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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屁,我自己不小心而已。”罗泣咳到声音都变调了,“你什么时候来的?”
李歌看着他,嘴角抽了抽,“在你起床之前。”
“你唬我,我怎么没看见。”罗泣撇嘴,看向了另一个方向。
“我怎么知道你怎么没看见。”李歌挖苦道,“都经过我好几回了。”
轰隆隆——
虽然这件事情绝对有机会发生,可是我是不会承认的!
“吹!我让你吹!”罗泣咄咄逼人,“怎么不说你坐我旁边了!”
“还啃完一片吐司、灌了一大杯水。”李歌补充。
旁观一切的万母,为了压住笑意,一张脸都憋红了,脸颊抽搐还得像中了风似的。
“你看,阿姨都笑了!吹牛也想想合理性吧!”罗泣尝试以提高声量来胜得这场嘴仗。
“她笑是因为她看着你坐我旁边啃完一片吐司还没看见我。”李歌用平静的语气说。
罗泣当然不信,他猛然回头,直勾勾盯着万母,而万母被他盯了两秒后,平淡地站起来,走进了厨房。
“嗯?”罗泣歪了歪头。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厨房内传来了笑声。
轰隆隆——
罗泣内心的土拨鼠,被雷声吓得不敢大叫。
有鉴于罗泣是个大佬,樽盐还是得给他留一点的,李歌主动扯开了话题,“我就是想你了,所以一大早就过来了。”他侧了侧头,把脑袋枕在罗泣肩上。
“怎么不告诉我呢?早上是不是很无聊啊?”罗泣把脑袋靠了过去。
“不会。”李歌轻笑了一声,“听你吹笛呢,可好听了。”
单身狗万岁黯然吃了一口面条,他至今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总是爱成天变着花样给自己带来各式各样的狗粮。
“罗辑……你就是这样对待你的兄弟的吗?”万岁板着一张脸问。
罗泣扫了他一眼,拿了万岁借给李歌的笔,在纸上写了“罗泣”二字,“他连兄弟的名字也不会读,你看还有救吗?”
看着这个场面,万母和李歌捂着肚子笑瘫在地上。
十五分钟前——
“你有带作业来吗?”罗泣问。
午饭过后,李歌就搬来一张小凳子,坐在罗泣的旁边,大有陪他坐一整天的意思。
“没有,就带了我。”李歌回答。
罗泣抿了抿唇,“我能坐一整天是因为我喜欢,你会无聊的。”
“我也喜欢啊。”李歌坚定地回答。
万岁翻了个大白眼,把和小凳子成对的小桌子也搬到了阳台,又从他那只有在考试前才会打开的笔袋里,拿出陪伴他奋战了整个初中的笔——是的,他的笔是从初中就开始用的——放在了小桌子上。
“干什么?”李歌不解地问。
“给你找乐子。”说着,万岁把这周发的卷子也放在李歌桌上,“他不无聊了。”他对罗泣说。
不愧是我的兄弟啊!罗泣感动地拭去不存在的眼泪,“万岁,我真他妈的太——”
叮当——
门铃被按响,罗泣那感动的表情裂开来,不过那表情之下,是一副极其猥琐的样貌,“兄弟,我也给你找了点乐子。”说着,他就冲去打开了大门。
门外是一个从没见过的少年,个子目测一七五,眉清目秀,是个看起来很有礼貌很乖而且很聪明的人,就是一个很典型的学霸,不是李歌那种校霸级的学霸。
罗泣弯了弯眼睛,礼貌地把人迎了进来。
“这是谁?”万岁贬巴着,打量着他。
一旁的罗泣给他打了个眼色,少年意会,走到了万岁面前。
“我是直的。”万岁正色道。
罗泣点头,正色回答:“我知道,他不是来相亲的。”
少年伸出了手,对万岁说:“你好,我叫谭言,是你的小学家教,你可以叫我谭老师。”
……嗯?万岁的心彷佛掉进一池寒潭,冷而无力,他望向罗泣,对方回了他一个“我不是说过了吗?”的表情。
这还不止,谭言在万岁一脸惊恐地看回来时,给他补了一刀,“虽然有点超龄,不过没关系。”
接着罗泣又补了一刀,“对了,谭言今年高一。”
轰隆隆——
夏天是一个多雨的季节,相对的,打雷的日子也特别多。
与趟门内的雷雨天不同,外面是阳天时、森林小道内的静谧,除了蝉鸣声,就只有两个人的呼吸声。
问:上述短句使用了哪一种修辞手法?
