歌便早已明了。她的目光转向天子,微微点了点头,转而走向李清欢,她握住她的手,笑道:“清欢姑娘不必拘礼,你是余先生的高足,自也是我越国的上宾。余先生昨晚被抓进了掖庭之内,脱困后一心想着联络你,是本宫恳请他暂留宫中,姑娘可切莫怪他。”
李清欢礼貌一笑,有些不自在的抽回被皇后拉住的手,目光投向余三叹:“原是如此?”
余三叹委屈巴巴,立刻点头。
皇后见状又道:“姑娘有所不知,余先生今晚设法帮我们支开国师,也助我们揭穿了那庸医的真面目。本宫今日方知,那巫医竟然抓了几十个男子关在掖庭之中,他想用那些男子垂死之血制灵药,此举有违天道,若太子还蒙在鼓里,真喝了他的药,便是置他于不仁不义之地,为国师留了把柄。不过,幸好如今歹人伏诛,这全是余先生之功。”
李清欢半信半疑的看着朝行歌,她妆容得体,举止端庄,却藏不住眼底一片乌青之色,她看上去形容疲累,却强打起精神应对着一切,这般精明强干的女子,李清欢依稀可从其言语中窥见她少时的风采。退一万步讲,就算天子驾崩,只要这位皇后在,那国师也未必能讨得半分好处。
皇后统领后宫,掖庭之内关押了如此数量的成年男子,皇后就算不知,也不可能完全逃过所有宫人的眼睛。
一个小小巫医,若无人在其后操纵,那便是吃了雄心豹子胆才敢如此嚣张。
李清欢看看皇后,又看看神色复杂的余三叹,一个大胆的猜想在脑中形成,再也抹不去。
这些男子被关押,很可能是经过了皇室的默许,而看方才的情形,这默许之人很可能便是这位皇后朝行歌。
但此时,朝行歌似乎改变了初衷,将所有希望寄托在他们师徒的身上。毕竟,与其用那巫医的邪术救下太子、给国师留下足以要挟皇室的丑闻,不如另辟蹊径,抓住浮屠岛这样的万金油更加万无一失。
越国皇室似乎将宝全压在了她这个岛主身上,并非信任,而是,有恃无恐。
李清欢看着余三叹,只觉太阳穴突突跳。
事已至此,她除了拿出无相镜“救活”太子,别无它途……
她对天子和皇后说明了无相镜观相的规则,皇后自告奋勇要求观相,天子深深看着她良久,最终也并无阻拦。
一切准备就绪,无相镜开启。
作者有话要说:
李清欢:不告而别,擅自行动,该怎么罚?
余三叹:为师……自罚三杯?
李清欢:???
第107章 傻瓜
谁知,片刻之后,李清欢蹙着眉走了出来。
天子焦急道:“如何了?”
李清欢摇头,“皇后陛下记忆缺失,恐难以完成观相,要换个人才行。”她说罢,将目光落在了天子身上。
天子满面忧色,道:“她怎么样了?”
李清欢答:“浮屠香安神,皇后至少要睡一个时辰。”
“那甚好。”天子舒了口气,又问:“朕可否代她观相?”
这对年过半百的夫妻看似相敬如宾,却又似乎貌合神离、小心翼翼,令李清欢只觉怪异,却也只得颔首同意。
浮屠香的味道充满了房间的每个角落,而无相镜的镜面也开始泛起涟漪,耳边倏然响起了孩童的吵闹声,那声音熟悉又陌生,天子混沌的双瞳中难得闪过一抹柔色。
那是他这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却也是朝行歌再也记不起的过往……
“祝家凉风美如花,娶个婆姨叫兰花,兰花没爹也没妈,貌丑人傻赛冬瓜,冬瓜冬瓜……”
公羊村口儿的老槐树下,四个八九岁的孩子熟稔的念着嘴里的词儿,冲着祝家医馆的后院挑衅一般笑得恣意。有过路的村民经过,却无一人出言制止。
兰花皱着眉,蜷缩在柴扉后。她烦透了外面的孩子,习惯性的摸摸肚子,只想把自己的头埋进柴火堆儿里再也不出来,或者干脆出去和外面的孩子打一架。
对,打一架!把他们都赶走!
她起身要开门,却猛然想起了祝凉风出门前再三叮嘱她无论如何都不能出去。
祝凉风出门了?
哦,他去砍柴了。
兰花懊恼地拍拍脑袋。她这才意识到,柴房没有柴火了。
这么说来,自己既不能出去,也不能把头埋进柴火堆里了?
她突然感到失落,自己为何总是这样后知后觉。
或许,外面的讨厌鬼们说的没错。
她是个傻瓜。
那为什么祝凉风要骗她?他明明说过,她是他见过的最聪明却最无情的人。
她知道,聪明是夸她呢。
但无情是什么?
她问过他很多次,他却什么都不肯说……
兰花捂住自己的耳朵,起身想要往屋里跑。只是她刚刚迈出一步,当即便觉脑袋被什么击中,有黏糊糊的液体从头上径直流到了脸颊,那感觉冰冰凉凉的,又有些痒,像是毛毛虫在脸上爬。
她大骇,急忙去解自己衣领的盘扣,可那金黄滑腻的鸡蛋液还是流到了她的棉衣上。她瘪瘪嘴,心里委屈得直想哭,可一想到每次她犯错时祝凉风那无懈可击的温润笑脸,她就生生将那股子委屈憋了回去。
在兰花的记忆里,祝凉风从来没有对她发过脾气。就算她将医馆里的药材弄得一团糟,就算她摔碎了他最喜欢的青瓷笔洗,他都是一笑置之、不予追究。
每当此时,她便问他,我这么笨,你为何不气?
祝凉风只是笑。她却越发觉得委屈。而祝凉风反倒要安慰她:怎么闯祸的是你,委屈的也是你?
她却一边抹泪一边抽泣着:我替你委屈。
她替祝凉风委屈。
她知道,祝凉风是全村人的骄傲,他医术高超,长得又好看。村子里不知道多少姑娘喜欢他呢。可是,他却一直照顾着一无是处的她,一照顾便是半年多。
六个月,兰花不知道那有多长,但在她狭隘的认知里,六个月便是很久很久。
“砸中了!砸中了!狗蛋儿你可真厉害!”
“那当然了,不过你们要是敢告诉我娘,下次就不带你们来看这傻冬瓜了!”
院子外面,几个孩子的声音让兰花低落的情绪瞬间烦躁了起来。她胡乱抹了两下脸,被蛋液弄的黏糊糊的头发挡住了她变得晦暗不明的神色。
她快走几步,低着头进了屋,再出来的时候,手里端着一个铜盆。
“我……我养了金鱼,你们要……要不要瞧瞧?”兰花走到柴扉旁,有些怯懦的小声对那些孩子道。
公羊村儿是个偏僻的小村庄,穷的叮当响的村里娃哪里见过金鱼这种稀罕物?四个孩子静默了一会儿,随即点了点头。
“你们过来些,我出不去。”兰花站在柴扉后,笑着冲着他们招手。她这展颜一笑不仅没有灿若春花,反倒是把几个孩子吓得抖了三抖。
她的脸上有一道令人毛骨悚然的伤疤,从左眼眼角几乎蜿蜒到下巴,虽然疤痕的颜色比几个月前淡了很多,但近看依然显得骇人。
稍大一点儿的狗蛋儿胆子最大,思索了几秒后,便带着几个孩子走了过去。然而,当他们隔着柴扉的缝隙朝盆中看时,却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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