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留情(彩蛋是黑皮大奶单于被艹产乳)(2/2)
乌恒不避不退,徒手夺锋,满手都是鲜血。他摊开手掌,呆呆看着躺在掌心里的一支素净骨笛,好像不认识这是什么。
有侍卫记起乌恒会狼语,提议找他来试试。
这样亲近一会,乌恒再用手指沾着碗里狗奶,它们便争先抢后地舔尽,个个喝得小肚子浑圆直打奶嗝。
身后风雪里隐约传来声声哀鸣,不似狼啸,而似一只被遗弃大狗的呜咽。
他认识的,那是他亲手凿给那兰的生辰礼物。
乌恒不敢多看他一眼。
乌恒生性寡默肃杀,为王之后更是说一不二,此刻话语里竟有几分稚嫩的委屈,像一只从不摇尾巴的狼,笨笨地乞怜,挠得刘易一阵心软。
直到被小王子讨去。
牧人们最怕的就是黑漆漆夜里一点点萤火绿,那是狼的眼睛。
楼飞卿有些慌张地喝道:“你做什么!”
刘易紧咬牙关,从领口拽出一物,将那物插进箭头,复又挽开楼飞卿挂在鞍旁的铁弓,将其射向乌恒。?
那兰将它用绳子挂起来,从此一直佩戴在心口。
刘易猛地一哆嗦,元神重归灵台。他不敢多看乌恒,侧头寒声道:“不要再追了。”
刘易魂不守舍地想要翻下马,乌恒见状薄唇抿紧,显得不近人情,眼里却泛起期冀的光芒。
乌恒真的没有再追来。
刘易听到他如此做小伏低,更加不忍道:“没用的。”?
乌恒想起来,他以前确实吃了很多人肉,划开脸吃的。他不敢告诉任何人,虽然也没人和他说话。
乌恒自然以为他说的是气话,阴沉道:“今天的你变心了?”
王子那兰彼时十二岁,是王最宠爱的幼子,穿着打扮得极是奢华,雪肤花貌光彩照人。
他那时还是南漠王庭的奴隶,卑贱丑陋得像荒原上的石头,无父无母无声无息,风吹雨淋出生入死,活着不知为了什么。
可狼眼断然不会这样盈盈含笑,宛如荡开明亮春水。
他已经死了,我不是他,我怎么能霸占他的爱人。
小王子打猎时找到一窝小狼,兴致勃勃地打算想要养活它们,可狼崽子哭叫不休,死活不肯喝奶,很快便奄奄一息,把那兰急哭了好几回。
小王子好奇道:“你很懂狼。”?
他起初恨人,听懂人话后才明白,人杀狼,是因为这伙狼惯爱袭击人,而他的家人估计早被狼杀了,而他脸上这条疤也是狼抓的。
乌恒沉默许久,小声道:“那兰你不要我了?”
乌恒静了静,虽然还是面无表情,却似平复了怒火,不久小心翼翼哄道:“究竟怎么了?是不是哪里惹你生气了?我是蛮人,很多不懂,你告诉我,我记住了,一定改,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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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恒被带进华丽的王帐,起初还有些局促,听到篮子里的尖细呜咽,立马冲过去,解开自己脏兮兮的羊皮袍子,把还活着的五只小狼都埋进胸口,小狼急得乱吮乱咬,乌恒也不恼,低下头耐心地伸舌刷小狼脑袋。
刘易听到乌恒如负伤野兽般不断发出沉重粗喘,数息之后才平平追问道:“昨天不是还好好的。”
那兰被他逗笑了,“侘奴,不必说话,你静静陪着我便叫我开心。”
可自从小王子命乌恒留在王帐里帮他养狼,总是来找他说话。他除了干活和杀人以外实在憋不出话,无助地看着那兰。
乌恒点头,粗声道:“我,狼养大。”他五岁前生活在狼群里,茹毛饮血四脚着地,在月亮下嗷呜嗷呜地嚎叫;有一天人来了,杀了狼,他和人拼命,被打得遍体凌伤,然后当作稀罕物似地带回王城。
即便竭力克制,他的声音仍在微颤。相较被背叛的惊痛,更多是清澈见底的懵懂不解,他与刘易恩爱无比,总以为会厮守到老生死契阔。
刘易无奈地胡乱摇头,他不愿污了原主的名誉。
刘易不会射箭,一箭飞得歪斜,所幸准头不错。
乌恒浑身发抖,连连点头。
这回送还给他,是要恩断义绝的意思。
“我不是你的那兰。”刘易疲倦道:“休要再追了!”
乌恒闻言心怦怦直跳,鼓起勇气从兜里掏出一支骨笛,这是他为那兰十六岁生辰准备的礼物。
那兰看着骨笛,轻声道:“我擅自把它当作定情信物,可以么?”
他到二十多岁也只会简单的句子,发音囫囵,像狼学狗叫,旁人听不懂他在说什么,都笑话他。他很伤心,越发不爱说话。?
小王子的成人礼是南漠的盛事,精美珍稀的贺礼在帐里堆积如山。这支骨笛实在寒碜得紧,虽然他认真打磨了许多日夜,还是自觉拿不出手。
乌恒摸摸这只,捏捏那只,傻笑起来,接着才察觉到有人正注视着自己,回头就见一双碧绿的眼瞳。
刘易道:“昨日的我已经死了。”
他说的是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