李歌没有用太多时间思考,熟能生巧不是一句漂亮话,有些事情熟了是真能生巧,对于这样的问题,他基本上可以马上填写。
阳台的空间再大也是放不下风扇的,午后的阳光正毒,蝉鸣不断,给这里增添了不少夏日气氛,幸亏阳台的座向不是西斜。
热啊……
尽管如此,李歌还是不愿意进屋,因为罗泣也在外头。
罗泣不知道什么时候把乐器换成了短笛,为了不打扰李歌写卷子,他吹的曲子都是偏柔和的。
演奏乐器也需要演技,这是为了更好地表达乐曲的感情,所以罗泣的表情也跟着柔和下来,现在的他,可以把斯文败类后面那两个字删去。
李歌在分神的时候,手上的笔从没停过,也没把心里想的写在卷子上过,毕竟他是学霸嘛。可是不得不说,罗泣在旁边,或多或少是有点影响效率。
阅读的部分,文言文一般是放在最后写的。为了避免在写作文的时候,不小心用了古人的思考方式草拟大纲,他习惯在写作文前给自己五秒钟时间清一清脑袋。
如果罗泣在旁边,李歌会在清空脑袋前,多分五秒钟看一看他。
男朋友这么帅怎么办呢?
他勾了勾唇,把注意力放回卷子上。
在题目里标记出重点后,李歌在卷子的空白处写了些应该只有他自己才会懂的字眼,又找了块比较大的空白处写下了一些句子,简略画了个大纲后,他就落笔了。
写作文的时候,李歌明显没有前面答题时那么果断。他很了解自己,如果不控制好速度,他能把一篇作文写成白鹭。
白鹭,不仅会飞,而且有各种喻意,一不小心就会往名为“离题”的方向抒情。
李歌在开始写卷子前并没有计时,写完作文后时间经过了多少、还有多少,他一概不知。抬头看了看罗大乐师,此人还沉醉在音乐里,应该也不会知道过了多久。
他撇着嘴,回头看了看屋内的万岁,他虽然摆出一副要哭的表情,但神智还算清醒,离崩溃还有一段时间,所以应该没过多久,至少还没超时。
李歌放下笔,开始覆卷。他检查的方法有点特别,是从阅读部分的最后一篇看回第一篇。
人的精神力是有限的,在高压的环境下要一直保持专注和清醒,而且还得动脑实在并不容易,愈写到后头,精神力便会愈少,后面出错的机会就会愈大。要是覆卷时还是跟写卷时的次序一样,后面的部分就很容易错上加错。
在检查的时候,李歌发现了几道疑似出错的地方,他并没有更正,只是把新的答案写在旁边,一个不会被老师误以为是答案的地方,以防时间不够用,没能把答案擦掉。
这是他的习惯。还是那个道理,愈后头愈容易错,谁能保证在写完一份卷子的时候,人还是清醒的呢?
到了第二次覆卷的时候,李歌只是重点覆核那几条有问题的题目,最终更改的只有一条。
没有第三次覆卷,李歌直接盖上了笔帽。
“写完了?”罗泣停下了笛声,“还有时间呢?”
李歌贬着眼问:“你有在计时啊?”
“嗯,我看你写卷子前入定了。”罗泣笑着说,“你每次认真写卷子之前都入定,跟修仙似的。”
☆、055 介意
李歌愣住了,他确实有这个习惯,但他也只不过是意思意思,并没有认真入定,动作也不明显,没想到罗泣会注意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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