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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默捏着话筒站在舞台上,神色还是风轻云淡,甚至懒散的。

    脸上就差明明白白的“好烦啊我想走”。

    但在场的人很快发现莫默不太一样。

    她开口后,这首歌带给人的再不是平而容易令人生腻的感受。

    “你走的那天是朦胧的雨天,我只能看着你走远。

    如果这是爱的结束,那么再见了。”

    莫默的并非那种会让人听到所谓层层递进最后爆破的大嗓,她的舒适音区在中低音,因而演唱的过程给人的感觉很细腻,仿佛层次丰富且口感绵密的蛋糕。

    咬字仿佛被精雕细琢,可却没有因为这所谓的技巧失却情感。

    ——她甚至能控制情感的表露。

    莫默是控制声音的高手。

    她大部分时候将咬字和表意控制得恰到好处,偶尔情到深处时的歌词词尾带了点像是失控的颤音。

    并非失控,反而是刻意而为。

    于是一首简单到容易令人腻味的情歌被她唱得缱绻深刻,意味深长。

    最后结束时,女人露出的还是上台前的那个表情。

    这表情的含义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游刃有余”——大概是注意到这边的人此时的全部想法。

    莫默唱完,垂头面对诸多微妙的表情,仍没多少反应。

    不打算多待,唱完就准备下台。

    就在这时,她听到了一个笑声。

    这声笑有些突兀,令她下意识抬起了头。

    视线捕捉到了两个男人的身影。

    笑的人戴着工作牌,手肘碰在身边戴鸭舌帽的男人身上,嘴里说着像是什么好笑的事,一边说一边笑。

    戴鸭舌帽的男人看不清脸,只露出棱角分明的下巴和薄唇。

    此刻薄唇微抿成平直的弧度,好像被那话烦到了。

    于是,莫默看到他一拳不轻不重砸在了说话的人身上,在对方有些跳脚的神色下,漠然掉头。

    ……哦,感人肺腑兄弟情。

    莫默收回了视线。

    *

    “‘倚老卖老的老人节目现在也只能请到只会唱粗制滥造芭乐的新人了吗’,”舞台不远处,陆兴哲重复起黎诀刚才的话,乐不可支,“哎,我采访你一下。”

    黎诀眼皮一掀:“滚。”

    “真的,我对盘点翻车现场最知名自媒体的翻车经历很感兴趣。”

    黎诀:“……”

    他不感兴趣,并且直接给了陆兴哲一拳。

    陆兴哲装模作样地嚎了会疼,结果发现这人居然准备跑路。

    “你就这么走了?”

    他心想黎决这人什么毛病,他到这儿都没有半个小时?

    黎诀抬手捏了捏帽檐,口气冷淡:“我为什么要靠围观过气节目彩排浪费时间。”

    “你刚才可不是这么说的。”

    “那我现在这么说了,有事,走了。”

    陆兴哲嘴脸一抽:“有事个鬼,我看你这几天太闲,怕你闲出病了,没事干不刚好给我这儿提提意见吗。”

    前面的男人回头扫了他一眼,帽子下眼型狭长,漆黑眸子里藏着点寒光:“建议停办。”

    陆兴哲:“……”

    闲出病的竟是我自己。

    “哎,你这样不好,你这样是要没朋友的。”陆兴哲屁颠屁颠追着他过去,苦口婆心,“本来你已经够招黑了。”

    黎决懒得听他放屁。

    他不知道陆兴哲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最近很闲,更不知道自己哪根筋抽了,真的来看了一眼这彩排。

    事实上最近自己哪哪都不顺,现在烦得只想回去倒头就睡。

    ……也没想再管那个被自己的误判的唱芭乐的参赛选手。

    什么再,明明是一开始就没放在心上。

    黎决又压了压帽檐,临走前,鬼使神差地往后瞥了一眼。

    那个女人背对这边,在和别人说话。

    身材纤细,轮廓看上去一个十分懒散。

    第3章

    节目彩排很花时间,音乐节目有过之无不及。

    各个环节确认、乐器调试,以及参赛者需要就个人状态调整,不知不觉下来便是一整天。

    莫默没有其他人那么花时间,只象征性地在舞台上唱了一遍,根本不需要调整。

    虽然过程中挂断了几个电话,人还是在彩排现场待到了最后。

    ——完全是出于宋晰勒令她“端正态度”的要求。

    晚上十点,彩排结束。

    宋晰过来接人。

    到的时候,宋晰找了一圈,就发现莫默人挨进位置里,耳朵里塞着一个蓝牙耳机,捏着手机在看。

    至于在看什么都不用猜。

    宋晰:“……”

    入行四年,宋晰见过不少新人。

    起初她就觉得莫默和其他人有些不一样。

    第一次见到莫默,是她在公司试唱的时候。

    莫默对声音的控制完全不像新人,中低音域在这个圈子很稀缺,综合起来,她是那种会给人带来惊喜的新人。

    宋晰回忆了一下,当音乐总监夸她“你的表现怎么能这么好”的时候……

    这人是怎么回的?

    “哦,我学声乐的。”

    本来以为这个性格的人不会选择出道,但在他们提出后,她只思考了片刻就答应了。

    那之后,莫默就成了她的艺人。

    她很看好莫默。

    ——很好经营形象的一张脸,看起来很冷实际上却称得上随和的性子,也没有那种觉得自己有天分能在这个圈子能迅速成名的毛病。

    但宋晰发现,其实只是自己当时没发现她的“癖好”罢了。

    某个晚上,自己半夜三点钟被忘记关声音的提示音吵醒,发现是莫默在吃那段时间的某个大瓜,瓜的消息还手误转错到她微信里。

    这人,哪哪都好,但却是个重度吃瓜患者。

    看上去不是特别好奇,但只要闲下来必掏手机,手机里必打开娱乐论坛和各大媒体,消息灵通得她这个当经纪人的都自愧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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