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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的山林里,空气非常的清新,时不时传来阵阵清脆悦耳的鸟叫声。
这里的松树非常的多,此时地上也有厚厚的一层干树枝。
“你们用竹竿轻轻的把这些东西扒开,看到蘑菇..”她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扒开的地上,有几朵丛树菇。
“就是这个模样的,你们一人采一朵,对比着。”
“嗯。”慕湖和慕海很是听话,立刻一人采了一朵,拿着去旁边寻找着。
“大姐,这里有。”
“我这里也有好多。”两个孩子激动的大喊了起来。
慕歌自己也发现了好大一堆的蘑菇,全都是松树菌。她们的运气,未免也太好了吧?
不仅有松树菌,慕歌还发现了其他好几种可以食用蘑菇。
三人背了整整三背篓的蘑菇回去。
慕汤氏看到满满三背篓的蘑菇时,也是一脸的吃惊。
“这是你们在山上采摘到的蘑菇?”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蘑菇?
“对啊,娘,我们今天运气真是太好了!我们刚进山,去了松树林那边,就发现好多好多的蘑菇,还有好些我们都没捡呢。”慕湖高兴的和慕汤氏分享着喜悦。
慕汤氏也听另外的妯娌和邻居们说过她们上山捡蘑菇的事。但邻居们捡蘑菇,是找遍了好多的地方才捡到一篮子,几个孩子这是背了三背篓回来,这差别也太大了吧。
“娘,这些都是可以食用的,咱们中午就炒一大盆蘑菇吃。剩下的,放到后院晒干,等赶集那日,我们带去市集上卖掉。”
“这个能卖钱吗?”慕汤氏还是有些害怕,实在是村民们中毒,给她们印象太深了。
“能,还能卖高价。”
慕歌笑着说道。
慕汤氏看到女儿自信的样子,觉得自己应该相信女儿,她点点头。
“娘听你的。”
中午做饭,也是慕歌自己下厨。
看到女儿用了一大勺油,慕汤氏心里心疼极了,但她没有开口指责。
慕歌把勺子放下后,抬头看到慕汤氏心疼的模样,她才反应过来,这里的油也是非常金贵的,有的人家,一个月到头,可能也吃不到几滴油。
她把油又捞了一大半上来。
很快,这一大锅蘑菇就炒好了,香味极为浓郁。
第14章 以后能用得上
站在灶边上的慕湖和慕海闻到这个香味,看着这一大盆美食,忍不住吞着口水。
“走,咱们去吃饭。”慕歌招呼着他们。
慕汤氏心里还是害怕这个蘑菇有毒,她开口说道:“娘先吃,你们等一柱香的时间后再吃。”
“娘,你别怕。”慕歌没有听慕汤氏的,直接开始吃了起来。
慕湖和慕海看到慕歌的模样,也大口的吃了起来。
这个蘑菇比南瓜粥饱肚子多了,一人吃了两碗才停下来。
“娘,这个蘑菇真好吃,我们以后天天去捡蘑菇吧。”慕湖稚气的说道。
慕汤氏听到女儿的话,有些哭笑不得。
“傻孩子,你以为蘑菇是天天都能捡到的呀。”
“可是我们今天捡了这么多呀。”慕湖不明白。
慕歌开口说道:“蘑菇也是分季节的,不是一年四季都有。”
说到这里,慕歌突然想到以前学习过用菌丝种植蘑菇,储藏室里,似乎就有这些东西。
等会儿,她要去储藏室里仔细看看。若真有材料,那她就可以种植蘑菇了。
吃过饭,慕汤氏拿出了几本很旧的书和两个小沙盘,打算继续教儿女们识字。
“娘,您不用教我,我已经学会很多字了。”看到这一幕,慕歌连忙拒绝。
她堂堂一个中文系的大学生,要是还要再重新学习,那可就太..
