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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从系统餐车里头采购的食材可以省去很多力气,比如,这大排肉基本上就已经处理好了,不用她再费力气把肉排反复捶打上好久。
锤打肉排这道工序实际上就是为了让肉排的口感能够吃起来更加的嫩,基本上,把肉排锤打到是原来形状的两倍大就可以了。
孟夕瑶拿了个碗,往里头加了蛋清、一勺盐,又撒了些白胡椒粉,然后让肉排在碗里被抓匀之后,再腌个十几分钟。
十几分钟之后又是十几分钟,但这次,得把肉排丢到干淀粉里头搅匀。
在做这一步的时候,她不由得想起以前编剧老师请他们吃饭的理由——
就是为了让他们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有空的时候可以上他家里帮忙锤肉。
一个人做这些,岂不是要累死!
孟夕瑶抽空尝了尝系统商城买的药水,随后一脸嫌弃,跟她以前体育考试之前喝蓝牛的感觉差不多,味道实在不怎么样。
但这药水确实效果很好,没一会,她就感觉胳膊的酸痛感慢慢减弱了许多,差不多五分钟过后,酸痛感就彻底没了。
她重新变得精神满满,按肉的力气都大了许多。
旁边的油锅已经热了,孟夕瑶轻轻把肉排丢进去,然后又飞快切了葱段往里加,看着肉排被炸成了金黄色之后,她就找了个大漏勺把里头东西捞出来,接着往油锅里放些白糖炒。
白糖变色后,再加老抽和生抽,重新把肉排放进去之后,还得再倒点开水,撒一丢丢盐。
做到肉排放进锅里煮的这道工序时,就可以烧水煮面条了,院子里头渐渐飘起香味,孟夕瑶听到卫生间的方向传来“咔嚓”一声。
她转头,看到一个人影慢慢走出来,等着完全看清对方面容以后,她不由得一怔。
盛离锦还灰头土脸的时候,只能依稀通过五官辨认这个人应该长得还不错,但是当他洗干净以后孟夕瑶就发现,那个还字必须得摘掉,换成很,是很不错才对!
他的长相属于极致的阴柔美,但这种阴柔的美并不是男身女相,因为见到他模样的人肯定能一眼认出来这是个男人,而不是扮了男装的女孩子,但依然可以用美这个词来形容。
只不过,这种气质的男人很少见。
穿着白T休闲裤的盛离锦站在台阶上,不算很长的黑发垂在肩头,湿漉漉的末端偶尔往下滴一滴水,他整个人都像是从雾气中走出来一样。
孟夕瑶最吃这种类型的长相,当时就看得忍不住结结巴巴起来:“你……这……有点……”
而对面的人有些拘束地拱了拱手,不自然地躲避着孟夕瑶的目光,轻声道:“在下盛离锦,多谢姑娘收留,还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
“咕噜。”
孟夕瑶用力抿嘴,脸上是忍不住的笑:“你这动静有点大啊,还是先过来吃饭吧,咱们边吃边说好了。”
她关掉已经沸腾的锅,捞出面条和青菜,再把肉排放上去之后,轻轻浇上一层汤汁。
转过身,她放好碗筷,又指指桌子。
“这边坐吧。”
第9章 甜蜜杏仁茶
面前那一碗面条看上去实在是诱人。
圆圆的面条浸泡在浓郁的汤汁里,上头飘着几根翠绿的青菜,喷香的肉排铺在面上,上头还撒了一层葱花提味。
盛离锦不是那种平时压根吃不上几个好菜的人,好歹他也是出生于富贵人家,打小锦衣玉食,要什么有什么,被娇惯着养大的。
要是换做往日,这一碗红烧大排面放在他跟前,甚至都有些不上台面,因为太简单了,可现如今,他看着那翠绿的青菜、焦黄的肉排、还有那颜色深而浓的汤,以及四周掺杂着诱人香气的空气,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别发呆啊,快尝尝看。”
孟夕瑶忍不住催他,笑盈盈地支着脑袋坐在他对面,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地盯着他看。
盛离锦被看得实在不好意思,耳根阵阵发热,只好咳了一声,赶紧拿起筷子,假借吃东西这一行为来稍稍挡一挡脸。
但面条送进嘴里的一瞬间,他有些惊讶地抬眸看了孟夕瑶一眼。
好有嚼劲的面!
