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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颜卿摆摆手,“随便你故不故意,我这人脾气不好,你说话别阴阳怪气的,咱们皆大欢喜。”

    这话简直是把周美的脸皮撕下来扔在了地上,周美低着头,肩膀一耸一耸的,低低的啜泣声在寂静的包厢里显得尤为明显。

    在场的人都是秦家人,只有周凤芝是周美的亲姑姑,看着江颜卿咄咄逼人的样子,也舍不得斥责女儿。

    站起身扶着周美的肩膀,将人带了出去,嘴里还不停的低声安慰着。

    等两人走出了包厢,秦晨一脸汗的跑了进来,大喇喇的问道,“发生什么事了,小美怎么哭了,我妈还带她出去了?”

    江颜卿正悠闲的坐在椅子上,身子靠在椅背上,无所谓的说道,“我不容人呗,五哥,坐吧,别管那么多了。”

    秦二婶也赶紧招呼着,“是啊,小五快坐,你说你也是,跑着来多累啊!”

    秦华也开口岔开话题,“小卿,把菜单给二叔看看,二叔最喜欢吃这里的一道酱牛肉,看看点了没。”

    江颜卿把单递过去,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气氛很快恢复了平静。

    而外面,周美正委屈的哭着,哽咽的说道,“姑姑,我就说小卿表妹不喜欢我,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为什么要这么说我啊?”

    周凤芝头一回认认真真的打量起这个侄女,从前因为女儿丢了,自己对小姑娘多了几分宽容,便对娘家的侄女儿很是宠爱。

    可现在又恍然觉得,宠着宠着,似乎宠过头了,都敢在自己面前耍这些小把戏,也不知道真的是无意的,还是装得太像了!

    第292章 匕首

    周凤芝心里存疑,又惦记着还在包厢里的江颜卿,没有再安慰周美,只冷淡了些态度说道,“小美,你今天先回去吧!”

    周美心思敏感,立刻就注意到了周凤芝态度的变化,心里一紧,神色有些紧张的抬起头说道,“姑姑,那我先回去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看到周凤芝神色稍缓,周美微微松了口气,看来识趣些果然是对的。

    心里安慰自己,反正以后来日方长,她是不会轻易认输的。

    看着周美委屈的离开了,周凤芝又有些于心不忍,想着是不是自己想多了,小美是自己看着长大的,一向单纯活泼,应该很欢迎小卿回来的。

    周凤芝回了包厢,坐回了江颜卿身边,拍了拍她的手温和的说道,“小卿,你表姐她不是无心的,今天咱们开开心心的,别把这事放在心上。”

    江颜卿点点头,不过嘴里的话并没有很大度,“她不来惹我,我自然没有闲工夫去跟她计较的,放心吧妈。”

    周凤芝闻言,也知道今天周美表现不好,没再多说。

    菜快上齐的时候,秦震风尘仆仆的赶了过来,满头的汗顺着下巴往下滴,一进来就走到江颜卿身边,先跟秦老头打了声招呼。

    然后摸了摸江颜卿的头,江颜卿没想到秦震能赶过来,知道他部队上事情多,不过他能来还是很让人开心的。

    “爸,你怎么来了?”江颜卿微微转头,眼睛亮晶晶的看着秦震。

    秦震只感觉心头一软,坐在了江颜卿身边的另一个空位上,掏出个棕色的皮套子递过来说道,“我女儿的接风宴,我肯定要过来啊!”

    江颜卿接过皮套子,打开一看,竟然是一把军用匕首,外表来看并没有什么很特别的,毕竟江颜卿对这个没有研究。

    只是拿在手里,感觉很有分量,江颜卿抽出刀刃,刀刃泛着银光,只看着就知道它锋利无比。

    秦震解释道,“留给你防身用。”

    虽然他说的简单,但是江颜卿知道,能让秦震送出来的东西,肯定不会是一把普通的军用匕首。

    而事实上,这把匕首确实很不简单,它本名叫Ka-Bar ,是一款于1942年11月进入米国海军陆战队服役的商业刀,采用1095高碳钢制作,表面磷酸盐处理。

    在它成名之前,一位猎人在子弹用尽的情况下,拿起由其制造者Union Razor Co.所造的高品质猎刀与熊搏斗因而幸存。

    从这以后,Ka-Bar被广为传颂。

    这把刀可割可刺,通用简便,一直沿用至今甚至后世更久。

    秦二婶有些不赞同的说道,“大哥,小姑娘家家的,你送把刀多危险啊?”

    秦老头扫了眼江颜卿手里的刀,心里想着,还挺舍得下血本,这把刀留着防身,再合适不过了。

    秦华扯了下自己的媳妇儿,不赞同的说道,“小六一个女孩子,又做着生意,在外面跑带着防身挺好的。”

    秦二婶转念一想也是,要真遇到没存好心的人,伤了别人,总比自己受伤好吧!

