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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轻歌想了想,给孔明槐回了信,告诉她,这几日若是有空便可直接过来。
信送出后的第二天,孔明槐就马不停蹄地过来了。不像普通女儿家那样乘马车,孔明槐是自个骑马来的,身后跟着几个护卫,风风火火地进了城,直奔唐轻歌的铺子来了。
一进铺子,孔明槐真愣了愣。
原本她以为,奇妙阁已是世上少有的新奇布置了,可唐轻歌这个铺子显然比奇妙阁更胜一筹。
展示娃娃的柜子是用琉璃做的,晶莹剔透,一尘不染,里面摆放着铺子里最为精致的娃娃,个个模样都不同,可爱又生动。梨木柜台上还画着她从未见过的一些图案,画的像是鲜花,可又不完全像。
甚至上面还画了湛蓝的天,碧绿的山野,艳色的色彩相互交织在一起,像是把漫山遍野都绘在了这里,散发着勃勃生机,一如唐轻歌这个人一样。
张扬,艳丽,又生机勃勃。
孔明槐来时已是将近黄昏时分了,怜生出去送货去了,没人做饭,唐轻歌不打算下厨糟蹋东西,就直接做东,带着孔明槐去了附近最好的一家酒楼。
进到包间里,孔明槐就见唐轻歌眼也不眨地点了不少招牌菜,还点了一壶好酒。
价格比起京城来也不便宜,孔明槐皱紧眉,在桌子底下扯了扯她的衣袖,小声劝道:“别点太多了,多贵呢。”
孔明槐虽然不谙世事,神经也有些大条,可也知道女子经商绝非易事,唐轻歌独自一人来到这,虽说开了家店,可想必也没赚到多少钱,哪能经得起这么挥霍。
唐轻歌自然知晓她心中所想,心中一暖,又不免失笑,“放心吧,我没想的那么穷。你就算敞开肚皮整日都在这吃,没个两三个月,也吃不穷我。”
孔明槐倏地睁大眼,诧异道:“真的假的?”
在她的认知里,唐轻歌经营的这些根本赚不了什么钱。
唐轻歌扬起一抹笑,竖起三根手指,告诉她:“这个数。”
“三百两?”孔明槐问。
唐轻歌高深莫测地摇摇头。
孔明槐猛地拔高音量,“三千两??”
见她嘴里都快吞下去个鸡蛋了,唐轻歌笑了,“差不多。”
等孔明槐从震惊里缓过神来,菜已经上齐了。
两人大快朵颐之后,孔明槐倒了杯酒,尝了尝,又啧啧两声,感叹道:“这酒的味道可确实不怎样,不如我上次拿给你的那坛桃花酿,喝完那叫一个回味无穷,唇齿留香。”
话一说到这儿,孔明槐想起来了,好奇问她:“上次我给你拿的那坛,你尝过了没?是不是跟我说得一样,天上人间仅此一绝,就是后劲有点大。”
唐轻歌拿着酒盏的动作顿了顿,募地想起了那晚,她拿着桃花酿去燕骥房间时的场景。
强迫自己别再去想那些,唐轻歌将酒盏放下,若无其事地笑道:“后劲确实挺大的。”
孔明槐没看出她的异样,又端起酒壶续杯。几杯酒下肚,孔明槐的脸都红了起来。
她忽然一拍脑袋,口齿不清道:“我差点忘了,有事儿还没跟你说呢。”
唐轻歌移开她手边的酒壶,放到距离远一点的地方,确保她够不着了,才问:“什么事?”
“安平郡主,死了。”
唐轻歌顿时愣住,“死了?”
孔明槐用力点头,迷迷糊糊地继续说:“还有那个国舅爷,魏,魏玄,那个混蛋,也死了。”
忽然想到什么,唐轻歌的目光暗了暗,“怎么死的?”
