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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娜瞅了半晌,疑惑道:“这个小哥哥能教跳舞吗?我怕他放不开。”

    万小麦:“只要你能放得开就行!话说你是来学跳舞的,还是来撩小哥哥的?”

    陆娜:“……都想,你也知道我现在是单身。”

    万小麦:“哦,这样啊,伍风喜欢跳舞跳得好的,所以你还是用点心学跳舞吧,没准哪天跳得好了,就能引起他的注意了!”

    练舞蹈动作前,伍风先让她们做热身动作。陆娜三人长期缺乏锻炼,动不动就喊这里疼,那里酸。反倒是庄书仪不仅动作到位,还游刃有余。虽然四个人中,她是最胖的,但是由于每次跑步前后都会做拉伸,所以现在做这些热身动作就显得毫不费力。于是她的表现一下子在四个人中脱颖而出。

    伍风路过她身边的时候对她说:“很好。”

    庄书仪回之以一个微笑。

    ……

    晚上回家。

    欧文发现庄书仪没有做运动,而是对着镜子比划来比划去,他问:“在做什么啊?”

    庄书仪:“今天学的舞蹈动作,再复习一下。”

    伍风知道她们都是初学者,所以教的第一支舞,特意挑的动作幅度小、节奏不强劲、不需要太多力量的。他将舞蹈拆分成好几段,今天只教了一小段,然后耐心地做了很多遍分解动作给她们看,还录了视频,让她们回家照着练习。

    庄书仪柔韧性还可以,剩下的就是熟记动作了。

    小丫头开始学跳舞了?欧文:“可我看着怎么像……”

    庄书仪舒展手臂:“像什么?”

    欧文笑着看向镜子里的她:“像在勾引我。”然后从身后一把将她搂进怀里。

    第114章

    被欧文从身后搂进怀里,自然是练不了舞了,一晚上就这么泡汤了。庄书仪吃一堑长一智,自那以后,每当她要练舞的时候,就把门锁起来。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庄书仪四人已经能勉勉强强跟上节拍跳完一支舞了。

    万小麦得知后,催道:“你们赶紧的!”

    庄书仪:“赶紧什么?”

    万小麦:“再练熟一点,我找摄影师给你们拍视频,把你们的第一支舞记录下来!”

    庄书仪:“好啊好啊!”

    庄书仪近来全身心投入到跳舞当中,没再刻意想着减肥,去称体重时,发现竟然掉了5斤肉!她现在129斤,终于突破130斤这个屏障了!

    天气一天天暖和起来,人们渐渐脱去宽大厚重的冬装,有些不怕冷的女生早就穿起轻便的春装了。

    庄书仪激动地打开衣橱,她也要找些合身的衣服迎接春天的到来,她再也不用依赖宽大的羽绒服和大衣带给她“安全感”了,她再也不用穿3XL或是4XL的衣服了,可是一番挑挑捡捡之后,她发现一件XL的衣服都没有……

    好不容易找到一件2XL的卫衣,她将之穿到身上,然后对着镜子照了照,忽然发现脸上爆了一颗痘,起初她不以为意,可是接下来的几天,痘痘不消反长,一颗变两颗,两颗变四颗。

    她不吃辛辣油腻多脂的东西,也很少熬夜,即使不跑步,也会做些适量的运动,尤其最近跳舞减压,心情舒畅,所以她猜测这具身体的皮肤应该属于换季敏感肌。

    她对护肤不甚了解,每天就是洗面奶加面霜,偶尔敷一片面膜。不过她想到有一个人可以帮她——万小麦。

    他的皮肤比女生还白净透亮,对美容养颜很有一套,经常和女生们分享一些护肤小常识,可是庄书仪总是懒得去听,因为她知道就算听了,也懒得去做,减肥和开店已经够让她操心的了。

    庄书仪指着脸颊道:“小麦,你看看,快帮我想想办法,下周就要拍摄了!”

    万小麦看着那四个痘对她说:“老板,我们明天去逛商场吧!”

    庄书仪:“逛商场?”

    万小麦:“对啊,去买护肤品。在店里买完,回家就能用,网上买了寄过来还要好几天。”

    庄书仪:“哦,也是哈。”

    万小麦:“那明早十点,在兀零广场,不见不散。”

    庄书仪:“为什么要去兀零广场?”

    万小麦:“那里正在搞换季促销,全场五折!老板,你不会想要多花钱吧?”老板抠门的程度并没有随着体重的减少而减少,他可是全心全意为老板着想啊!

