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1(1/1)

    他现在长大了,做起事情来也都完全是随心所欲,从来不会瞻前顾后太多。

    季北秋突然连名带姓地喊道:“沈云星。”

    季北秋学不会坦荡,换句话说,在没有完全的保证下——他不会、也不敢让沈云星真正的知道他是谁。

    但季北秋发誓,虽然他的行为看起来有些不择手段,但他绝对是不可能伤害到沈云星的。

    "我知道你觉得我可能变了很多,和你印象里那个如沐春风的季南夏完全不一样,我可以给你讲讲我在国外的一些经历。""你想听吗?"沈云星不知不觉间已经离季北秋很近,手臂都快贴在了一起。

    季北秋刚才那些听起来掏心掏肺的话让沈云星安心了不少,季北秋接下来的话更是让沈云星有道不明的感觉。

    长得好看的人卖起惨来好像更加能让人心疼。

    季北秋用平淡的语言阐述了孤身一人在国外的经历,没什么朋友,忙着学业的同时还要顾虑医院里的许柔,逢年过节的时候就自己在小公寓里叫一顿中餐。

    他描述的是自己的生活。

    但是现实上还要来得更惨一点,他被季关丢去国外的第一年,也是和季关吵得最厉害的一年,季关停了他的所有卡,只帮他付了学费和公寓的租金。

    季北秋就这样硬着骨头打了一年工,最后这事情闹到了他爷爷那里,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季北秋垂下眼帘,他忽然拉过沈云星的手摸向自己的后脑,这是他第一次把自己愈合后的伤疤给别人抚摸。

    凹凸不平的疤横线从沈云星的指腹中划过,灯没关,沈云星的上半身已经撑了起来,可以看到季北秋头发下纵横交错的伤疤。

    沈云星的语调有些焦急:“这是怎么弄的!?”

    “和人起冲突时被人砸的。”季北秋道,他顿了顿,“因为我后脑勺这个伤,我在杭城的那段记忆不太清晰了,可能会记不清很多关于你的事情。”

    他说这段话的时候心跳得很快,连眼神都不敢直视沈云星,这是季北秋第一次说慌时有脑内充血的感觉。

    他怕沈云星不信。

    “哥。”

    沈云星的声音像是小猫的叫声。

    他好像找到了最适合的称呼,没有累赘的叠词,也不是甜腻的叠词,只是一声简单的“哥”。

    季北秋放在被子下的手臂动了动,一不小心就撞到了旁边的热源,少年的身体比他要烫很多,像是炽热的恒星。

    他侧过头,认真地听沈云星的声音。

    沈云星像是想说些什么,张着嘴最后只是挤牙膏一样地挤出了四个字:“疼吗?”

    可当沈云星相信的时候,季北秋发现自己也没什么成功的喜悦。

    他本来应该享受沈云星一步一步掉进他陷阱里的快感,可季北秋却觉得往下坠落的是他自己。

    季北秋问:“云星,我以前对你好吗?”

    沈云星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笑得开心:“当然好呀!”

    他掰着手指头开始数:“你会帮我排队买限量版的鞋,期末的时候还会通宵帮我补课,我想吃什么就带我想吃什么——”季北秋低着头看着他,沈云星的梨涡又出现了,他是真的很开心。

    季南夏这种温柔体贴的人,沈云星当然会喜欢,季北秋从来不自卑,可他现在却在怀疑,自己到底能不能和季南夏相比。

    他觉得自己挺虚伪的,边喜欢着沈云星,边是满口胡言地哄骗着他。

    他知道自己这样是错的,但就是改不过来。

    “我会对你更好的。”季北秋道,“你想要什么,我都会给你。”

    他没尝试过对一个人好,但这种天赋就是与生俱来的。

    季北秋猝不及防地冒出来了个想法,他直直地看着沈云星道:“在你脚好之前,就住在我这边吧,寝室里好像不太方便。”

    看着沈云星骤然睁大的眼睛,季北秋舔了舔自己的后牙,举起手作了个发誓的手势:“我会照顾好你的。”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不会再凶你的。”

    他没季南夏天生的好脾气,但可以学,毕竟惯着沈云星也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第28章 “你不会喜欢男生吧?”

