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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春山低头看着女孩, 鄙夷一笑:“再用点力。”

    这可是你说的……

    庭烟冷笑,捏起拳头,从上到下打量这男人,目光落在他的裆部, 一拳打了上去。

    “嗷”

    魏春山吃痛,登时捂着裆弯下腰,扑通一声跪倒在雪地里。神情相当凄楚,手颤颤巍巍地伸进裤子里,摸了一通,哭丧着脸,对着面前站着的庭烟干嚎:

    “蛋碎了!碎了!黄子流了一裆,你赔我!”

    “啊。”

    庭烟害怕了,连忙跑过去,急得直跺脚:“我,我不是有意的,这可怎么办,听,听说,这个对男的特重要。”

    “嘿嘿。”

    魏春山忽然坏笑,将女孩揽在自己怀里,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无比骄傲到:“没事,碎了一个,咱还有一个,待会儿给你炒盘韭菜鸡蛋。”

    “你太讨厌了。”

    庭烟羞得脸通红,极力挣扎开。

    真是没想到,初次见面时,他是那么不苟言笑,一直黑着张脸,还以为他是个极严肃狠厉的人。谁料几口黄汤下肚,完全成了另一个人。

    不过,倒也是个有趣儿的人。

    正在此时,庭烟瞧见从小巷子深处走来个穿着灰袍的年轻道士,模样蛮清俊的,左手拿着拂尘,右手牵着匹高头大马,正是那孤云寄的手下人。

    “快起来,牛鼻子道士又来了。”

    庭烟心里急,赶忙去推魏春山,谁料这男人好似又迷瞪住了,抱着她的腿,头埋在她的腰间,打着瞌睡。

    “魏叔!”

    庭烟急得去拉这男人的耳朵,她可是亲眼瞧见这帮道士的做派,神秘又狠辣,不声不响就杀了人。尤其是那个孤云寄,看上去是个再温柔不过的男人,竟面不改色地吃人心肝。

    “你快起来呀!”

    此时,那条獒犬仿佛感觉到了新主人的惧怕,迅速站了起来,抖掉身上的雪,护在庭烟身前,呲牙咧嘴地冲小道士狂吠。獒犬凶猛,它这一叫唤,使得整个烟花小巷的狗都开始汪汪乱叫。

    “小姐莫怕。”

    那年轻道士笑着甩了下拂尘,恭恭敬敬地给庭烟弯腰作揖,他轻拍了拍马,柔声道:“小道奉了教主的令,过来给小姐和将军送马。将军喝醉了,教主恐小姐摆弄不了他,故而叫小道来护送你们一程。”

    “他有这么好心?”

    庭烟瞪着年轻道士,下意识环抱住魏春山,轻移莲步,挡在他身前,不叫这牛鼻子有机可乘害了他。

    “不用了,多谢你们。”

    庭烟撇过头,不看那道士,淡漠道:“你们教主是大名鼎鼎的人物,想来不会使下作手段,乘人之危吧。有种的,就等我魏叔酒醒了,再和他斗上一斗。”

    “哈哈哈。”

    年轻道士朗声大笑,往前走了两步,瞧见獒犬张牙舞爪地要咬人,便止了脚步,他再次作揖,从怀里掏出块青铜令牌,双手奉上,左右看了圈,低声道:

    “这块青云令是教主贴身之物,他让小道交到您的手上,咱们太清教虽不济,可在梁燕两国还算有点名头,日后小姐若是遇上什么腌臜人,只管将令牌拿出来,任谁也要掂量自己几斤几两,数数自己长了几个脑袋,敢不敢得罪太清教。有了此令牌,黑白两道都要给小姐面子,任你差遣。”

    “我不要。”

    庭烟撇过头,心突突直跳:“只不过萍水相逢,他干嘛要对我这么好?肯定是要图谋我什么。”

    “不敢。”

    年轻道士莞尔浅笑,挥了下拂尘,问:“小道冒昧问一句,小姐喜欢大将军的理由是什么?”

