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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你嫂子。”

    看着昵称,于梓江抖了抖面皮,不敢置信的回复了一句:“表哥你是被盗号了吗?”

    万年不玩朋友圈的总裁易墨,居然首秀在他的朋友圈?

    虽然很值得炫耀,但他更怀疑是被盗号!

    但很快他的幻想就被打破了,因为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发誓,这是他的总裁表哥第一次主动给他打电话,以前都是他屁颠屁颠的打过去,没说两句都会被挂断。

    “表哥?”他的语气有些不可思议。

    “是我,你的具体住址发给我,我现在赶过来。”易墨简单的表达了自己的要求。

    “是有什么大项目或者合约吗?”于梓江垂死挣扎。

    “不,过来带你嫂子回家。”

    于梓江愣是从易墨淡漠的语气里,听出了一丝温情。

    “这件事你先不要告诉她,等我过来和你见面后,再详谈,就这样,挂了。”

    易墨自从看到于梓江的朋友圈后,是一分钟都不愿意多等下去,他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原来许妙妙一直就在他的眼皮底下。

    怪不得不管怎么找,许妙妙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查了她的出境记录,显示去了柏林,也就是她留学的城市,但继续查却查不到了。

    原来是自己开车跑到了别的城市。

    易墨嘴角弯了弯,小丫头居然还学聪明了?

    等到挂断电话,于梓江才不得不相信,他一直想要把妙妙姐介绍给易墨,结果两人早就已经暗度陈仓了?

    他本来想问问许妙妙,但想到易墨嘱托的,不准和她提起,又放弃了挣扎。

    虽然表哥对他一直很大方,但其实他还是很怕他的,并不敢违背他的话,再说,两人之间的恩恩怨怨,他作为一个外人,并不好插手。

    他才不会承认,是因为易墨给他友情赞助了五百万呢!

    第四十八章

    程歌别墅里。

    看着面容有些陌生的男人,程歌不太确定的叫了声:“小叔叔?”

    面前的男人约莫三十六七岁,身材高大,肩宽腿长,身高至少一米九。他的耳后根和裸露在外的手背,都有纹身,穿着一件黑色短袖,脚上蹬着马丁靴,一看就不好惹。

    程洛天打量了一眼程歌,嘴角露出一抹漫不经心的笑意,“怎么混的这么惨?”

    他是听说程国新被他的好儿子联合外人斗的十分凄惨,才回来看看的。

    结果呢?看着面色苍白,脸上还有一道沟壑的程歌,程洛天简直无语至极。

    “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蠢。”他继续嘲讽他。

    “小叔叔这次回来是做什么的?”程歌无视他的讥讽,问出自己关心的问题。

    “放心,不是和你老头儿争夺家产的,我自己挣的够多了。”程洛天知道他在想什么,怕自己横空出世,把程国新那点可怜的家业抢走了。

    他当然有那个能力,只不过那么一点苍蝇肉,他还真看不上。而且不管怎么说,程老爷子也确确实实的养了他十来年,他不会忘恩负义。

    程歌点了点头,他偶尔也和程洛天联络过,从他的只言片语里,也能推断出他的生意是什么。

    在那个黑暗、暴力的东南亚地带,除了靠走私军火、□□行凶,还能靠什么发家这么快?

    “小叔叔这次回来还走吗?”

    “不走了,人年纪大了,落叶归根,总是安心些。”程洛天双手抱胸,叹了口气。

    程歌看着面前人高马大的男人,嘴角忍不住抽了抽,就这强壮的肌肉,这充满荷尔蒙气息的男人,居然说他老了?

    不过他无意与他争辩,点了点头,随口问他:“小叔叔娶妻生子了吗?”

    程洛天眉头皱了皱,女人、男人他都玩过不少,婚姻?他从未考虑过,如果不是他的父母不负责任的抛弃他,他就不会有那么悲惨的过去。

    “再说吧,”程洛天俯过身,敲了敲他的脑袋,恨铁不成钢的开口:“你个臭小子,你的事儿我都一清二楚,怂!”

    他真想敲开他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装的浆糊?

    先说程寂,同父异母,本来就注定不会亲密的关系,他居然还傻乎乎的相信他?最后搞得自己遍体鳞伤。

    再说女人,看中了就去抢过来呗,别说还没结婚了,即使结婚了又怎么样?只要喜欢她,就要去得到她!