    除了秦廷远在外地,其他的人都到齐了,接风宴正式开始。

    吃完了饭,秦家一行人回了部队大院,秦震直接从饭店门口离开,回部队还有事。

    热闹到了晚上,秦华一家四口才从部队大院离开。

    秦华在区政府工作,距离这里有点远,所以单位分了房子以后,就带着老婆孩子搬了过去,不过也经常回来。

    等人都走了,江颜卿坐在沙发上,刚喝了口水,秦家的大门就被敲响了,秦晨赶紧跑过去开门,门口是站岗的小战士。

    “五哥,这个是你家的包裹,我给送过来。”

    秦晨扫了眼小战士手里的包裹,问了句,“从哪里寄来的?”

    “好像是深市吧,上午送过来的时候我来了一趟,你们家里没人,我刚换岗,就又过来了。”

    秦晨一听深市,估摸着就是方明霄那小子寄了东西过来,哄自己这个傻妹妹了。

    把东西接了过来,道了谢,等人走了,才转身进屋,把包裹丢到江颜卿怀里,“小卿,那小子真是厉害啊,去那么远还知道哄你开心。”

    江颜卿抬了抬下巴,一脸得意的说道,“那可不,反正比五哥你对我好。”

    秦晨坐到江颜卿身边,抬手敲了一下江颜卿的头,没好气的说道,“小没良心的,五哥怎么对你不好了?”

    第293章 传呼机

    江颜卿气哼哼的把秦晨的手甩开,没有再跟他拌嘴,兴致勃勃的开始拆包裹。

    四四方方的一个纸箱子,用剪刀把上面的胶带划开,打开一看,最上面是一件折叠整齐的花裙子。

    江颜卿拿起来抖开一看,白底浅红色碎花的裙子,一朵朵的小玫瑰在裙摆上绽放,灵动极了。

    江颜卿满意的点点头,方明霄的眼光一直都很棒,值得信任。

    把裙子放在一边,接着看向箱子里,是一个小纸盒子,里面是一双白色的皮凉鞋,跟后世的款式已经大差不差了,在这时代就是走在时尚前沿。

    在下面,还有一个更小的盒子,江颜卿打开一看,小小的灰色四方块,有点像计时表,秦晨突然惊呼出声,“哇塞,小妹,这是传呼机吧?”

    江颜卿这才恍然大悟,是了,这就是传呼机,最早的可以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

    八十年代后期,特别是九十年代,是风靡一时的传奇之物,真正的传呼暴利时代。

    传呼机的用法没有接触过的人可能不清楚,它不是大哥大,也不是小灵通,用它的时候中间还得有个人来传达。

    比如说小明给小红打电话,依然需要通过公用电话,小明向人工客服说出小红的传呼号,人工客服会呼叫小红的传呼机,并在上方显示小明的公用电话,小红回拨过去,两人才可以正式通话,其实还有点繁琐。

    这是最早一代的,还有一种是数字BB机,则可以全程自动,可以直接查到对方的电话。

    不过也需要通过公用电话来进行通话,也或者可以直接让人工客服将你想说的话转化成短信发到对方的BB机上,诸如“早点回家”“快点回话”之类,对方在传呼机上看到就会回复。

    不过会限制字数,只能是小短句,而且不能发脏话,人工客服会拒绝转发。

    而江颜卿之所以知道这些,是以前跟爷爷在一起时,偶尔爷孙两人聊天,爷爷就会给她讲过去的故事。

    江颜卿的小脑瓜子里,这装一点,那装一点,就记下了许多的事,爷爷走了以后,这些记忆也越来越清晰。

    之前江颜卿就发现这个平行时空的历史进程偏快一些,看来真的是这样。

    明明传呼机应该是还没有上市的,可方明霄已经买到了,并且寄了回来。

    不能用他肯定是不会白费这个功夫的,说明这个时候,华国已经开通了传呼台。

    这些就不是江颜卿需要操心的,她盒子刚打开,传呼机就被秦晨拿了过去,翻来覆去的研究着

    嘴里还念叨着,“方明霄那小子可以啊,还能弄到传呼机。”

    江颜卿挑了挑眉,伸出白嫩嫩的手,掌心朝上看着秦晨,秦晨抬头看了她一眼,把传呼机放到了她的手上。

    “小气鬼,看看都不行。”

    江颜卿撇撇嘴,“我看你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别把我的 传呼机打湿了。”

    秦晨闻言,老脸一红,瞪着江颜卿,“你这丫头说什么呢,你哥我只是好奇,好奇懂不懂?”

    此时客厅里静悄悄的,只有兄妹俩的斗嘴声,秦老头坐两天车,白天又出去吃饭,吃了晚饭就回房间休息了。

    周凤芝也出去了,不知道是有什么事情,还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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