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2(1/1)

    “票没对外出售,全是请的我们几个的朋友……当然,老板朋友可能要多要一些。”

    费行云说得很轻松,微微低头,靠在她的耳边,很随意自在,耐心得有些过分,“新乐队在圈子里也没什么知名度,不如第一天就请些愿意给面子的熟人……”

    许平忧侧头听得专注。两个人距离极近,几乎可以看见少女脸上的细小绒毛。

    费行云注意到她发红的耳根和脸颊,也注意到她并没有不自在的神色,不禁笑起来,“反正我只请了你……先在这儿等我一会儿。”

    这是他的说话习惯之一,习惯将重要的和不重要的事情拼凑在一块儿,听话人稍过片刻才能琢磨过味儿,琢磨过来了,心就忍不住跟着他走,实际上全是他无心而为,只剩听的人在那里琢磨爱恨。

    许平忧被他安置到吧台最舒适的一角,不用转身侧头,就能最直观地看见舞台。

    视线之中,费行云刚好随手撑住舞台,轻轻松松,一跃而上。

    外套被他松松垮垮地穿在手臂处,露出肩部和上臂的肌肉线条。头发还有些许的湿润,他就不甚在意,随手一抓,一边调整话筒架,一边和旁边一个正在笑闹的拖把头说起话。对方明显比他大不少,身板也练得厚实,穿一件破洞T恤,他却才像是场面主导,三言两语,头也不抬,就将对方逗得哈哈大笑。

    许平忧虽然知道他从小在这方面有天赋,却是第一次直面他的这一面——

    游刃有余又鲜活,远比校园里还要瞩目得多。

    这才是费行云的主场。

    她的心莫名提着,目不转睛地看,观众也渐渐地开始进场。

    中间王延带着两三个女生进来,刚巧从不远处路过,其中就有人笑眯眯地调侃,说他给票给打折,都不如先给台上那个混血主唱的联系方式。

    王延啐她:“人刚上大学,你想犯罪?就算是熟客也不行啊。”

    女生喊了句OMG,“大学生?他看起来很像典型的party animal,还是会在社交软件写188、有腹肌的那种……”

    一行人说说笑笑地从许平忧面前过去,成年男女,谈什么都没个顾忌,笑声阵阵。

    ……

    中间有工作人员过来送了一杯热水,一碟果盘,不问都知道是谁的安排。

    费行云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台上撤的,又是什么时候自一侧小道绕到她身后。

    这会儿,台下的灯已经暗了,只剩台上的一盏做最后的准备。场面果然如他开始所说的,来的人不多,看起来应该就二三十个,此刻要么分拨坐着,要么就是现场交际认识,气氛很轻松,应该都是和其他乐队成员相熟的朋友。

    果盘里有蜜瓜又有蓝莓,费行云却捡了颗葡萄嚼,酸得忍不住嘶了一声,拧着眉毛,闭起右眼。他舌尖酸完了,又开始操心面前这个安静的,“人不多,一会儿你台下站着也行,坐在这里也行……不适应就不用跟别人打交道。”

    费行云终于将果肉咽下去,又是笑意盈盈,眉眼弯弯。台上这会儿忽然响起一阵骚动,带的嘈杂声四起,他就朝她的耳畔凑了一下,把话说得清楚,“看我就够了。”

    ……

    直到费行云再次上台,所有的光都聚集在台上,场面才彻底安静下来。

    五个人各自居于对应的位置,正中央的人穿得也没有刚刚那么显眼。

    少年向青年过渡的年纪,什么都是最好的。费行云身着无袖的黑色背心,恰到好处的肌肉线条尽显,宽肩细腰长腿,肩上挂一把红黑色电吉他,天生的笑眼,肆意得过分,站在哪里都是焦点。

    主唱永远是代表乐队发言的人,他扯了下唇角,想也不想,压低了声音,“……欢迎大家来到我们乐队的首演现场。”

    “哇哦!”

    台下的掌声立刻给出回应,还有人端着酒杯,很给面子地尖叫一声。

    费行云的声音透过音响传出来,与平时稍微有些不同,松散地站着,显出一点痞气。

    “相信大家也看出来了,我们乐队凑齐得比较匆忙,名字都还没定,就急着要先演出……”

    话音未落,台下的人都笑起来。王延在乐队担任键盘手位置,稍微靠后,笑得也最放肆。

    许平忧也笑,却不是因为他从容不迫的玩笑话,而是为他的表情。

    很像小时候他在烟酒柜台后面弹吉他,动作慵懒,却神采飞扬,所以对环境全不在乎。她对此印象深刻。

    当真不怪其他人猜不出他的年纪——这个年纪,有谁会天生就会面对观众,从容不迫?