    沈云星的寝室楼高,虽然有电梯,但是有时候人多排起队来就需要等很久。

    寝室的床还是上床下桌,沈云星还没觉得自己可以稳健地单腿跳上去。

    而且腿伤了,什么事情都变得不方便起来,还是需要别人照顾的。

    在脚踝养好之前,沈云星也不打算回家。

    因为打篮球崴脚是常事,沈云星以前也崴过一次,只是没这一次那么严重,还是能走能动。

    苏冬梅却觉得这是什么大事,说着“吃啥补差”,给他煮了整整一个礼拜的猪蹄汤——早中晚加夜宵整整四餐。

    脚还没好,沈云星就觉得自己在高三的年纪快得三高了。

    最恐怖的是,猪蹄还是苏冬梅为了表达自己深沉的母爱,亲手炖的。

    沈云星也挺佩服她的,每一次加的料都不一样,每一次的咸淡也都不一样。

    别人都是在失败中进步,苏冬梅女士是在失败中越跌越落。

    为了不再喝到那猪毛都没剃干净的猪蹄汤,沈云星是坚决不可能回家的,就算腿断了也不可能回去。

    不能回家,他就没有更好的去处了,沈云星只能住进了季北秋的家里。

    季北秋说要对他更好,那就是真的。

    沈云星刚开始还有拘谨和不适,因为季北秋说照顾他是真的照顾,除了季北秋每天会叫个阿姨过来收拾屋子再做个饭。

    其他关于沈云星的事情他几乎都是亲力亲为。

    沈云星说季南夏曾经排队给他买了双球鞋,季北秋就送给了沈云星双更贵的,还带着沈云星最爱的球星的签名。

    沈云星课多又杂,季北秋每天还按着他的课时送他上下学,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可以把车开进学校里,还会背着他上去。

    久而久之,整个专业的都快知道沈云星有个叫季北秋的哥哥了。

    在当沈云星没课在家里的时候,他的日子就过得更加舒坦了。

    季北秋给他买了最新款的switch,再配着手柄,还有无数的游戏碟。

    充分地满足了沈云星的网瘾,他比较爱玩主机游戏,尤其是各种很肝、难度高、支线还复杂的游戏。

    因为这会让沈云星很有成就感,很多他过不去的关卡,或者肝不动的时候,都是季北秋帮着他一起过去的。

    在季北秋家待了一个礼拜,他还顺便通关了很多以前没玩过的游戏。

    沈云星第一次得到了病人的真正待遇,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当他第一天被季北秋对待的时候,他还会不好意思,觉得自己住在别人家里还这样子,实在是太没礼貌,也太麻烦季北秋了。

    可沈云星本来就是别人一宠尾巴就翘得越高的性格,他想通了,季北秋又不是“别人”。

    那是他哥哥!

    他开始理所当然地使唤起季北秋来。

    沈云星的脚踝上已经没包纱布了,膏药的用途是让脚踝上的乌青先出来,这样会好得快一点,这么一来,他的脚背和脚踝的位置都是一片青。

    看着吓人,但事实上他现在已经能走了,就是姿势看着有些别扭。

    把季北秋家当自己家的沈云星身上还穿着居家服,没骨头地躺在沙发上,举着本小说看。

    看到一半,他突然有点渴了,沈云星把举在空中的手放下,也拯救了下自己发酸的手臂。

    他眼巴巴地看着季北秋,继续装着残废道:“哥,我好渴。”

    季北秋习以为常地放下自己手头的事,问他:“要喝什么?”

    沈云星的注意力早就回了书里,随口回了一句:“都行。”

    都行的意思和随便差不多,季北秋就把所有饮料的种类拿了一遍,又给沈云星倒了杯温热的白开。

    季北秋把琳琅满目地瓶子搁到沈云星的面前:“要喝什么自己拿。”

    他又问:“要不要吃薯片?”

    沈云星摇了摇头,起身开了瓶白桃汽水,气泡在舌尖炸开,他甜滋滋地道:“哥,你真好。”

    他笑起来的除了梨涡,眼下本来就明显的小卧蚕也更加显眼,有点像狗狗眼。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
  • 上一章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