慕歌以前真没想到,她之前学习了文言文,如今能派上用场。
看到慕歌不愿意,慕汤氏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娘,我回房间休息会。”
慕歌回了房间后,把门栓上,进了储藏室。
她记得那些书籍,都在左边角落里的架子上,爷爷当时还用上好的书架放着,她当时不理解,一个储藏室里,放那么好的书架做什么?如今的她,不得不佩服爷爷的先见之明。
看到几个大的书架时,慕歌停住了脚步。她联想到一些事情。
当初爷爷修建这个大的储藏室时,她心里很疑惑,就算是要存放一些贵重的药材和应急物资,也不至于用这般大的面积。
她之前一直认为爷爷有些固执,有些杞人忧天,这么大储藏室,这么多东西,容易过期,到时候全浪费了。
可爷爷那时候却说,以后能用得上。那时候的她,不明白以后用得上是什么意思,如今她明白了。
可那时候爷爷就知道她会有这样的遭遇?不对,是奇遇?
一排书架上,她很快就找到了种植蘑菇的许多本书籍,可她仔细的看了好一会儿后,发现只有种植平菇、蘑菇容易,其他的,都是季节性的,也有一定的难度。
慕歌把书放回柜子里,这会儿,家里也没有这个条件种植蘑菇,还是先得赚钱,赚钱了,才能加盖几间房子,之后才能开始种植。
另外也得先看看这些蘑菇的市场销量好不好,要是摆摊没有人买,种植了也没用。
在路过一排架子的时候,慕歌看到好多桶植物油、花生油,她激动的跑过去,可这些油她根本就拿不到。
第15章 怎能不让人好奇
慕歌怔怔的看着这几排架子上的油,眼里那叫一个炙热啊。其他东西可以用类似的东西来交换,这油她要怎么换?
难不成,她要去收点茶籽、花生米、菜籽过来,然后换这些油?
咦,菜籽?慕歌想到之前跟着爷爷奶奶一起榨过菜籽油,那些榨油的工具,也是爷爷亲手做的。她小时候,还经常研究那个东西。
若是茶籽、花生米和菜籽可以换油,那她就不用榨油了。若是换不了,她就研究榨油。
打定主意后,慕歌出了房间。
两天后赶集日,天刚亮,慕汤氏带着慕歌三姐弟背着背篓,朝着镇上走去。
这里到镇上走路要一个时辰左右,而坐牛车则只需要小半个时辰,可坐一次牛车,需要好几文钱,四个人来回就需要二十多文钱,慕汤氏舍不得花钱坐牛车,留着这些钱给三个孩子买吃的更好,给孩子们补补身体。
慕歌和弟弟妹妹自然不会反对,慕歌以前经常跑步,也曾多次参加马拉松比赛,这点路程,也累不到她。
她特意把重的东西,全放到她的背篓里了。慕汤氏想接过慕歌的背篓,慕歌拒绝了。
“我背就行。”慕歌把背篓里的东西都放进了储藏室,就空着一个背篓,她在上面盖了点东西。
村子里的人最喜欢的就是去镇上赶集,哪怕没什么钱,不买什么东西,但是能去看一看热闹,也是极好的;
或者是把家里攒的东西拿去卖钱,再买一些日常用品回来。
一路上,慕歌等人遇到了好些村里人。
“慕三嫂,你带着孩子们去赶集啊。”
慕汤氏在村里的名声很好,村里的妇人们都愿意和她来往。
“是呀,李大嫂。”
最引人注目的,还是慕歌。之前慕歌痴傻,但脾气不太好,众人都不敢靠近,这几日听说慕三嫂家的大女儿突然就清醒过来了,而且还会帮家里干活、做事还做的极好,怎能不让人好奇。
“你家大姐儿长的真好看。”李大嫂夸赞道。
之前慕歌痴痴傻傻的,皮肤也有些黄。虽然慕汤氏每日都给慕歌弄的很干净,但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慕歌总是邋里邋遢的,如今看到这般干净清爽,笑容满面的模样,让李大嫂和其他人都觉得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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