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彩蛋有)(1/1)
少年醒来时,发现身边空空的。他警觉地坐起身,下一秒就被一把寒刃抵住了喉咙。他低头一看,发现那是自己的刀。他当即便伸手去夺,封凛手腕一转,灵巧地避开他的抢夺,归刀入鞘。
两人僵持着,一改昨夜耳鬓厮磨的温存。
“你叫什么名字?”封凛侧对着他,脸色沉郁,一点没有要转过头看他的意思。听少年半晌不答,他有些不耐烦地问道:“你母亲,她给你取了什么名字?你姓路还是姓沈?”
少年一愣,没想到他一下将自己身份点了出来,呆呆地答道:“姓沈。”
封凛面色稍霁,露出些笑容:“那就好。”他初见此人时就觉得有些熟悉的感觉,当时只以为他肖似自己认识的某人。直到看见对方发上的铃铛,他才想起这少年原来像谁。
少年不知他在说什么,只觉得身上酸痛难忍,难以启齿的部位火辣辣的难受。相比起与封凛这个疯子胡侃,他更想找机会逃开这里。他心中揣度,门外有封凛的两个手下,瘦一点的明琮会用毒,壮一点的崇山力大无穷,听他们的步伐吐纳,功夫虽好也绝不是什么绝顶高手,他一个人小心点便对付得。但最危险的无疑是眼前这个漂亮得没有一丝烟火气的男人。
“你叫沈岑,是吧。”
沈岑露出诧异的表情,问他:“你怎么知道?”
封凛冷笑,小声骂了声“蠢货”,然后将刀扔还给他,晃了晃捏在手里的一颗银铃,道:“你母亲没和你说过?我是你舅舅,封凛。”
山小而高是为岑。母亲为他开蒙时,用笔在他手心写下这个字。阿岑,你的名字这样写。
“还我!”沈岑反手一摸自己的辫梢,发现上面系着的铃铛不见了,意识到封凛手里拿的那颗就是自己的,忍不住着急向他讨要。
“都脏成什么样了,我好不容易把上面一层黑的洗掉。”封凛皱了皱眉,“你往里面塞棉花做什么?这种铃铛成双才响,你还怕它吵着你了?”
封凛说话句句语带讥讽,把沈岑堵得说不出话,这一早上听到的消息都太过震撼,他一时间不知道是该先接受哪一个。
封凛拿手敲他脑袋:“说话啊。你母亲现在在哪?她她过得可好?”
沈岑抿了抿嘴,说:“她已经死了。”
“哦。”封凛倒是没做出太大的反应,这个答案在他意料之中。他又问沈岑:“你母亲这些年都带着你在漠北住么?那你回中原是为什么?”其实他心中已猜到答案,只等沈岑开口确认。
沈岑道:“母亲死前要我回中原来找父亲,替她带一句话给他。”
“什么话?”
沈岑只说:“母亲嘱咐,这句话要当面告诉他。”
封凛皱了皱眉。提到沈岑的父亲就令他心烦意乱。他不明白为什么一个负心薄幸的男人可以让女人记挂那么久,甚至濒死时还念念不忘让自己的孩子回去寻父。他想起那些年的欺骗和辗转流离,便对沈岑的母亲怒其不争而哀其不幸。
“你知道你父亲是谁么?”他问。
沈岑点头:“母亲说,他是青虹派小山行者。”
“小山行者?”封凛嗤笑一声,“漠北离苓州可远得很,你来中原少说有一个月了吧,连你父亲的名字都查不清楚。我来告诉你,小山行者是那老骗子年轻时用的假名。他是青虹派的掌门,路金岚。”
沈岑看了他一眼,说:“哦。”
封凛噎了一下,转念想到沈岑久居漠北,自然不知路金岚的大名。小山行者和路金岚对他来说都只有一个身份,就是在他出生前就抛弃了他与他母亲的“父亲”。
封凛不愿再作他言,天已经亮了,他还急着赶路。于是抓起一套崭新的衣服扔到沈岑身上,兴致缺缺地说:“明琮的衣服,穿上吧,我带你一程。”
沈岑脊背上立即汗毛倒竖,忙说:“不必了。”
封凛站起身睨他一眼,露出不耐烦的表情:“别废话,我也去青虹派,多你一个也不多。”
见到沈岑跟着封凛一起出门时,明琮与崇山明显一怔。主人除了三位城主外,身边向来不留隔夜的情人,被他玩弄过的人一般都会丢给他们善后。或是撵走或是杀掉,就看那些人配不配合了。
明琮问道:“主人,你要带他走?”