    庄书仪:“好吧,明早见!”

    次日,兀零广场,这里是集美食、购物、娱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商场,吃喝玩乐,应有尽有。

    万小麦带庄书仪去到一个柜台,柜台里挂着篮雅的大幅海报,显然,这个品牌的代言人篮雅。

    柜姐见他们二人过来,就想问庄书仪需要什么,谁知万小麦如数家珍地和她攀谈起各种产品的功效,直说得柜姐都自愧不如,最后选定了一瓶爽肤水和一瓶喷雾。

    买完护肤品,路过一家彩妆品牌,庄书仪看见海报是冯梓曼,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万小麦:“老板,要不要我帮你挑支口红啊,你没事也可以像陆娜一样捯饬捯饬,那个,拍摄的时候正好可以涂。”老板平时就想着减肥,忽视了“脸面上”的功夫,其实啊,不论胖瘦,女孩子的脸都可以通过化妆变得精致起来。

    庄书仪:“呃……”她只是路过,并不想买。

    柜姐已经拿出一支口红向她推荐了,万小麦率先接过,“我先试个色。”他用口红在手背上划了一道,又瞧了瞧庄书仪的唇色,“还行。老板,你试试这支。”

    庄书仪不好意思推脱,“不试了,就这支吧。”

    她付过款回来,万小麦说:“老板,你涂上看看呀!我还没看你涂过口红呢!”

    庄书仪想说买都买了,难得出来逛个商场,就要美美的,于是打开口红对着镜子涂起来。

    万小麦看见后又道:“老板,不对不对,不是这样涂的,你手法不对,我来!”

    不远处,几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身后还跟着一帮人,正向这边走来。

    第115章

    兀零广场上周完成升级改造,经理昨晚接到通知,说总裁今天要来视察。

    经理放下电话后,心中暗叹,谢天谢地!这个欧总来之前还会电话告知一声,不像前年的叶总,喜欢搞突袭,说来就来,弄得大家措手不及。而且更悲催的是,那个叶总在集团里鲜少露面,他连叶总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多亏当时身为副总的欧文向他施以援手。

    于是,经理连夜召集手下开会,确保明天欧文来视察时一切顺顺利利。

    此时,欧文、石远、经理及其助理走在最前方,后面跟着的是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兀零广场的领导层几乎全部出动了。一路上,欧文会时不时提些问题,经理便立马滔滔不绝,显得对答如流。

    ……

    万小麦用纸巾擦干净庄书仪的嘴唇,然后一手拿着口红,一手托住庄书仪的下巴,边涂边讲解,“首先呢,在唇峰处涂两下,接着,从嘴角往中间,逆向勾勒上唇边缘,同样的方法,继续勾勒下唇边缘,最后,反复涂抹嘴唇直至颜色均匀饱满。”

    忽然,庄书仪越过万小麦的肩膀,看见了欧文的身影!这是他工作时的样子吗?果然还是一如既往的帅啊!

    什么啊!都这个时候了,她还在犯花痴!难道不是更应该担心自己的处境吗?!她说怎么今天一进兀零广场,右眼皮就直跳呢!

    完了,要是被欧文那个醋坛子看到一个男生给她涂口红,那还得了?!更何况欧文向来看万小麦不顺眼……

    情急之下,她抓住万小麦的手腕,让他停下。

    万小麦:“老板,我还没‘反复’呢!”

    庄书仪将嘴唇抿了两下,“行了,‘反复’过了,现在陪我去买两件衣服!”说完拽着万小麦快步离去。

    到了女装专柜,万小麦又当起了参谋,不得不说他的眼光真的很好。经他挑选的每件衣服,庄书仪穿上之后,都既合身又不会暴露身材缺陷,还能凸显她的甜美气质。很快,她就已经买了三件衣服了。

    又到了一间专柜。

    庄书仪乐道:“小麦对穿衣打扮样样精通,你女朋友一定很幸福,对不对?”

    万小麦拿着件衣服在庄书仪身上比划:“我没有女朋友。”

    庄书仪:“不是吧,凭你的本事,找女朋友不难吧?”

    万小麦:“是不难,可我不想找。”

    庄书仪:“为什么?”

    万小麦:“我很享受单身啊,自由自在的,多好!”

    庄书仪:“那阿姨会不会催你啊?”

    万小麦:“不会,她是个比我更懂穿衣打扮的人,所以她没时间催我。”

    庄书仪:“哈哈哈,阿姨真可爱!”

    万小麦:“老板,这两件都不错,你选一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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