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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榆撑着车,打开箱子狠狠喝下一口水,平缓粗重的呼吸。

    然而就在这时,孟榆看到树丛中冒出一双绿油油的眼睛。

    世界意识:“……”

    孟榆顿了一下,深吸一口气,把还剩了浅浅一层水的水箱放在地上,发出砰的一声。

    孟榆:“给西南方向那条毛色浅灰的狼释放善意。”

    一阵静默。

    如果世界意识的内心想法可以具象化,那一定堆满了问号。

    “言灵不能和动物沟通……吧?毕竟善意什么的,是一种‘感觉’,而不是具体的事。”

    孟榆继续尝试:“如果那头狼攻击我,它会非常害怕和后悔。”

    为数不多的体力、精力,必须用在最巧妙的位置才能达到目的。她没力气,只能赌。

    和野兽对峙,最忌背对野兽露出逃跑的姿态。要直视它,展现自己的强大,顺便收服它。

    灰狼果然*T害怕了,后退一步,又感受到孟榆的善意前进一步,发现孟榆把水箱往它这边推了推,试探性地往前走,每一步小心了又小心。

    燥热的夏风吹起一阵黄沙,干枯的枝干和落叶发出咔嚓咔嚓的响声。

    月色浓重,把灰狼的眼睛映衬得更加幽蓝。

    十尺的距离,灰狼前进两步退后一步,足足走了半个时辰,才终于来到了他梦寐以求的水箱前。

    它再顾不上其他,大口大口喝起来,很快将水喝干。

    那个让她忌惮的人类又拿出了一个红薯扔过来。

    灰狼吓一跳,条件反射地躲避“攻击”,看清“武器”后,缓缓上前嗅闻。

    好像,可以吃?

    它饿极,不敢吃眼前的人,只能退而求其次,吃下这个红薯。

    味道很怪,很不适应,但至少能吃。

    它不聪明的小脑壳还在想这个人类的怪异行为,就感到一股巨大的压迫袭来,让它缓缓的,缓缓的,低下了头,前肢内曲,跪在了孟榆身前。

    言灵发动。

    孟榆摸了摸脏兮兮的狼头:“吃了我的水和红薯,就是我的坐骑。现在,上路吧。”

    围观全程的世界意识:“……”玩战术的人心都脏!连个狼都不放过!

    孟榆喂了它很多红薯,等它有点力气后就把人拉车变成狼拉车,自己坐在车上,一颠一颠地和狼一起往山林深处继续走。

    世界意识总觉得这走向不太对。

    旱灾再过一周就会结束。它预设的道路是,女魔头重生,获得了保护自己的能力,并且在不暴露言灵的前提下,靠前世的记忆成为预言家,让别人都敬重她,不敢欺负她。

    小魔头安心发育,变成大佬,一步一步赢得更多的支持,得到家人的肯定,收获前世求而不得的亲情,也收获别人真心的喜爱和尊敬。

    这不是很好吗?不是轻松很多吗?为什么现在小魔头一副要带着宠物去深山老林养老的架势?

    大佬不可以!我不允许你躺平当条咸鱼!

    “孟榆,你爹娘在和村长说亲!”

    孟榆:“哦,母亲要改嫁村长?虽然年龄差有点大,也不是不可以。”

    世界意识差点一口气没上来:“他们是给你说亲,要把你嫁给村长他儿子!要是你不管,就要多一个又丑又心胸狭隘的丈夫!”

    孟榆摇头:“阿界,这就是你格局小了。哪个大女主没几个渣滓前夫呢?遭遇丈夫死亡或者背叛,才是大女主褪去白花皮,走向人生巅峰的起点。升阶发财死丈夫,修真界话本都这么写。村长的儿子当这个炮灰还是挺不错的。”

    世界意识:???

    作者有话说:

    世界意识:我读书少,你别骗我!

