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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孟夕瑶在帝都的时候,有个同事是洛阳人,孟夕瑶总听对方说她家附近有哪哪家卖的胡辣汤超级好喝,还非得来一大串形容词。

    结果把孟夕瑶听馋了,对方却把手一摊,说帝都没有卖的,网上买的料包不够正宗,想喝就跟她回老家溜达溜达,四月份还能去看牡丹花。

    光说又不给吃,这摆明就是成心的!

    孟夕瑶气的要死,跟对方说,等她把手头的工作做完以后,非要去那边溜达溜达不行。

    结果直到现在,她也没机会过去。

    却没想到家门口倒是开了一家卖胡辣汤的早餐店,但到底正不正宗……

    反正她不是那边的人,她也说不准。

    进店的时候,老板正在做水煎包,听说她要来一碗胡辣汤,就很是热情地应了一声好。

    没一会儿,一碗热气腾腾又很是黏稠的汤就送到了她面前。

    那汤是橙黄色的,味道闻起来咸咸的,其中好像又带着点香油的味道,孟夕瑶拿着勺子搅了搅,发现里头的料实在是多。

    汤里不光有木耳、花生、腐竹、片状的面筋,还有牛肉片和豆腐干!

    她试着尝了一口,热腾腾的浓汤一进到嘴里,她立马就在其中尝到了点胡椒粉的味道。

    “哎老板,这是什么啊?”她对汤里那个圆条状的东西很是好奇。

    老板抽空回头看了一眼:“黄花菜,姑娘,你要想吃醋的话,去前头那个放勺子的柜子上拿就行,我这忙着做东西,还没来得及摆出来呢。”

    “好。”孟夕瑶笑眯眯地捏着勺子。

    这汤的味道尝起来还真是不错,第一口下去之后,胃里头立刻暖洋洋的,再多喝几口之后,那种微微辣的感觉就窜了上来,整个人都特别暖和。

    怪不得要叫胡辣汤呢,原来还真是辣的!

    孟夕瑶又买了两个水煎包一个茶叶蛋,五块钱就轻松解决了一顿早餐。

    吃饱以后,天已经慢慢亮起来了。

    她很是满足地慢悠悠散步回家,但刚推开屋门的时候,就听到耳边有提示音响起——

    “惊喜礼包已送达,请玩家及时查收。”

    “人力资源界面开启。”

    “......”

    孟夕瑶脚步一顿,反应过来之后赶紧反手关上房门,然后拉出自己的系统面板查看。

    果然,右下角多了一个小小的圆形图标。

    打开图标之后,有一个类似收集柜的画面跳了出来,里头摆着的是一张张灰色卡牌,还有一张金色卡牌,灰色上头全都没有图案,而金色上头却写着三个字,看起来,像是一个人名。

    “盛……离……锦……?”

    孟夕瑶忍不住伸手戳了一下卡牌,然后,牌翻了过来,一个定位出现在卡牌背后。

    看起来,离她不太远。

    和惊喜礼包的所在地是一样的。

    孟夕瑶不由得抽了抽嘴角:“什么啊,合着惊喜礼包就是给我送了个人?而且这定位……是要我去接他的意思?”

    第7章 民国来的他

    一阵冷风吹过,盛离锦不由得打了个哆嗦,从混沌中慢慢醒来。

    天色昏昏沉沉,像是再不会有太阳升起一般,他忽然感觉到了什么,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枯瘦的手臂。

    那条胳膊上头遍布伤痕,大大小小的,有刀疤、有鞭痕,像荆棘一样刺破他的血肉,呈现出一块块丑陋的痕迹。

    谁能想到,这条几乎像骷髅一样的胳膊早在多年前,曾经是白玉似的模样。

    他看着看着,不由得轻笑一声。

    连日来的昏昏沉沉不知为何,在今日倒是突然降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他难得清明起来的神智。

    他感觉自己似乎没有之前那么虚弱了,看向周围的视线也变得更加清晰,同时,他心里也更加清楚……

    不过是回光返照而已。

    他怕是寿数耗尽,很快,就要死了。

    盛离锦试着抬起手,似乎是想碰一碰天际的那道光,可那道光太远了。

    四周光线倒是明亮了一些,但却显得他那枯瘦黑黄的手指更加丑陋,他便忍不住苦笑,心里想着他今年才不过二十四,怎么算,都还早着呢,又为何……为何落得这样一个下场?