咸香的汤汁已经完完全全被面条所吸收,但却依然很有弹性,嚼起来十分筋道。
而那肉排被炸过以后,原本是又香又酥,表皮很是酥脆,但是在被汤汁浸泡过以后,就软和了许多,一口咬下去,肉里的汁液瞬间争先恐后地涌出来,落入口中,与舌尖碰撞交融。
盛离锦尝过两口之后,就感觉自己的手好像完全不受控制了一样,只想赶紧再多吃几口,根本停不下来手。
孟夕瑶突然想起来自己好像还弄了一份饮料忘记拿,就回餐车边折腾了一会儿。
等她再回来的时候,就看见盛离锦拘谨地坐在那,面前的碗已经空了,只剩下一些汤汁。
果然,对于做饭的人来说,只要看到吃饭的人把碗里东西吃得干干净净,就立刻会生出一种极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这就是无声的赞美,也不需要更多了。
她不由得闷笑,递出了手里的塑料杯:“这是杏仁茶,喝点润润嗓子吧。”
相比起色香味俱全的红烧大排面,这杯杏仁茶就显得有些朴实无华了。
制作杏仁茶的步骤也非常简单,无非是弄一些大米和杏仁,然后放在磨盘上慢慢磨成粉。
磨粉的这道工序属实有些枯燥无味,但如果找个空旷的院子,呼吸着四周清新的空气,然后坐在太阳下慢悠悠地看着磨盘上的粉落下,有些轻软的余粉在空气中飘动,倒是真能对上“偷得浮生半日闲”这句话。
再把这些粉放在锅里加水熬成粥,一杯洁白又香甜的杏仁茶就差不多了。
盛离锦抱着杯子暖手。
孟夕瑶就给系统套上了一个高科技的模子,简单把现如今的情况跟他解释了一下,同时绝口不提自己是抽卡把他抽过来的。
解释完,盛离锦的表情有些怔忪,目光又十足复杂:“你是说,这里是几十年后的……”
他的记忆依旧停留在家乡被人占据的时候。
“对。”已经抽空看了卡牌背面身份资料的孟夕瑶支着脑袋,笑了笑,“时代已经变了,我们现在基本不打仗了,因为我们长本事了,把拳头练得很硬,所以……”
她没说完,突然顿住。
因为她看见盛离锦的眼眶迅速就红了。
他手里捧着热腾腾的杏仁茶,表情几番变化,嘴唇开了又合。
半晌,才说出一句:“真好。”
“......”
感觉气氛似乎变得有些奇怪起来,孟夕瑶突然一拍大腿,转移了话题:“这样吧,刚好今天我要出门买东西,要不,我带你出去转转?”
盛离锦深呼吸过后,有些期待地点点头。
等他喝完手里的杏仁茶,有了精神之后,孟夕瑶给李思涵打了个电话借车,而李思涵刚到单位,听了以后,就让她自己过去拿钥匙。
直到去年的时候,小县城里才刚加了一条环城路线,孟夕瑶带着盛离锦上了公交车,一路上都在小声跟他说着路线。
但盛离锦越听越觉得茫然,只觉得这世上的事物实在是变化太快,似乎上一秒他还在那个满是硝.烟气味的街道上徘徊着,下一秒,就来到了这个如同仙境一般的地方。
如果……
如果父亲和兄长也能有此奇遇该多好。
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失踪了以后,父亲和几位兄长那边又是一个怎样的情况。
盛离锦直勾勾盯着窗外,看着早起上学的小朋友顶着阳光的那张张朝气蓬勃的脸,这里没有横尸街头的叫花子,街道干净又整洁,人们个个衣着光鲜,四周看起来充满希望。
这让他忍不住感到鼻腔阵阵发酸。
但很快,他又看到了更多新奇事物。
“孟姑娘,那……那人怎能在街上飞行?”
“你看错了,他踩的平衡车。”
“那,那为何前头那个人又在不停自言自语,他在同谁讲话?莫非他能瞧见鬼魂?!”
“他戴着蓝牙耳机用手机在跟别人打电话,喏,给你看看我的手机。”
“孟姑娘,这人又是为何……”
“......”
孟夕瑶解释了一路,也笑了一路。
等着到了站,盛离锦在楼下等着,她飞快去拿了车钥匙,又答应今晚请李思涵吃饭,才匆匆把车开出来,停在盛离锦面前。
“上车吧。”她招招手,“带你去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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