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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个小可怜呢。”楚清歌“啧啧”两声,却也并不多悲伤,很快便开车回家了。

    车子停在了一个比克什先生家小了不知道多少的小庄园中,虽说如此,但在这里已经算得上是了不起的富豪了。而在庄园中的右端角落,一个与庄园格格不入的铁皮房格外简陋,冬冷夏热,看起来就很熬人。

    楚清歌对那间房子看都不看,管家见他回来迅速走来,说是克什先生已经在会客厅等待了。

    他来做什么?

    楚清歌满脸疑惑,但还是点点头将车钥匙递给管家,整理了一番衣服后走进会客厅。

    克什先生背对着楚清歌,正静静看着墙壁上的一副赝品古画,听到脚步声这才回头,一侧有保镖将一份协议放到了梨花黄木的茶几上。

    “克什先生,您这是什么意思?”楚清歌没有去翻看协议,只疑惑地望着克什先生。

    “我的好朋友得了绝症,作为他的朋友,我自然要为他做点什么。”克什先生的态度格外冷淡:“签了这份协议,我名下的b1矿场就是你的了,而你要陪着傅峥回他的国家。”

    下单?

    楚清歌愕然,虽然他的背景与过往肯定瞒不过克什先生,但他却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有天会接克什先生的单。

    在前些年,楚清歌并没有现在这样光鲜亮丽,他的父亲仿佛一个种马生了一个又一个的孩子,恐怕就连他的名字都记不住。因此,从很小的时候,楚清歌就已经在靠自己过活了。

    洗碗工,快递员,服务生……他什么工作都做,后来在做保姆的时候被一个贵妇看中,他这才突然明白自己最大的财富是什么。

    他的财富,便是这一张与母亲有七分相像的绝美的容颜。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楚清歌的工作重心发生了偏差,他不再去卖苦力,转而成了职业小白脸,每天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哄男男女女高兴,要么就是去美容院做脸,他要保住自己的青春,这才是他最珍贵的东西。

    在这其中,他也接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单子,诸如勾/引/富/婆,拆散情侣,凡是来钱快的给钱多的,他什么都肯干。

    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真挚爱情的,唯一能让楚清歌觉得安心的就只有钱了,只有双手紧握的银行卡与现金才能让他觉得自己是确确实实活在这个世界上的。

    直到他赚到了足够自己挥霍一生的金钱之后,就在一年前,完成最后一单生意的楚清歌“退休”了。

    “克什先生,我已经不做了。”楚清歌有些为难地说道。

    他已经有了这样的一个庄园,也将曾经亏欠自己的人都收拾掉了,就算是陪着男人、和人上/床也都只是基于兴趣,他的钱已经够多了 ,一个矿似乎能让他更上一层,但已经不需要了。

    “你是说,你要拒绝我?”克什先生冷道。

    “咔哒”,保险打开,一旁的保镖已经将枪/口抵在了楚清歌的头上。

    楚清歌顿时有些腿软,他惊慌失措地望着面前黑洞洞的枪/口,虎背熊腰的大汉仿佛一座大山,似乎一根手指头就可以将他捏死。

    这就是……顶尖豪门啊。

    这是身为矿产大王的资本,是哪怕楚清歌赚了再多钱都无法撼动的大山。

    楚清歌哀婉的眼神对上克什先生的眸子,那双眼睛太冷静了,楚清歌明白,身为巨鳄克什先生已经见过了太多,是绝对不可能对他有半点怜悯之心的。

    “我不想去华/夏 ……”楚清歌企图做最后的努力。

    克什先生并没有生气,依旧是那副无所谓的态度,不咸不淡地说道:“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枪/口,冷漠,杀机……

    楚清歌喉咙干涩,他想要做些什么来缓解自己的紧张,但就连一根手指头都不敢有所动作,就算是呼吸都担心会惊扰什么。

    终于,楚清歌无比失落地说道:“好,我去。”

    枪/口移开了,克什先生也恢复了往日和蔼的笑容,走过去重重拍打着他的肩膀说道:“这就对了,要让他玩得尽兴,毕竟你也就只有这点价值了。”

    楚清歌脸色难看的点头,一句反驳都不敢有。

    作者有话要说:  PS:国外某些地方某些人可以持q,大家也可以当架空看,毕竟名字都被和谐成字母了【痴呆】

    ☆、他是我弟弟

    “滴答”“滴答”“滴答”

    肯尼很喜欢机械表的声音,对于喜爱机械表的人来说,这种声音简直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乐章。他的手腕上佩戴着百达翡丽去年新推出的纪念款限定,但往日听来悦耳的表针移动声在此刻竟也让他感到心烦意乱。

    现在是下午一点钟,外面的大雪还在清扫,但因为又时不时下了几阵显得收效甚微,而此刻司朔还没有吃饭。

    如果司朔昨天中午就没吃饭的话……他是从昨天早上就一直饿到现在了吗?