    “啊。”

    庭烟愣住,一时答不上来。

    “这便是了。”

    年轻道士将青云令掷在庭烟怀里,笑道:“敝教教主说了,他和小姐一见如故,投缘得很,本想收你作关门弟子,怎料事与愿违。他对你好,也没什么理由,就是喜欢你这小童儿,希望你一生顺遂幸福。”

    说罢这话,年轻道士直接走过来,也不顾獒犬的撕咬,帮着将醉酒的魏春山扶上马,随后,他又趴倒在地,让庭烟踩着他的背上马,等安顿好了,道士抱拳,连退数步,笑道:

    “如今王城正乱,小姐骑着马一直往前走,到尽头左转,那儿有家客店,小道已经将住房吃食等事都安排妥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等等。”庭烟喊住要走的道士。

    “小姐还有事?”

    庭烟从怀里掏出那块青云令,指尖轻抚着令牌上的云纹。正面是云雾缭绕的仙山,背面用大篆刻写‘孤云寄’三字。

    想想吧,其实孤云寄并没有把她怎样,从那忘恩负义的屋主家里把她劫出来后,还给她盖了厚被子;鲍三姑拧了下她的屁股,他就把那娼妇的胳膊卸了;屋主说偷偷看到了她的身子,他就挖了那贼人的眼睛。

    好像,欺负她的人,都被他料理干净了。

    “嗯……”

    庭烟轻咬着唇,小声问:“道长喝了那么多酒,没事吧。”

    “吐了几口血,无碍。”

    年轻道士朗声大笑,拧身离去,消失漫漫夜雪里。

    庭烟看着年轻道士的背影,痴住。

    如此凛冽寒冬,风卷起雪花,直往人衣袖脖子里钻,可心里竟是暖的。

    本以为世人皆薄情,不过利来利往罢了,姓卫的是她至亲骨肉,却将她囚禁,杀了她父母兄弟;班烨是她的大伴,多年情分,一朝也能将她仍在地窖,毁她清白。

    而孤云寄和她萍水相逢,却能为她喝酒到吐血,赠她青云令;

    魏叔和她初见,亦能保她护她,为她喝到不省人事。

    好像,她也有人关心呢。

    庭烟哽咽,笑着将眼泪擦去。

    她此时和魏叔一前一后骑在马上,魏叔已然烂醉如泥,昏睡过去,整个人趴在她身上,两臂紧紧搂住她的腰,头搁在她肩头,鼻子喷出来的气打在她耳边,弄得人痒痒的。

    而那头獒犬的铁链拴在马缰绳上,乖巧地随着马儿走。

    “远鹤无前侣,孤云寄太虚。

    狂来轻世界,醉里得真知……”

    庭烟低声念着这两句诗,想着那个面相长得和妈妈好像的孤云寄。忽然,趴在她身上的男人动了下,似乎是醒了。

    “咱们这是去哪儿?”

    魏春山咳嗽了两声,仍瘫软着,但似乎清醒了些:“怎么骑在了马上了?”

    “魏叔。”

    庭烟低头,莞尔一笑:“我也想喝酒。”

    “胡闹。”

    魏春山打了个酒嗝,闭着眼,懒懒道:“女孩子家家,喝什么酒,若真想喝……”

    “怎样?”庭烟忙问,激动道:“你会带我,”

    她话还没说完,唇就被这男人吻住。

    她浑身酥酥麻麻的,心跳的很快,竟动不了,也不知怎么去迎合。只能由着他轻咬着她的唇,舌尖划过她的牙齿,轻撬开,仿佛要吸干她口里的气。

    原来酒是这种味道,有点辣,但品着品着,却也有丝丝甘甜。

    良久,魏叔终于放开她,解开袍子,从后面将她整个人裹住,头枕在她的肩膀上,打了个哈切,困道:

    “这个梦真好,别醒,继续睡。”

    ……

    在巷子口,此时正停着辆不起眼的马车。

    车跟前站着个身量高大,穿着玄色大氅的俊美男人,正是班烨。

    他大约是在雪天里站了很久吧,头上落了好些雪,男人看着马背上的那对璧人,眸中之色甚是复杂,有心痛,有愤怒,也有嫉妒。

    这么多年,她虽依恋他,可却从没有过这种娇羞的女儿态。

    是啊,她明明白白地说过:班烨,我觉得你很恶心。

    班烨凄然一笑,心里空落落的,还有点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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