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那事 上(4/5)

    大概过了有半年,有一天,突然接到了她的电话。

    声音还是那么嫩,懒懒的。我就是觉得熟悉,但怎么也想不起是谁。她还让我猜,那天正好很忙,猜了几个都没对,于是变得有些不耐烦。她在那边呵呵的笑,一笑,我猛地想起了她。她的笑很特别,仅仅是「呵呵」两下,然后突然就刹车了,让人觉得似乎总是差那么一点儿,上不来下不去的。好听一点,叫意犹未尽,说得不好听一些,其实挺急人。那感觉不好形容。

    总之,那天我终于地说出了她的名字,她很满意,说我还没忘了她。然后,我们浅尝即止地聊了几句,要挂线的时候,她说:「出来坐坐吧。」我说:「OK。」这一次,约在了后海,一个静悄悄的酒吧。

    她说她喜欢后海这里的感觉,尤其在冬日的下午,暖暖的阳光透过明亮的玻璃窗,打在厚厚软软的沙发上,周围静悄悄的,古老沧桑的屋子静谧和谐,让人没来由得深陷其中。说这话的时候,她一脸的沉醉,特小资。

    我倒没这么阳春白雪,唯一觉得比三里屯好的地方,就是这里真的不是那么乱,可以沉下心来好好的聊天。

    刚刚见到她的时候有些拘谨,当初萍水相逢后建立的一点点熟识被这大半年的时间消磨殆尽。她还好,仍像个多年未见的老友般热情从容。我被她这样的情绪所感染,慢慢的也轻松了下来。

    那天聊得很愉快,两个人争着抢着说自己的事情,从学生时代到婚后生活,她说她不再想开店了,当初一时的头脑发热,现在想想却很幼稚。她还说,她也很感激当初的那个拍脑门想法,起码,让她认识了我。她说我不是那种帅帅的男人,但是,相处起来,让她舒服。

    不知道是不是客气,但当时我听了还真挺受用。

    那天她的打扮和举止多了些风情,不再是随心所欲的那种平淡,有了些小小的修饰,这让她看起来多了份味道。有时候举手投足中一个小小的动作和神情,竟让我有些怦然心动。我那时还没想着要和她发展成不正常的男女关系,但有这样的一个女人做朋友,也实在是一件乐事。

    唯一不适的是她让我隐隐得有些自卑。这个女人竟有充足的学识,五花八门无所不知,谈吐间隔三差五的就说上几个让我觉得高深莫测的词汇。每每这时,我总是做出一副倾听的样子,恰如其分的点头,好像很理解。

    这一次聊到了很晚,分手的时候仍然没有送她回家。她开车来的,一辆红红的POLO,她说是刚刚买的。看来,要在北京常住了。

    她在北京没什么朋友,以后的日子里,每每无聊的时候就会打个电话给我,不咸不淡的聊上几句,或者约个地方吃个饭。有一次,她特意叮嘱我不要开车,她说她想喝酒。那天我才知道她的酒量,我这样的,能干掉我三个。看来,扛洋枪的女人就是不一样,喝酒都是国际水准。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大半年,我们如君子之交,淡淡的你来我往。直到05年的那个春天。

    那个春天依旧是瞬间即逝,几乎没有过度便每天都热浪滚滚的了。那些日子她也很是轻闲,老公经常地国内国外的飞,一个月几乎没在北京几天。她常常悻悻的说自己的那个家就是个酒店,好处是不要钱还有免费的小姐提供。我哈哈的笑,说我做梦都想有这种美事儿,即使酒店收点钱也没关系,主要是免费小姐。

    我看着她白白净净的脸说:「你这样的,倒贴也行啊。」她狠狠的白了我一眼,嘴唇扇动,低低的骂了我一句,靠。我呵呵的又笑,相当的恬不知耻。

    那天我们又喝了点酒,因为要开车,不多。

    临走的时候,我照例说了些分手的客气话,然后去找自己车子,还没挪步,她在身后气急败坏的说:「你这人怎么一点风度都没有呢?」我诧异的回头,问她怎么了?她说:「这么晚的天,你怎就不知道送送一个单身的女士呢?」我这才察觉,她今天没有开车,忙连连的抱歉。

    那是我第一次去她的家,北京东边的一处涉外公寓。房子大大的空空旷旷,家具简单实用,唯一彰显女主人爱好的是随处可见的一些小摆设,一尘不染错落有致地摆放在各个地方。

    沙发很大很舒适,坐了一会儿便有种昏昏欲睡的欲望,我强睁着眼睛准备告辞。说实话,孤男寡女的同处一室让我有些不自在,尤其是在陌生的她的家,更让我压抑和不安。

    可她不许我走,她说这屋子静得怕人,让我多待一会儿添点儿人气。我调侃地说我真不想走,但万一被人堵在了屋里我是百口难辩。她又用她那不大的眼睛挖了我一眼,说你想得到挺美,她说她这里连条狗都没来过,你跟谁去辩啊。

    这么一说,我稍稍的放了心,四平八稳地倚在了沙发上。

    她又拿出了一瓶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葡萄酒,用个硕大的杯子端了递给我。

    我没敢喝,怕被沿途的警察擒获,推辞了一下,看着她自己优雅的一口口地品。

    电视里放着一个很着名的电视剧,我们边聊边看得津津有味,不时地评点一番,甚至还为某个女主角或男主角的长相争来争去。

    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换成了裙子,肥肥大大的那种,喝着喝着就很随便地把两条光腿翘上了面前的茶几,一双白白净净的小脚丫叠放着,兴趣盎然之时还左右的乱晃,晃得我心摇旗动。

    慢慢的,我的眼神开始长时间的在那双脚丫上瞟来瞟去,那地方白皙粉嫩没有一点岁月的痕迹,指甲修剪得很整齐,看得出来她是个很在乎细节的女人。似看非看得瞄了好几眼,终于忍不住,说了一句你的脚长得很漂亮。

    她诧异的瞄了我一眼,又看了看自己的脚,还俏皮的挑了挑脚趾。她说还行吧,以前到夏天总是保养一下,现在岁数大了也懒得弄了。说完把脚丫搬到自己的膝盖上,掰着脚趾看,然后指给我说,你瞧,都有死皮了。

    她说的死皮其实很小,我凑近了才看的清楚,但还是应和着她,说夏天要到了应该修修了,这样穿起凉鞋来才会好看。说完,竟鬼使神差的摸了摸。很腻还很滑。

    这样的话题让我们的关系一下子变得暧昧,我们竟像两个闺蜜一样聊起了美容和服装。好在喜欢看台湾的综艺节目,比如《女人我最大》之类的,期间获得的信息着实的帮了我不少,更让她对我刮目相看。她笑着说没想到我还懂这些,我沾沾自喜,给自己冠了「妇女之友」的美名。

    她呵呵地乐不可支,说我还真有这方面的潜能。笑得时候东倒西歪的,不知不觉就靠在了我身上。我没客气,一把就搂住了。

    后来的过程和很多男女一样,初时拘谨但很快便放松,我们两个就那么亲成了一团倒在了沙发上。我顺势摸进了她的裙子,在她光滑的大腿上游走,又剥下了她的内裤。当我把手彻底的覆盖在她两腿之间的时候,她僵了一下,但很快又松弛,还微微的叉开方便我的动作。我们就像勾搭了很久的狗男女,一切都轻车熟路直到我哆哆嗦嗦的把精子射在了她的身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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