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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人最深的折磨是什么?那就是给他希望,又让他狠狠摔至谷底。
第25章 很卑鄙 他就像个窥伺者
四年一场的拳赛马上开始了,不是职业赛,只是有钱人投掷置办的娱乐项目,取乐用的。
有些人没事做,就会闲得找事,这是束缚的法治社会,没有别的可做,就看些花样的项目。
毕竟看热闹是每个人都喜欢的,看好的拳手赢了一场比赛,获得了全场欢呼,高举起坚实有力的臂膀,有钱的人那就投掷一定金额,算是打赏。
裴厌在底下看得意兴阑珊,侧眸看向过道那边空着的两个位置。
“不是叫你丢了请柬过去给我那妹夫么,怎的没人来?”他道,妹夫这词语气颇为讽刺。
孙鹤说:“不知道,有事吧,到底是新婚,刚领结婚证小两口总是要过过自己日子的,更何况也没办婚礼,谁也不知道他们情况。”
裴厌往后靠了靠,旁边提着长裙走过一个漂亮女人,他看了眼,叠起双腿让路。
下边有人放着几个装饰性的鱼缸,里头还真有鱼在游,裴厌丢了几颗饲料到里头,剩下的几个颗粒捏手里。
饲料慢慢地沉到水里。
如雨露顺着树叶滑落到地上。
那也是一场拳赛,是一切的开始,也是一切的终结。
“阿陈今个儿怎么不去弄钱了?老谭那边有场子,打十块一场的,运气要好一天能搞个两三百呢。”
吧台,有人靠到边上,拍了拍陈墨的肩。
那是一个很狭小破落的小酒吧,确切也不算,那还是个网吧,里头键盘声响噼里啪啦的,有人到吧台前来三块钱一桶的泡面,也有熟人索性坐前头,要了几瓶杂牌啤酒喝。
陈墨坐在那儿,胳膊撑吧台边,拿着一卷纱布在手上绑着,垂着眼皮懒散地回:“没兴趣。”
“怎么啦?现在都这么有钱了,两百块都不心动,你不是挺缺钱的么。”
他没回,黑发垂下遮了一半眼睛,只是不做声地将纱布在手上绑了一圈又一圈。
认识陈墨的都清楚,这人吧,性格挺怪的,没几个人能相处得来。
行事风格和他的外表形象一样,独立独行,古怪沉默。
春秋就穿一件卫衣戴着帽子把手揣着,整张脸埋在帽子里,永远瞧不清情绪,有时候打不起精神有时候又比谁都凶,平常最喜欢的就是绑绷带,也没个伤,就喜欢搞这些。
他很缺钱,特别缺。
别人这个年龄都在上学的,他没有,好像十七八岁就在这镇上了,废报纸破纸箱他收,水瓶他也要,收集了就去卖钱,平常也会打工,夜晚偶尔就去镇上最大的场所打地下拳赛。
是的,这小镇虽然看着偏吧,有钱的人还挺多,居民也多,足足有个好几万人居民呢,要不也怎么说是江南这边,富庶之地。
“今天有事,没空。”
对方看了眼,道:“去哪啊,练拳?有什么意思呢,不如陪我们几个打打纸牌呢。”
陈墨没多说,拿过旁边的背包就走了。
当晚在网吧里过了一夜,买了瓶水加一盒盖面,戴着耳机看了一晚的职业拳赛过,当然也不是一晚,偶尔也闭眼小憩或者打几把游戏,总归是打发时间。
第二天一早拎着背包走了。
小镇上的学校放学都是下午五点,黄昏之时。
那时候年轻的男男女女都爱玩,校内校外的人放学后聚在一块,找乐子,或是出去吃饭,再就是幼稚地去欺负些同学,千古不变的事。
陈墨对那些不感兴趣,他去学校那儿也就是买便宜烟,偶尔玩到那个点刚好想抽两根,习惯使然。
也就是这种时候会遇着几个熟人,抬手算是打了两声招呼。
便是那时候遇着楚怜的。
小小的个子,青涩的脸,在一个小水果摊位前守着,望着眼前经过的各种学生,瞧着样子可怜得紧。
有人问:“那是谁,怎么一个人在那儿。”
认识的人笑说:“镇西卖水果那瘸子的女儿,有时候父亲有事得走开一会,只能把女儿留那儿看摊。”
别人问:“让一个小丫头片子看摊?”