    他也是打小受过良好教育的,风雨飘摇的那些年,他却仍旧能靠着父辈的庇荫安安生生的在家里头读书识字,学三弦、学苏笛,空了还能请个洋先生学学那些拗口的西洋话。

    同样也是受了父亲的影响,他在唱曲儿这方面格外肯下功夫。

    当年他初次上台,用了一台《玉簪记》便即可博得满堂彩,他人长得好看,一双眼睛就跟会说话似的,唱腔也是缠.绵婉转、柔曼悠远,等下台之后擦去满脸的油彩,换上简简单单的一件素色长衫,背着手,拿着扇,整个人就犹如头顶皎月的青竹一般,无人不赞叹其风采。

    所以他红的理所当然。

    然而年少成名、却无人管束,终将为以后的日子埋下隐患,盛离锦的人生本就走的比让人要顺利千万倍,如今人红了,被各方戏迷吹捧着,时间久了,难免滋生不该有的东西。

    人该有的是傲骨,并非傲气,一有了这东西,人就要变得看不清局面。

    他仗着自己正当红,又受捧,被惯出了骄纵脾气,不爱唱的时候台子都不上,才不管台下有多少人等着看他,一次两次倒也罢了,次数多点,难免要被人议论。

    他是完全不在乎,他觉得反正那帮子戏迷也就只是嘴上说说,真要等到写了他名字的场次牌挂出去,还不是得争先恐后的跑过来抢票?

    最后证实事情确实和他想的一样,他就对这些繁杂事更加不屑一顾了。

    盛离锦这脾气,连他父亲也没辙,干脆便撒手不管,想着他也就是在这种小事上任性一把,真要碰到什么大事,肯定还是能拎得清的。

    然而,等真碰上大事的时候,可就是后悔都来不及了……

    生逢乱世,总有许多无可奈何。

    外敌肆无忌惮地占据了国土的那年,有人点名要盛离锦去唱一出,他一听便把脸色给耷拉了下去,找理由给拒了,如此反复三四次之后,对方勃然大怒,直接派兵来抓人。

    重兵当前,他不得不从,可唱完之后,他心里头倍感憋屈,回去就忍不住破口大骂。

    也不知道这在家里头嘀咕两句的消息究竟是怎么传到对方耳朵里去的,从那以后,盛离锦就开始处处倒霉——

    对方显然是想跟他玩猫捉耗子这个游戏,处处给他使绊子,逼得他几乎在当地要过不下去,似乎只剩下去对方府上求情这一条出路。

    虽然盛离锦这人傲慢,但是被牵连到的还有他的家人,以及戏班子里头的其他无辜者……

    倘若他孤身一人,那他便是死也绝不低头,可最后,他还是认了,去到对方府上求情,求对方高抬贵手。

    他知道自己肯定会被报复,对方怎么可能会放过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毕竟,这还是他亲自送上门的,可他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当初那一句背后的辱骂竟然能让对方记恨至今,甚至,要先毒哑他的嗓子,再趁着他捂着喉咙痛苦倒地的时候,生生打断了他两条腿!

    自那天以后,盛离锦这个人便人间蒸发了。

    他从满是鲜花珠宝的高台之上重重坠下,跌入一片漆黑的深渊之中,那个人让他抽.大.烟镇痛,他稀里糊涂地碰了,清醒过来之后只想一头撞死,对方再逗狗一样地哄着,他便宁可咬断舌头血溅当场,短短一个多月下来,他迅速成了这样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最后,对方可能是看够了他这狼狈至极的模样,没有乐趣,也腻了,就让人把他丢到郊外的乱葬岗去,放任他自生自灭。

    也是,人总要为自己说过的话付出代价。

    可他这代价,却未免有些太过惨痛。

    被丢出来的当晚他就开始发高烧,整个人昏昏沉沉意识不清,从远处看,还真像一具尸体,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他竟然能在这里躺了足足四天,期间滴水不沾、滴米未进,还活着。

    不过也快了,盛离锦心想。

    他看到昏暗的天空似乎是起了什么波澜,像石子落入湖水之后砸出来的圈圈涟漪,原本死一般寂静的周围渐渐也开始有了一些嘈杂的声音。

    好不容易清醒的神智又一次开始混乱,他看到远处有一道刺眼的光突然出现。

    “滴——”

    有什么东西从不远处飞速飘过,掀起一阵风来,盛离锦目光涣散,那双乌黑的眼睛呆呆地看着前方,有个人影越靠越近,虽然有些看不清楚面容,但依稀还是能辨认出来,那是个姑娘。

    姑娘在他面前蹲下来,挥了挥手,声音听起来就像是红酒一般,散发着醉人的醇香。

    就是说话的时候实在是不文雅:

    “你就是盛离锦吗?名字还挺好听,就是这衣服……什么造型啊,最新时尚潮流破洞衣?不是我说……你这是睡着了还是醒着发呆呢?喂喂喂,能听见我说话吗?”

    “......”

    对方就好像灵魂出窍了一般,只是怔怔地靠坐在路灯下头,那张有着精致五官的脸脏兮兮的,活像刚从煤矿里的挖煤回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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