“魏玄死的可惨了,听下人说,尸体被人切成了几块,手段极为残忍恐怖,满屋地上都是血,院子里还有一只狼狗,等人发现时,狗早就将尸体咬的不成人样了,连脸都看不清了。第一个看见的下人都被吓疯了。”
孔明槐打了个酒嗝,摇摇晃晃地起身要去拿酒壶,嘴里含糊不清地继续说:“还有安平郡主,虽说死得没魏玄那么惨吧,可也没好到哪里去。尸体是在城墙上被发现的,发现的时候浑身光溜溜的,一件衣服也没穿,让半个京城的人都瞧见了,皇室颜面可算是被丢尽了。”
“皇上第一时间就让人封锁了消息,听我爹说,皇上还派了不少暗卫去查,也没找到究竟是何人所为。”
孔明槐拿起酒壶,见唐轻歌出了神,没来阻拦她,立刻又满上一杯,悠悠感叹道:“老天爷果然有眼,恶有恶报,他们做过那么坏的事,总算遭报应了。”
闻言,唐轻歌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笑来,心里却止不住地下沉。
哪有什么老天爷啊。
从始至终,都只有他一人。
第46章 抉择 人是燕骥亲手杀的。……
人是燕骥亲手杀的。
那天和唐轻歌分开之后, 当天夜里,他便动身去了京城。
原因很简单,她不想见他, 而他也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她。人生中第二次, 燕骥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无能为力。
第一次是他亲眼目睹母妃死去, 他的身体被人按在地上, 动弹不得。
第二次,就是他拥着她时, 明明他们的身体靠得那样近, 可她的心却好像离得那么远。他看得见,够不着。
让他们之间沦落到这般境地的人是他, 他活该受着, 哪怕是她气他恼他,也好过如今在面对他时, 她平静又释然,连一丝怨恨也看不出,只希望他能离得远一点。
甚至, 在他的理智近乎崩塌时, 也生出过将她绑回燕国的念头。
若是无法得到她的心, 得到人也是好的。他会许她后位,给她她想要的一切, 只要她愿意留在他身边。
可她与旁的女子不同,她聪明,心狠,心志坚定,没有人能左右她的想法,就譬如现在, 她不愿回头,甚至连多看他一眼都不愿。若是他真的将她硬绑去了燕国,她只会怨他更深。
这不是燕骥要的,可他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她那般排斥他,他若一直穷追不舍,怕是只会惹她更加厌烦。
于是,燕骥动身去了京城。除掉那些早就该死的人,为她报仇。
魏玄是燕骥亲手杀的。把人切成块这种事燕骥不是第一次做,如何让人在保持清醒的状态下,生生看着自己的四肢与身体分离,备受折磨,他早已信手拈来。
亲眼看着狼狗冲进来,将尸体啃得面目全非之后,燕骥才抬脚离开。
亲手杀了人,燕骥心底积攒的郁气总算散了些。一日一夜的时间做完这些,他又马不停蹄地返回了宜州。
让卫兆简单打扫了一下,燕骥又住回了之前的小院里。
是夜,月色皎白,燕骥负手站在院子里,深邃立体的侧脸看不出任何情绪,像是在望着某处出神。
卫兆站在他的身后,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好。
在他的眼里,燕骥变得越来越不一样了。卫兆最初跟在燕骥身边时,亲眼看着十几岁的少年亲手屠遍了一整座府邸的人,浑身像是从血海里捞出来一样,唯有一双眼睛,乌黑阴沉,冰冷得不像一个活人。
也曾经见过羽箭射在他距离心脏仅两寸的地方,他亲手将羽箭生生拔出,鲜血如注喷涌,溅了满脸的血,那样钻心的疼痛,他却连眉头也没皱一下。
可如今,卫兆也是亲眼见到,他为了见一个女子,不远千里,却被人家拒之门外,淋了整夜的雨,也没等到人家出来看他一眼。
果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物自有一物降。
卫兆一时不禁感慨万千,这时,燕骥忽然出声:“卫兆。”
卫兆赶忙收起思绪,上前道:“属下在。”
燕骥转过身,沉声问:“女子都喜欢什么?”
“.....?”
没料到他会问出这样一个问题,卫兆顿时一噎,他的年岁比燕骥长了两岁,却也未曾尝过情爱滋味,也没讨过女子欢心,哪知道这些。
不过他没胆子说出来,脑中赶紧搜罗着宫里侍卫常送宫女的那些东西,踌躇道:“女子应多是喜欢胭脂水粉,首饰珠宝,或者名贵衣裳。”
闻言,燕骥沉吟片刻,忽地想起之前在京城时,她从头发丝精致到脚的模样,每次见他时,就算是穿着男装,她也会将衣裳的腰身改细些,露出盈盈一握的腰线来,招眼得很。自从来了宜州之后,她便不常穿那些华丽又繁琐的衣裙了,换成了更像平常人家的打扮,是怕追兵追来,太吸人眼球。
上次见她穿得那般招人,还是那晚她主动来他的房间。如蝉翼般轻薄飘渺的外纱被她抬手脱下,缓缓掉落在地上,如天边火红艳丽的晚霞。
也是那晚,她说,若是他出了这个门,她便永不再回头。
她说到做到了,他却没能做到。
思绪越飘越远,燕骥轻咳一声,压下心头涌起的复杂情绪,瞥了卫兆一眼,淡声道:“问你果然是白问。”
“......”
胭脂水粉,衣服珠宝,若是只用这些就能换来真心,世上哪里还会有那么多失意的人。
卫兆一时语塞,又有点不服气,心里暗诽: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他皱起眉又仔细想了想,斟酌着道:“陛下,俗话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属下觉得,女子应当更看重送礼之人的心意。亲手做的物件总是比街上买来的更珍贵。女子心肠软,最容易被感动了。”
心肠软?呵。
不过前半句话说得,听起来似乎有几分道理。
燕骥沉吟片刻,忽然想到了什么,挑了挑眉,对卫兆说:“去给朕寻些最好的玉料来,琉璃,夜明珠,要最好的,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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