“那没办法啊,家里穷,就指着这么点开销,他爸平常还得给人送水果呢,真没法。况且都是镇上的,也没人会拐走。”
“真可怜。”
“不止可怜,还挺有趣呢。”
“怎么个有趣法?”
“你去逗逗她就知道。”
那人真去了,跟女孩说了几句话,女孩抬头开心地笑着,他瞧出不对继而又骂,她还是笑,紧跟着他拿了两个水果起来作势不给钱就要走想看看女孩反应,谁知人站了起来,看上去是想拦,却还是局促地笑。
这下也懂了,原来是个傻的。
陈墨就在那儿蹲着,把这一幕落入眼底。
他垂着手抖了抖烟灰,吐出一口烟,垂下眼皮看凹凸不平的地面。
是乞丐是傻子的,跟他也没多大关系。
他踢了踢石头,手揣进裤兜走了。
那个年代流行唱片,流行港式歌曲,大街小巷的高中生们就喜欢留着长刘海,穿着哈伦裤,幻想着自己什么时候能跟电视上一样做古惑仔。
陈墨接了个事儿,学校有人得罪了谁,有人要治,叫他当两日打手去。
这镇上,谁都知道陈墨,谁都怕陈墨,就怕这人不受管制的硬拳头。
他也是个没性子的,钱够了,做打手就做,去动会儿手么,于他而言和在黑场打两天拳赛没什么差别。
一会儿工夫也就收拾了,出去的时候落日黄昏,眼角余光瞥见角落一道清瘦弱小的身子,抬眼看去,楚怜捧着几个苹果怯生生地瞧着他。
收拾了几个人,估计是吓着着傻子了。
他没理,捏着腕骨上的纱布转了几圈,准备离开。
她忽的跑到他面前拦住他,陈墨垂眼看她,就见她举起手,把手里几个苹果当什么宝贝一样递给他。
是给他的。
不懂这傻子干嘛,是什么意思,陈墨没理,迈步走了。
可经过那一次交涉,之后每次去学校那边都会注意到校门旁边守摊的身影,偶尔看人逗她,又看人发泄似的故意去找她的茬。
她永远都是那个样,笑着,像个小太阳,永远不知道熄灭似的。
看多了也就心烦,陈墨觉得无趣地拿了根烟出来点上,看她。
真无趣。
别的傻子失智是真的傻子,她倒好,整天就知道笑,也不知道是真傻还是装傻。
他走了过去,冷眼。
“整天这么高兴,不觉得自己很傻么?”
楚怜认识他,知道他是那天的男生,莫名对他有好感,脸上洋溢着笑,朝他伸出手,说抱。
别人听见这话笑了,陈墨面上挂不住,走了。
只是后来也知道了她的背景,知道她很可怜,生下来就是这样,智力不行,唯一的父亲拉扯她长大,可是说她傻吧,有时候又不傻,基本生活常识她是知道的。
就是吧,好像脑袋里缺了一根弦,对谁都没心眼,喜欢笑,说话有些磕巴。
楚怜挺喜欢陈墨的,那种喜欢仿佛是一开始就命中注定的,见到这个人就很开心,觉得很亲切,怎么样都想和他在一起。
一个傻子的喜欢是无条件奉献的,恨不得把自己觉得的好的都给那个人。
后来熟络了,听见别人喊她,她记下了,每次别人喊陈墨的时候她也学,笑着喊他墨,磕巴地串联起来听着就像墨墨。
陈墨不喜,冷眼叫她别这样叫,她还是喊他墨墨。
别人都笑,陈墨就叫她滚,楚怜害怕,往后退,怕他生气,下一次就退到人群之后远远地望着他,不敢去打扰。
陈墨始终记得那时候她的喜欢有多卑微的,说起来也可笑,明明是个傻子,也还知道卑微,知道自己没资格就不凑上来。
她也知道痛,别人故意绊倒她的时候,流血了她知道疼,会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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