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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琳琅再次觉得,自己看到这两人好事成双的日子,真的是不远了。

    回到自己屋子里,沈固两口子也有自己的话要说。

    孩子要上户口,这毋庸置疑,上京城的是最好的。

    随爸爸。

    可这里也有个小问题,那就是孩子的大名,还没有取呢。

    两人在被窝里,小声的讨论着。

    “要不,咱们的姓各选一个来用?”

    “可以啊。”沈固对这个是没什么意见的:“我记得小时候,家附近有位老教授,就是给孩子取名字,叫男方的姓,加上念或者思,然后加女方的姓。”

    “那这种组合就是沈念谢,沈爱谢,沈思谢。”

    谢琳琅眉头都要扭曲成九曲十八弯了:“不行不行,谢同泻药腹泻的音,到时候上学了,人家同学说她爱腹泻咋办。”

    沈固失笑;“你考虑得真是够远的,连这方面都想到了。”

    “那是,我,我想得长远。”

    谢琳琅有个朋友,叫夏立婷,因为夏字在闽市跟谢的发音没什么区别,她被人从小到大,叫了十多年的泻立停,回忆起名字真是一把辛酸泪。

    其实几个损友,还是会偶尔用这个名字来说她的。

    “别苦恼,那就换一个。”沈固想了想:“比如沈念琳。”

    “沈念林,林是谁……”谢琳琅卡壳了。

    林,估计是说的琳。

    也就是,念琳琅。

    “你,你。”

    “嗯?我怎么了?”

    “你快睡吧你,你耍流氓。”

    谢琳琅闭上眼,拒绝继续交谈了。

    沈固:……?

    总觉得自己,再次跟不上她的思路。

    次日起来,夫妻两个就带着孩子去上户口,上了户口之后,小新年是有大名了。

    但是有人问起,谢琳琅还是让大家叫孩子新年就好。

    要不然光是沈固叫一声念琳,自己就面红耳赤了,天天被叫还不得蹊跷升天啊。

    日子平淡,却也时不时的来点惊喜和甜蜜,这就是谢琳琅和沈固的日子了。

    另一边,被她惦记着要是能再联系上的红姐,也得到了好结局。

    红姐回到镇上,发现院子里有人住过的痕迹。

    一开始以为进贼了,却没想到夏自强出现在院子里,还用的她的洗脸盆。

    “你回来了。”夏自强笑笑,露出了一抹和几年前两人第一次见面的那种无助的笑容:“行行好吗,让我待几天。”

    红姐的心,一下子就软了。

    夏自强没有过于狂热的追求,只是在生活上的点点滴滴来打动红姐。

    日复一日,总算是在年底的时候,终于打动了红姐,两人没有像前段时间那样每次见面都恨不得十万八千里,甚至在夏自强的渴求下,红姐还答应他扯证了。

    在她自己看来,自己都三十多,夏自强满打满算也就二十四。

    之间的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一直以来做出拒绝姿态的是红姐,被打动,她点头了,两人在一起似乎也就是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好在两人都看破了不少事情,对于曾经不多留恋,在某一天上午大概八点多,两人干脆的出门办证去了。

    因为这两人是忽然决定结婚的,然后没先准备摆酒席之类的流程,所以时间太紧张,弄得刚刚成为夫妻的两人,都有些手忙脚乱的。

    来这边交货的谢森得知,想了想,带来了自己的媳妇汪翠云。

    汪翠云的女红手艺不错,又得知这人是自己丈夫谢森发财的关键人物,算是贵人,自然是愿意帮忙的。

    不但加工加点,三五天就做了崭新的结婚的衣服给她穿,衣服很好看,寓意也很好,是正红的。

    颜色鲜亮得简直刺人眼。

    刚开始她还不打算穿红衣服,还是在大家的劝阻下穿上了。

    照镜子的那一刻,红姐的颜值直线上升,将过来问要买几瓶酒的夏自强都看蒙了,嘴角都要扬起来到太阳穴上了。

    “呆子。”红姐心道。

    她也不知道自己对夏自强是不是所谓的爱情。

    只是她觉得夏自强实在是太有恒心了,被自己拒绝的时间里,从来没有退却,红姐觉得夏自强看着自己的眼神,是渴求,是怜惜。

    她就这么把自己嫁了。

    只是心底里,红姐是这么告诉自己的:如果夏自强觉得累了,觉得跟她在一起生活看久了腻了自己,那她会默默走开,成全夏自强的心意,成全自己对夏自强的负责。

    毕竟,是她让夏自强动心了。

    是她的错。

    第四百零四章 美好生活背后也是辛苦的哦

    两人结婚的这一天晚上,红姐非常的热情,让夏自强整个人都要陷入了这份温柔里面。

    可红姐自己心里才知道,这个婚,她还是不放心的。

    但是没表现出来。

    年纪阅历都不如红姐的夏自强,是完全看不出来的。

    北华

    办完户口,登记了大名,谢琳琅总觉得自家新年小同志就一下子长大了。

    会爬了,也会坐了,当然,她的十六级婴语,还是让人盲猜。

    以前谢琳琅从来不觉得时间是多块的一件事。

    可是从自己怀孕,到孩子出生,再到她会抓着东西玩,时间一点一点消耗,她就觉得这一两年的时间仿佛是被加速的一般。

    悄悄的,自己的年纪,离小姑娘的年纪已经很远了。

    可有一个人,总是让她觉得,自己依旧在热恋期。

    那就是沈固。

    沈固也爱女儿,可有冲突的时候,还是疼她这个当妻子的当母亲的。

    这叫谢琳琅似乎没有自己已经是个黄脸婆的概念,比如:有时候上班,有些人看到自己抱着孩子,面色红润穿着只有更好并不会因为生了孩子为了图方便穿得很破旧或者很难看的衣服,就会评论,觉得谢琳琅的日子是不是过得太好了。

    应该省钱给孩子用云云。

    可每当有这样话出来的时候,沈固只会给谢琳琅多买两件新衣服。

    于是这一幕再次重复上演,几个月罢了,沈固都给她买了十套左右了,沈奶奶有时候见他买多了问出内情,还会买了同样的布料,给小新年也做一套一样的。

    于是,在母女两个每个月都有两套新衣服穿出来之后,这个关于谢琳琅很奢侈,不会顾虑到小孩子的传言,就变成了沈固喜欢给老婆孩子买衣服了。

    而那位大家从来没见过的“婆婆”,也成为了大家心里最想见的人物之一。

    他们想见见,这个不但不怪罪儿媳妇乱花钱穿新衣还帮着做小孩子衣服的婆婆,到底是长个什么神仙样子。

    至于一个月来一次甚至一个月来两三次的娘家的包裹,他们表示,都麻木了。

    这谢琳琅估计是做了十辈子的好人,所以娘家婆家都这么富裕又宠爱她。

    殊不知,别人现在的美好,也是经历过艰辛的苦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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