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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物不仅形似人参,在命悬一线之时也同样能吊住人性命。这也是之前救啸虎山庄的费皓辰时,青瑰给他吃须子的原因。

    而另一个更重要的用途,才是对江湖人来说,足以用身家性命相拼的东西。

    只一棵,就可让末流武者平添一甲内力,跻身顶流之列!

    系统鉴定,绝无错漏!

    这一甲六十载,便是服用此药时痛苦万分,追逐者仍不知凡几。

    然而随着前朝落幕,此物已有百年不出江湖。

    前朝拥有此等奇物却仍然覆灭,只能说是当权者舍本逐末,珍藏密敛,以至于最后想用时,已经晚了。

    ——还便宜了唐蔓蔓这个后来者。

    她舍得得很,不仅给赵翠翠吃了一个,还打算叫荆缙也尝尝。

    只是这东西服用时不比吃盲医的药轻松几分,在京城内服用容易露出马脚,还需要找个机会叫他长时间离京才行。

    现在来看,机会似乎已经到了。

    青瑰远远坠在路四甲马车之后,脚尖点在树梢。在他脚下,是茂密的阔叶林,枝条柔软,此时却恍若无物,连飞鸟都没有惊动。

    路四甲并没有回宗门,而是到了一处人烟稀少的小村落。

    他叫弟子守在村外,自己下了马车直奔其中一户人家而去。村子里似乎都是月路宗的人,对于这两个外来者毫不奇怪,该做什么做什么,连眼神都懒得投。

    青瑰趴在一处草垛后,寻了空隙钻入路四甲所在的院子。

    机关运转的细微声音顺着地面传来,青瑰恍惚之间,好似听到了金钱的声音。

    不由双目闪闪发亮。

    没过多久,随着机关运转声再次响起,路四甲费力的捧着一个大箱子并一个小箱子走了出来。

    这箱子比他的腰还要粗,每次落脚时的沉闷声响,这箱子显然不轻。

    等他走后,青瑰站直了身子,仗着没人注意,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屋子。

    屋内就是最简单的民房,茶盏桌椅均是普通木材所制,模样简朴,甚至还有些倒刺。

    一看就是没人住。

    他转了一圈,最后在桌子边停了下来。

    “这种简简单单的小机关,怎么可能难得住我。”

    “系统,扫描。”

    【扫描中……扫描完成,已给出最佳开启方案。】

    熟悉的声音响起,一处暗门自他脚下缓缓打开,开至一半,他就跳了下去。

    想必路四甲也没料到会有人跟到这里,连一点防范的机关都没有。

    青瑰一路畅通无阻的走到了……一大片金闪闪面前。

    逐渐睁大眼眶。

    成箱成箱的金银珠宝随意的堆在地上,以至于一些珍珠都滚落在角落,蒙上一层灰尘。

    若说价值,应有十数个一千两黄金那么多。

    “不义之财,见者有份。”有系统空间在,搬空这里简单至极。

    可惜没有什么与前朝有关的消息,还要等唐瓷联系了月路宗的暗探才能再行计划。

    唐瓷没看到青瑰,倒是先等回来了路四甲。

    而此时的青瑰,正坐在村内树顶,将身形藏匿在茂叶之中,务必将每一个房子扫描一遍,以免疏漏。

    作者有话说:

    第一百一十章

    青瑰自然没有再发现什么, 他离开的比路四甲晚,却比他早回到多宝楼,管事将盒子交给路四甲后, 他就待在这吃吃喝喝。

    没过多久,唐瓷一脸凝重的推开了厢房的门。

    “青瑰,你绝对想不到,路四甲究竟是何许人也。”

    青瑰沉思一瞬,抬头:“与前朝有关?”

    唐瓷关门的动作一顿:“你知道?”

    青瑰摊手:“我猜的啊。看你样子, 我是猜对了。”

    “他一进城, 我就暗中跟着他,截获了他的信鸽。”

    “——现在三皇子被立为太子, 大姐在宫里处境艰难,尚且年幼。这药不若送到大姐手中, 您选一合适人选吃了,刺杀太子,只要成功,天下必然会回到我们手中。”

    “能用‘回到’一词的,除了前朝, 不做其他选择。”

    唐瓷疑惑:“你可知道,这‘大姐’是谁?年幼的又是谁?”

    青瑰想了想, 以他的身份自然是不知道的。于是他摇摇头,将纸条拿过来, 仔细看了看, 重新折好塞进了鸽子腿上的细竹筒中:“我自然是不知道的,但是京中的几位先生肯定知晓, 你将消息传回京城, 等稍后半天, 再把鸽子放飞出去。”

    唐瓷:“好。”

    打开厢房的门,管事正恭恭敬敬地候在外面——不管这两人到底什么身份,都给多宝楼挣了七十两黄金,那就是他多宝楼的贵客。须知普通人一天也就花几个铜板。这七十两黄金,普通百姓一辈子都花不完。他的笑自然真诚许多。

    “两位大人,那一千三百三十两黄金您是要——”

    “就先留在这等知百道回来处理吧。”青瑰摆了摆手,说的很是轻松。

    做下属的哪有拒绝的道理,管事自然要听顶上人的话,一转过身,他就笑的见牙不见眼。

    殊不知青瑰也正似笑非笑的看着他的背影。

    还真以为他是慈善家不成,现在留在这的一千两黄金,以后都是要原封不动吐出来的,只是到时候指使起知百道,可要更加理直气壮了。

    伸手搭上唐瓷的肩,青瑰顺手拍了两下:“你去送信,我去催催非启和路四甲,他们还没同意赴会呢。”

    唐瓷颇为讶异的打量他几眼:“我还以为你已经忘了。”

    青瑰露出嚣张的笑脸:“我的脑子可是一等一的好使。”

    谈话结束,两人在多宝楼门口分开,各做各的去。

    以飞鸽的速度,不日就能抵达京城。

    荆缙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些日子他没日没夜的学习练功,简直是要在两个月里将欠的十七年全部补上,眼睛下的卧蚕已经和黑眼圈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

    学者手里抓着鸽子,黑中带花的鸽子乖巧的窝着,黑豆大的眼睛一转不转的注视着他,满满的可怜。

    然而学者惯常是没有表情的,看到的瞬间,荆缙都怀疑他是不是要拿鸽子煲汤。

    学者瞧一眼他练功练的满是细汗的额头,双眼微眯:“想不想成为绝世高手?”

    觉得这句话好像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荆缙郑重的点了点头:“如果我成为高手对大业更有用的话,想。”

    学者手指一松,方才还老实乖巧的鸽子立即挣扎出来一飞冲天。

    “过几天就有一个离开京城的机会,皇帝会宣你到御书房,不论说什么,你应下来就是。”

    ……

    因为两个儿子和下毒的事,皇帝本就身心俱疲,荆纪在文武百官的请求之下成为太子后,更是成了他的心魔。

    午夜梦回,他都在罢免太子和龙位易主之间徘徊。

    与婉贵妃的得意相比,太后的心情微妙的与皇帝同步了。

    她食不下咽夜不能寐,直到收到了一封飞鸽传书。

    ——养出一个绝世高手,杀了荆纪。

    可惜六顺当初刺杀荆缙的时候不明不白的失了联系,否则他就是绝佳的人选。

    三日后,与“人参”一同送到宫中的,是一份密报。

    “人参”被秘密送往太后手中,由安姑姑收下递交太后。

    密报被贤好收住呈往御书房,放在了皇帝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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