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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时见愈发愤怒:“你知道那是什么人吗!那是毒贩,身上有枪!你知道有多危险吗?你不要命了吗!”

    手机没有上锁,桌面壁纸是一张小孩的百天照,林鹿飞快地点开相册,上下划拉一阵后能判断出来是章京磊的手机。接着他看到了一个单独的相册,里面有十几个时长不一的视频——

    叶时见瘫坐在地,九月,真的是他。

    林鹿有些懵逼,叶时见居然跟自己发火了?

    而且丁繁星这颗棋子已经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她得意地挑了挑眉:“叫九月。”

    他没有时间去让自己慢慢整理情绪,他不甘心地望了眼前面空空如也的居民楼,拨通了赵瑞明的电话。等他处理完一切才发现,林鹿不见了。

    林鹿低头看了眼:“救丁繁星的时候,她怎么样?”

    第40章

    “叶……”

    林鹿快速翻阅一遍,只感觉胃中翻江倒海让人恶心不已,恍惚间,他好像看到了一幅幅久远的画面。他深吸了口气往回走,穿过马路,他再一次点开那个相册,选中了其中几条视频,删除。

    “林鹿!”

    她停止了呼吸和心跳。

    叶时见四下张望了一番,抱住他狠狠吻了过去。

    繁星这个名字是我父亲取的,他希望我像繁星一样璀璨明亮,可是父亲却没有陪我到最后,他也变成了天上的一颗星星。

    “那个叶警官是我爱人,”林鹿面不改色道,“我来帮他要一样东西。”

    “你是谁?”林鹿双手插着口袋,嚣张得要命,“你想干什么?”

    (这一章是丁繁星自述,没有主角啥戏份,不感兴趣不用往下看=-=)

    有丁繁星面对镜头从容吸食毒品;有毒瘾发作时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像条狗一样被侮辱践踏;还有两个人赤/身/裸/体纠缠在一起,章京磊端着手机用第一视角记录的罪恶镜头。

    “我……”林鹿晃了晃手机,“我去追这个。”

    妈妈在家做起了全职太太,她的笑容多了很多,跟我父亲在一起时因为生活拮据,他们时不时争吵。再婚后,她每天都很开心,无忧的生活,不用为了负担我的学费而疲于奔命,我想,只要章京磊能对我妈妈好,我愿意喊他一声爸爸。

    “嗯。”林鹿把手机塞给他,在他唇上亲了一口,“我们也回去看看吧。”

    叶时见忽然抱住了他,用力到骨骼都在战栗,他哭得压抑且哀恸:“你知道我刚刚多害怕吗?你知道我多怕你像老杨一样吗?你吓死我了!”

    “这里开枪跟拆迁楼里开枪可不一样。工地上为了防止小偷偷钢筋水泥,监控遍地,你也不想给自己找麻烦吧。”林鹿往前一步伸出手,“给我吧。”

    这些视频像牢笼一样困住了丁繁星,她有多恐惧,才会宁可用死亡去结束这一切。林鹿并非有多同情她,但在不给叶时见造成困扰的前提下,他愿意去帮一帮那个女孩子,现在的举手之劳,是曾经的他永远无法挽回和企及的痛苦,像是赎罪一样。

    他从记忆中回过神来,就看到叶时见血刺呼啦地冲过来,跟斗牛似的,怒气冲冲。

    “既然没有意义,你还要它干什么。”他带着皮手套的手摸向了腰间,“不怕死吗?”

    今天是11月22日,周四,阴天,是,我的忌日。

    九月笑了起来:“你又是谁,你又想干什么?”

    荆花路一片死寂,因着沿路拆迁和施工尘土飞扬,即便是住在附近的居民也宁可多走几百米绕开这一段路,时值正午连施工的工人们都在活动房里吃饭休息,在这人迹罕至的偏僻角落里,有两人正短兵相接。

    “你他妈跑哪去了!”林鹿还没说出话来,就被叶时见猛地推了一个趔趄,“我问你你他妈跑哪去了!”

    “没事了,宝宝。”林鹿回抱住他,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坏人也怕被警察抓,所以他为了逃跑直接把手机扔给我了,没打起来,我答应你,以后不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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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了。”叶时见随意抹了把脸,“警队同事已经到了,在善后。”

    林鹿舔了舔嘴唇,被他吼得直心虚,软着声音回答:“我想着丁繁星死了,现场只有我们两个人,万一你回警局说不清怎么办?总要有东西去证明她的死跟你没关系吧,我就……”

    九月将信将疑地往边上看了看,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机扔给了他。章京磊遇害那晚他们在暗巷里交过手,今天要不是有丁繁星这个幌子,他都不一定能那么顺利地绑到他。

    “手机。”林鹿说,“录了刚才那段直播的手机。现在丁繁星死了,警察也没有吸毒,录像对你没有意义了。”

    “你受伤了吗?”叶时见抽着鼻子放开他,明明自己的伤口还在不断流血,却一眼看到了林鹿左手上染红的绷带,“伤口裂开了?”

    父亲过世后两年,有一个西装革履的叔叔出现在了我跟妈妈的生活里,没多久,这个叫章京磊的男人成了我的继父。起初,他对我很好,他说他跟他前妻多年来都没有孩子,所以一定会把我当成他自己的女儿一样看待。

    “要一样东西?”九月狡猾地看着他,“你想要什么?”

    他居然……哭了。

    “又是你。”九月戴着口罩穿着黑色连帽衫,有意无意地瞟了一眼他的左手,“上回受的伤还没好,又来找死?”

    我叫丁繁星,十七岁,市实验中学高二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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