    “咕咕”,司朔的肚子在叫了。

    似乎是终于无法忽视饥饿,司朔这会儿已经进入了入定状态,工作不做了,尽可能减少自己的活动静静坐在办公桌后,宛如要冬眠的小动物一样。

    再这样下去会饿昏过去的吧?司朔可是有前科的,对这一点肯尼可不放心,但外面的积雪还在,店铺未开,这会儿出去买吃的明显不可行。

    既然如此……

    “你等我一下。”肯尼说着推门走出了办公室,走到公共的办公区域,拿出一张十万美金的支票放到了办公桌上,大喊:“谁有吃的?拿出来,这张支票就是他的。”

    “啊?”

    “给钱吗?”

    “吃的我有!”

    伴随着众人的惊呼声,有不少人都将储存的食物“贡献”了出来,带点小零嘴上班吃,对于这些上班族来说算是生活的调剂品,更有些人不喜欢去公司食堂,也直接带了餐过来。

    肯尼在这些人拿出的一堆食物中扫了眼,随意挑了几样回了办公室,看到司朔毫无干劲的模样叹了口气,真笨啊他,早该想到这个办法的。

    “公司有热水吧?”肯尼打开泡面到一旁的热水器接水,而后便用一次性勺子压住,先拿出几块饼干递给司朔,“先吃点东西。”

    司朔也没有拒绝,拿过来便慢慢吃了起来,即便已经很饿了,他吃东西却依旧十分斯文,看着就令人感到赏心悦目。

    这时候的司朔没有了往日待人时那种冷冰冰的模样,宛如扎人的刺猬突然找到了甜浆果,吃起来仿佛整个人都是甜的。

    或许这场大雪不是什么坏事,肯尼想。

    “外面的道路已经清理的差不多了,等下我送你回去。”肯尼坐到司朔的对面问他:“你家住哪?”

    司朔却只是轻轻摇了摇头,拒绝了:“不用你送。”

    肯尼瞬间无奈,果然,刺猬还是刺猬,软绵绵的一面永远是留给浆果的。

    “肯尼。”司朔吃了几口饼干,突然抬头朝肯尼说道:“别喜欢我。”

    他声音冷淡,仿佛就连心都是冷的。

    他那样坚决的拒绝,从始至终都没有给肯尼留下任何幻想的余地。

    他真是个魔鬼,肯尼望着司朔,最后却轻轻摇了摇头,无所谓地说道:“已经说过的话不需要提醒我第二遍吧?我又不是健忘症。”

    司朔张了张嘴,最终却还是没再说什么。

    肯尼的确不是健忘症,但他也是真的不肯听话。

    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司朔立刻接通,里面传来秦慎温醇的嗓音:“司朔,你吃过饭了吗?”

    “嗯,吃过了。”

    “那就好。”秦慎明显松了一口气,叮嘱:“冰箱里面有蔬菜,这会儿兰姨才打电话和我说她今天没有过去,你吃过了就好。”

    “嗯,她和我说过,我会做饭。”司朔打开泡面,这会儿已经可以吃了。

    “大雪天你不要随便出去,开车很危险的。”

    “嗯,不会出去的。”

    司朔的声音乖乖的,秦慎仿佛一个老妈子,唠唠叨叨的却并不让人觉得心烦。

    “衣柜里的衣服都是新买的,我之前找房子的时候帮你准备的,你冷的话里面有羽绒服,不知道合不合身……”

    “合身。”其实不合身,秦慎买大了。

    “还有……”

    “秦慎,你在方霁宇家吧?”司朔终于打断了秦慎的话,淡淡说道:“这不合适。”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从始至终,司朔都表现的格外平静,挂断电话之后便将手机一收,打开泡面专心吃饭。

    “是……你朋友?”一旁的肯尼看着突然有点心疼,是司朔喜欢的那个人吗?

    “嗯。”

    “那你怎么……”

    司朔抬头,语气淡淡的:“他有喜欢的人了。”

    但凡秦慎表现出丝毫厌恶的样子,或者方霁宇真的已经不爱秦慎了,司朔都会冲上去将人抢过来。但是没有,他们还爱着,口中说着分手,但其实连接机都是一起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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