    第4章

    “不对,谁是阿界!我虽然软萌可爱,那也是世界的化身,不能用这种幼稚的名字来形容我!”世界意识大声反驳。

    孟榆没有说话,因为她已经蜷缩在水箱和水箱之间的缝隙里,睡着了。

    夜风吹拂,一行行干了又湿的汗渍*T留在孟榆头脸和身上,显得脏兮兮的,狼狈不堪。

    世界意识也是这时候突然发现,安静下来的幼年版女魔头,其实很好看,也很容易死。

    唉,它这个保姆还是宽容一点,继续保护她吧。

    此时,村长坐着他的牛车,停在村庄通往镇子的路上。

    他手上拿着一把随手摘的枯草,正在用力地碾碎,碾成粉末。

    “药草?野菜?孟达力也配?”他嘀嘀咕咕的,把粉末放进提前准备好的纸包里,“把你命要了都赔不上那贱丫头偷我的水!”

    等到天色快亮的时候,村长才“急匆匆”往回赶,亲手给孟家人喂下了这袋药粉。

    干药粉,没有水,在本就干哑的孟家人的喉咙里仿佛是粗砺的石子在磨来磨去,极为难受。

    “村长,这怎么还没好啊?”

    孟达力三人痛了一晚上,此时已经叫不出来,只能惊惶又气息奄奄地道。

    “药起效要时间!你们放心,过两个时辰就行。”村长皱着眉头,不耐烦地劝解,“这一晚上给我折腾得够呛!我可告诉你们,草药难寻,十两银子是完全不够的,我在大夫那里还垫付了十两,你以后可是要还的!”

    说着,他往壮硕的孟达力身上瞟了两眼。

    孟达力是个屠夫,平时力气大,吃的肉也多,算得上是村子里最壮实的人。孟韬作为他的宝贝儿子,吃的也很多,干旱一年瘦了,但是也比皮包骨的村民好太多。

    要是把这父子宰来吃,怎么也有一百五十斤肉!

    想到这里,村长的眼底放绿光。

    孟达力再是痛到晕厥,也看懂了村长的意思!

    村长垫付了钱,村长对他们有恩!如果他们没撑过去,就要用自己的肉来报答村长!

    真.肉偿!

    孟达力饿起来要吃女儿,但他自己可没有被人吃掉的觉悟!

    “村长,你的儿子还没定亲吧?要不然我把二丫定给你家,聘礼不要了,人随时抬走!”

    情急之下,孟达力脱口而出。

    一边还在痛苦捂着肚子说不出话的孟胡氏眼睛闪了闪。

    二丫昨天那态度,显然是恨上他们了。

    哪怕肚子痛不是二丫的诅咒而是毒蘑菇的作用,显然也是称二丫的意。

    孟二丫,不能留。如果现在把她许出去可以抵欠下的十两银子,绝对是赚的。

    于是,孟胡氏虚弱地应和:“是啊,我们二丫漂亮能干,许给您儿子最是合适。昨天被我们吓到,不知跑哪儿去了,但怎么着也跑不远,抓回来可以给您生孙子,实在不行……饿肚子的情况下应急也是可以的……”

    村长气笑了。

    村子里谁家丫头值十两银子?而且还是这么个有今天没明天的世道!

    他正要拒绝,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儿子昨天去地窖捉人,想来已经把人带回家。

    那贱丫头知道地窖的粮食,还吃了,怎么说也和他们是一跳绳上的蚂蚱,谁出事了,对方也别想好过。

    既然这样,娶进家门也不算坏事。*T

    这么十年来,村长也是看着孟二丫长大的。平时勤勤恳恳当牛做马,能做事能吃苦,在家里什么活都大包大揽,贤惠又漂亮。

    虽然昨天凶了点,还有那些看着吓人的毒,但也是生死关头,没办法。

    要是她嫁给儿子,把儿子当一家人,再多的算计也是帮着自家。

    至于娘家,这都快成仇家了。

    孟二丫能依靠的,只有他儿子!

    想到这里,村长对孟二丫的怨气居然消散了很多。聪明漂亮持家能干活,还没娘家、不要聘礼,这么划算的买卖,谁不要谁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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