封凛“嗯”了一声。
他的手下当即出言劝阻:“这不合规矩,若是让城主知道了”明琮话音未落,封凛反手一巴掌扇在他脸上,道:“我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他管了?”
明琮低下头,默默侧开身子,不敢有意见。封凛当先踏上马车,淡淡地丢下一句:“他是我姐姐的儿子。”
沈岑沉默地跟了上去,将满脸惊疑不定的两个侍从扔在身后。
封凛出行从简,为避人耳目,不坐飞月城雕镂缛彩的马车,只随便买了辆普通马车。由明琮负责赶车,崇山则独骑一匹马,在旁边护卫主人。
一路上封凛都板着脸,一副闷闷不乐的神情,似是有意避开看沈岑。二人之间的气氛总有些尴尬,他当初只是觉得这小疯狗有趣才设法将他弄上床的,结果一夜之间他们之间的关系转了几转,萍水相逢陌路人,剑拔弩张的敌人,耳语窃窃的床伴,失散又相逢的亲人。封凛心中的念头千回百转,自己要去青虹派找路金岚,就在去青虹派的路上遇见了沈岑,这果真是命运弄人吧?
沈岑坐在他身边,支着头缓缓道:“封凛。”
封凛翻了个白眼:“没大没小,叫舅舅。”,
沈岑顿了一下,管一个才发生过肌肤之亲的人叫舅舅让他感到有些别扭,他便自顾自地说:“我母亲说起过你。”
封凛一挑眉:“总不会是些好话。”他当年费尽心思想要拆散她与路金岚,以至于她十分恨他,若非如此,也不会丢下他义无反顾地跟着路金岚跑了。
沈岑摇了摇头,道:“她说她的小弟年纪虽小却活得比许多人都要通透,反倒将她这个当姐姐的衬托得愚蠢。她平生最悔恨的一件事就是没尽到长姐的责任,好好照顾他。”
封凛闻言,低下头去,掩盖住脸上的感伤之色。
半晌过后,他才抬起头来,又恢复了那一副无所谓的神情。他对沈岑侧目,感叹道:“我说我是谁你就信,就不怕我是诈你的?遇上别人你也这么好骗么?”
沈岑瞥了一眼他裹着长靴的脚踝,说:“母亲说那对铃铛只有她和她弟弟有,她弟弟脚上串铃铛的银环是从小就套上去的,那种银质地软而韧,可以随人的骨架生长延展而不断,我看你脚踝上的铃环箍得紧,大概没错。”
“你倒看得仔细。”封凛刚想说他没自己看起来那么蠢,转念一想,突然发觉他话里有些不对。今早沈岑起来时,自己已经穿好了靴子,就算他听见隔靴传出的铃铛声,也不该知道得这么仔细才对。封凛猛地转头,不可置信地问道:“你昨晚就发现了?”
这小东西可真是不简单,早就猜出自己身份,还一句话不说任他操到半夜。若是他当时就讲出来,自己可不会把亲外甥给拐到床上去。
沈岑的耳朵一下子红了,他小声说道:“我看见了,只是没功夫多想是后来你说,我才知道的。”
“没功夫多想?”封凛撇了撇嘴,“那你有功夫想什么啊,脑子里就只有那档子事?”
沈岑被他幼稚的推卸责任行为气得够呛,索性一咬牙破罐子破摔,瞪着他道:“是啊,你那样翻来覆去折腾我,谁还有心思管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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