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喜欢一个人(1/2)
孙志是青帮的老大,他爱上了一个人。
这个人是他最值得托付的兄弟,也是现在青帮的二把手,他名叫白念冰。
孙志小时候被拐过。他刚被买过来的时候还没反应过来,哭喊着要回家,被那家的男人打断了两条肋骨。孙志知道这不是他的父母,他们对他不算太差,那男人的老婆有时候甚至还会给他炖肉吃。孙志的伤好点以后,就开始每天在院子里干活。
终于过了几年,这户人家对他完全放下心来。男人喝了酒,半夜回来被门槛绊倒,却直接趴在门槛上睡着了。孙志起夜小便的时候发现了他,但孙志没出声,也没动作。孙志竖着耳朵仔细地听,屋里的女人还在熟睡,鼾声与屋外的男人相比竟不知哪个更响。
孙志屏住呼吸,轻手轻脚地一路溜到院门口。男人果然忘记锁门。他站在门前,却忽然停下了迈出去的步子。他以前不是没跑过,但每次都会被男人抓回来打,女人也会连着好几顿不给他饭吃。孙志年纪小,饿得直哭,他心眼儿也不少,知道喊那女人妈妈,她就会向男人求情,这样就能少挨打,然后一切又会变得像以前一样。
孙志很快就决定好了,他提起竖在墙角的柴刀,走向那男人。那刀又扁又长,有刃的那一面是白色的,男人平时拿来劈木头用,今年开始男人上山的时候偶尔也会带孙志出去。男人力气很大,挥着刀十几下就能劈断一颗小树。孙志就跟在他后面,拣点小树枝子当柴火用。
男人不知喝了多少,酒气隔着很远都能闻到。他的脖子毫无防备地暴露在外面,孙志两手捏紧了刀柄,照着那个地方猛砍了几十下,那男人都没有起来。孙志没有穿鞋,低头就看见黑乎乎的一滩,原来是那条脖子快被他砍断,血和着碎肉流到他的脚边。他觉得可以了,就把刀轻轻往地上一放,拔腿往外窜去。他一路没命地跑,连着跑了一夜,腿软得再也动不了的时候他停下来,两手撑在膝盖上站立着喘气。他忽然感觉到脸上热热的,然后一道亮光打过来。孙志呆呆地抬头看去,只见红光过处黑夜退散,是太阳从天边出来了。
孙志被拐子在街上抱走的时候年纪还太小,他现在虽然逃出来了,但无处可去。他在那个山村里生活了将近五年,除了自己的名字好像叫孙志还有家住在省以外,对以前的事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跑到大街上,问别人这是哪里。他知道了这里是省,离省还有很远。
忽然有一人大吼:“警察来了!”孙志一听到这话,竟打了个激灵,控制不住地想跑。他僵硬地扭过脖子往后看,原来只是路上三三两两地结伴着走路去上学的小孩在嬉闹时说的玩笑话。
他在已经这里呆了一天一夜,他很想找他的父母,但他不敢去警察局。那个男人被他砍成那样,肯定活不成了,万一那女人报警他就完了。
他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也没穿鞋子,脚底的皮磨得稀烂,脚趾头缝里都是脏兮兮的泥。
昨天他偷别人的东西吃,被发现后又差点挨了打。那人死死拽住孙志一条胳膊,把他整个人都吊起来了。孙志拼命踹他,蹬得别人衣服上全是鞋印子才终于逃开。
孙志饿了就捡垃圾桶里的东西吃,偶尔在街上偷别人的钱,他不认识字,一路只靠问别人,慢慢地往省走去。
一次,有赶时间的人在路边摊买了个煎饼,只吃了几口就随手往垃圾箱一抛,急匆匆地走了。只是没扔准,塑料袋在垃圾箱的盖子上一撞,掉在到地上。
一只土狗呲着两排尖牙从垃圾桶后面绕出来,咧着的嘴角里漏出些黏糊糊的口水,嗷呜嗷呜地叫着威胁。
孙志也不喊,他略微弓着背,眼神凶狠,狗盯着他看,于是他也看着狗。
只论眼神的话,倒是孙志比对面那条饿狗更像畜生一些,狗被他盯得耷拉着尾巴跑了。
孙志连滚带爬地扑过去,把掉在地上的食物捡了起来。那张饼子被人啃得剩下半块,比孙志的脸还大了不少,丢在地上也不知道被过路的人踩了几脚。抢来的东西总是格外好吃,孙志第一口在上面咬出好大一个缺,嚼也未嚼便囫囵着吞下去。剩下的在手里拗几下直接塞到嘴里,闭着眼睛使劲咽,两口便将它吃完了。
肚子里有点东西就不那么痛了,孙志感觉到力气一点点恢复过来,准备先弄点钱,再找父母。
孙志身上有一股狠劲儿,他刚回到省的时候被两个比他大好几岁的混混堵在巷子里,却不喊也不跑,而是当机立断抄起地上的砖头一言不发地冲上去,不怕死地和他们打。
孙志从来都不怕死,他也不怕疼,被揍得满头是血也不吭声,就压住一个人照着脑袋猛拍,鲜血与灰烬齐飞。
城最阴暗的角落养育了他。他先学会挨打,然后学会打架。
再横的人碰上这种不要命的主也会害怕,当巷子里渐渐安静下来,孙志感觉鼻血还有点没干,他抽抽鼻子,又用袖子揩了揩。得罪了这种有组织的小混混,很快就会招致疯狂的报复,他们跑的时候让他走着瞧。
孙志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四处找地方躲藏。他走了这么久才走到这里,还没有找到他的父母,他不想离开这座城市。
果然没多久孙志就被他们盯上了,那两人叫来了更多人,非要教训他一顿。
有辆通体银白的车经过时注意到这边有人打架,竟然把车停下在一边看。车上坐着个穿西装的男人,看到孙志打架的样子回头跟身边的人说了一句:这孩子眼里有狼性。
孙志毕竟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没一会儿就被摁在地上一顿揍,爬不起来了。
那男人下车来到孙志面前,他手底下的人也跟着一起下车,小混混看到这阵仗便跑走了。他的皮鞋尖儿离孙志的脸有那么近。他说自己做的是犯法的事,被警察看到了要抓起来的,问他怕不怕自己。
孙志的脑袋都抬不起来了,他侧着脸趴在地上,说:“我不怕,我也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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