    他真不想承认自己有这么孬的侄子,但,这个小侄子太傻了,既然他回来了,还是好好看着他吧。

    程洛天摸了摸后脑勺,他才不会承认是因为小时候,每次程寂欺负他,他都会站出来保护他,虽然他比他还矮了一个头。

    程歌被骂,也不生气,反倒笑了出来,程洛天这一举动,好像两人又回到了小时候,那个时候小叔叔还没有被赶出家门,还会陪他玩,会陪他淘气。

    其实相比程寂,他更喜欢程洛天,性子野得很,会很多他不会的东西,但程寂总是拉着他,不让他和程洛天玩,说他是野种,身上不干净,渐渐地,他就把他抛到了脑后。

    “小叔叔,这些年,你过得还好吗?”这声小叔叔,他叫的很亲密,就像小时候他叫他。

    程洛天本来想去摸他的脑袋,但看着年纪一大把的男人,伸出去的手拐回来,放在自己的大腿上轻弹起来。

    想想自己这些年枪林弹雨的生涯,程洛天面不改色的点了点头,“挺好的,国外的洋鬼子们,人傻钱多,我就收些货,低买高卖,赚点差价,也算是发了笔横财。”

    看着程洛天煞有其事的哄骗自己,程歌修长的手指按在额头上,轻声笑了出来,真是信了他的邪,他们程家几代也没出种,这么能说会道的人。

    “笑什么?你不信?信不信我现在就去把你们公司给买下来?”程洛天狂妄的开口。

    程歌做了个打住的手势,笑着开口:“小叔叔很厉害,我没有不信。”

    “这还差不多。”程洛天又大方的送了他个爆炒板栗。

    走的时候,程洛天从怀里掏出一个瓶子,随意的丢给程歌,“送你个小玩意,早晚擦一擦,你那张鬼脸,是个女人都被你吓跑了!”

    看着精致的瓷瓶,程歌露出了然的目光,一脸诚恳的开口:“谢谢小叔叔。”

    他确实需要这个,而且这东西一看就很贵重,保不齐花了多少钱呢,这个恩情他记下了。

    “不用谢,家里随便拿的。”程洛天没说假话,确实是别人送给他,他随意摆在家里的,只是听说了程歌脸毁容,才让手下开专机送过来的。

    不过他不需要他记恩,也不需要告诉他这些。

    “小叔叔,你会去看他吗?”程歌指的是程寂。

    程洛天脚步顿了顿,回过头露出一抹笑容,“当然,我得去好好看看他!”

    明明笑得很灿烂,却说不出的阴森恐怖,程歌点了点头,识趣的没再多问。

    “小叔叔慢走。”

    握在手心里的瓷瓶,已经渐渐有了温度,程歌的神思却已经回到了二十多年前。

    作为程老爷子带回来的养子,程洛天从小就不受父亲程国新待见,他看到过父亲责骂他,但小小的他,无能为力,因为他也是同样不受待见的那一个。

    或许是同病相怜,两人很快就玩的很投契,只差结为兄弟了,还是程洛天一巴掌呼他脑门上,骂了他一顿:“老子本来是你叔叔,和你结拜,平白还掉了个辈分儿?你小子想得到挺美!”

    ……

    后来的记忆就有些模糊了,他只隐隐记得,程寂告诉他,程洛天是个野种,身上不干净,让他不要和他来往,他或许信了,也或许没信,但不久后,他就再没有在这个家里看到过他了。

    直到他长大了,才渐渐知道,原来是爷爷去世后,父亲掌权,将他丢去了国外自生自灭,那个时候,程洛天才十八岁。

    没想到这一晃,就二十多年了。

    陈雨泽跟着陈海升来到第三个选址时,内心忍不住一阵悸动。

    面前的度假村实在太美了,因为还在开发,所以并没有营业,但湖光山色,本来就已经美得令人窒息。

    “就要这里了。”陈雨泽看了一眼就决定了下来,如果把如梦似幻的这里作为婚礼地点,辛宝一定会很喜欢。

    陈海升赞赏的点了点头,这里确实很美,作为集团重点开发的项目,这里拨款也是最多的,打造出来的效果也确实会很惊人。

    “我要把这里送给她。”陈雨泽嘴角弯了弯,辛宝值得最好的,他也不想把两人间最美好的回忆分享给别人。

    陈海升呼吸一滞,这不是一两百万的事,这是数亿的资金投入啊!

    “公司投了多少钱?我把这里买下来。”陈雨泽看了一眼陈海升,心里已经开始构建自己的蓝图。

    陈海升面部肌肉抖了抖,他倒不是舍不得这点钱,而是为陈雨泽的痴情感到几分惊讶,毕竟他从没见过谁有这么大手笔过,即使再有钱。

    他斟酌了一下,慢慢吐出三个字:“不要钱,”怕陈雨泽不接受,他又加了一句,“就当我送给你们的新婚贺礼,早点让我抱上孙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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