    许平忧终究还是起身,静静地走到人堆当中。

    “所以今天的歌曲也比较随机了,可能我们之前练什么就是什么,大家就当吃一餐Omakase……”

    费行云一边慢慢地说话,听着台下的笑声,一边朝身侧点了下头。

    架子鼓响起的第一秒,灯唰地变暗,音符声起,带得氛围立刻往热烈的方向变化。

    ……

    《Freedom》。

    第一首歌,就叫Freedom。

    许平忧站在人群之中,几乎是凭借直觉,猜到这一定费行云写的曲子。

    架子鼓激烈地带起所有人的热情,除她以外,几乎所有人都将这里当成了蹦迪的场所,不会唱,副歌反复个一两次也开始跟着吼。

    “你听过我唱歌吗?”

    她想起他曾经问她的话,眨了眨眼,莫名地生出异样的激动和情绪。这情绪要她傻傻地站着,定定地看,入神地听。

    台上的人举着话筒,除了一层喊,每个音都呐喊着他的生活主义——

    绝不随大流,也不刻意特立独行。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他想,仅此而已。

    不要在意愚人的想法,因为创造者总是特立独行。

    “……”

    “……Thou wilt fiernal Traveller,marks of thy footsteps ay songs.(永恒的旅人,你会发现,我的歌里遍布着你的足印。)”

    音落最末,主唱声音微哑,闭上眼睛,单手拿着话筒,重重地落下。

    观众情绪上头,人数不多,却发出足以掀破房顶的尖叫。

    许平忧眨了眨眼,眼眶发热。

    ……

    “……以后不打算写了,以前的也没有必要留着。”

    “和喜欢不喜欢没关系。”

    真的没关系吗?她从一开始就不这么觉得。

    还好,这些话说过,他也终于走过来了——

    没有人比他更适合站在舞台上。

    许平忧之前确信这一点,现在更确信这一点,抬手无声地按住胸口。

    ……

    演出持续了一个半小时。

    开始是唱乐队自己的歌,后来有观众识货,点起一些国外流行朋克乐队的歌曲,费行云也不拒绝,挑了几首自己喜欢的唱。

    闹到最后,来的朋友观众竟然都不愿意散了。还是王延发话,说又不是过了今天没明天,以后还要演的,而且还要去更大的地方,更多的场子……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费行云喘着气,头发被汗彻底打湿,低声说话,无形地透出侵略性,“我们就始于这里。”

    “以后会再见的。”

    他淡淡地笑,又唱又跳,甚至还弹了半个整场,气势惊人过后,剩下的全是惫懒的性感。话语笃定,给人一股说到做到的气势,莫名让人生出一股信任。

    ……

    “……我改主意了,大学生又怎么了,极品天生就是极品。”

    台下人堆中,许平忧听到刚开始进场的那个女生嘀咕,语调兴奋。

    她安静地站着,几乎有些入神,依旧仰头看着台上的人。

    等周遭的人终于愿意往外散,几个人撤回后台了,王延方一头栽倒进沙发,肉痛道:“他妈的,没听说过免费演出还要给人打折才能散场的……”

    声音不大,离得近的却都听得清楚。

    乐队其他成员都笑,拖把头更是放下吉他,直接去挽费行云的脖子。

    “那不是你找来的小主唱太有魅力了么,”男人兴奋起来,手上就没个度,饶是他早就对费行云音乐创作上的才华服气,这会儿也忍不住激动,“效果这么好,谁想得到!”

    王延哼哼两声,“那是……也不看看我等了这小子多久,又求了他多久。”

    他沙发上起身,也将被勒得咳嗽的费行云解救出来,借着这个话题,数落起刚刚大放光彩的受害者,“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前些年跟我作什么呢,一会儿说不写歌,一会儿说不玩乐队,这不都乖乖地从了么……早就知道你小子这辈子离不开这个,接触过的,谁会离得开?”

    费行云猛灌两口矿泉水,却不解释,缓过来后,将水瓶一放,潇潇洒洒,“有点事,先走了。”

    “走?”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
  • 上一章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