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16(1/1)

    林苏叶笑道:“好,都好呢。他们也问你好。”

    小岭:“奶,我姥爷还说呢,以后要是我们去住姥娘家,就把你一起带着,这样就放心了,谁也不用想谁。”

    薛老婆子惊讶地瞅着林苏叶,自己这么受欢迎呢?可没听说谁住娘家还带着老婆婆的。

    她看莎莎在前面筐子里,就弯腰给孩子抱出来,“怪冷的天儿,你没睡吧,小心感冒。”

    莎莎没睡,但是晃晃悠悠的也直迷瞪呢,她把小木槌拿出来敲敲薛老婆子的手臂,嘴里还喊着:“青青,红红,痒痒,痛痛!”

    小岭:“笨!是这里青,这里红,这里痒痒这里疼!”

    莎莎朝他吐了吐舌头,“呜呜~”

    她去姥娘家跟着林家的孩子新学的做鬼脸。

    薛老婆子抱着孙女往家走,“快,回家吃晌饭。”

    林苏叶问她和老三吃了没。

    薛老婆子:“大队组织修水渠呢,他早吃过去上工了。”

    大孙子不在家,她对着薛老三个糟心玩意儿没胃口,就没吃呢。

    现在看着大孙子,她一下子有了胃口,只觉得好饿。

    众人坐下开始吃午饭,竟然还有一碗咸菜烧肉!

    薛老婆子一个劲地给俩大孙子夹肉,还给莎莎挑了两块半肥半瘦的,免得她咬不动。

    林苏叶惊讶道:“哟,我们不在家,老太太能耐很大啊,这是分的肉还是你哪里倒腾的肉票?”

    这不是咸肉,这是鲜肉,摆明是这两天刚杀的猪肉。

    薛老婆子哼了一声,“宋爱花拿来的。”

    宋爱花?

    大家都看着她。

    小岭急着问道:“奶,我三婶咋样了?不说跟着二婚猪肉佬有肉吃不干活儿吗?她胖了吗?”

    薛老婆子:“呸,啥三婶,以后不用叫她。拎着一斤肉扭歪扭歪地来我家里炫耀,我偏不让她如愿,我给她一斤的肉钱,感谢她卖肉上门,省了我去买,还省了我去倒腾肉票呢。”

    一斤猪肉七毛,她跟宋爱花说有多少她要多少,能送货上门最好。

    宋爱花昨天下午和她哥过来起她的户口,拎着两条肉,一条去大队,一条就到薛家来。

    她先去老房子,发现老三不在问了小娣知道在二房这里,就拎着一条肉过来。

    薛老三不在家,薛老婆子正戴着老花镜看识字本想孙子呢,瞅着她还愣了一下,眼前这个黑瘦干巴妇女是谁?

    宋爱花以前在薛家,懒归懒,可人并不瘦,相反因为心眼都用在吃上还不怎么干活儿养得有些圆润呢。

    回娘家以后天天跟着下地上工晒太阳,赚不到几个工分哥嫂有意见自然吃不饱,可不就瘦了?

    宋爱花见到薛老婆子就一通阴阳怪气,“娘,托你老的福,我现在吃上肉不用下地干活儿啦。还白得俩闺女一个儿子,俩闺女不小了正好能做家务,啧啧,我现在呀,真是什么都不用干,就等吃喝呢。”

    薛老婆子瞅着她干瘪黑瘦的模样,你等吃喝就吃成这样?

    这福气,你自己留着吧。

    她客客气气不阴不阳地挤兑回去,“哟,你这大福气真是享晚了,应该早点去享。这现成的儿女都有,可不用装怀孕骗吃喝了哈。”

    宋爱花脸上有点挂不住,却也强撑着,“来看看你老,也送你条肉吃。”

    想想自己嫁过来那三年,为了口吃的,见天地巴结讨好老婆子,还得看二房脸色,那种日子实在是丢人。

    对薛老婆子来说,肉?那敢情儿好。

    薛老婆子可不白要她的,自家也不是吃不起,如果有卖肉的,她天天买给大孙子吃。

    她道:“你新男人是杀猪的,以后这不好卖的猪骨头、猪下水、猪尾巴的,卖给我,咋说也是油水儿啊。”

    说新男人有点刺激宋爱花,她还扭头看呢,“怎么不见三哥啊?”

    薛老婆子:“那你可叫不着喽。老三现在非常能干,一天十个工分妥妥的。”

    什么懒,都是借口,只要不是林苏叶那样着实没力气干不动的,就是欠收拾。

    薛老婆子原本寻思着宋爱花那么稀罕老三,当年为了嫁给他敢先把生米煮成熟饭,为了老三肯定也会勤快干活儿,一天不说八个工分,七个应该是稳的。

    老三能从一天混六七个工分到拿十几个,足以说明他们就是懒,不是不行,宋爱花也一样。

    只要她能稳赚七个工分,薛老婆子就想让她回来和老三好好过日子,哪曾想宋爱花压根就不想改,宁愿再找个男人也不肯为了老三变勤快点。

    这也说明宋爱花骨子里是真的懒,只要懒、不用干活就有东西吃,她估计啥都乐意干。

    她不待见宋爱花,却待见猪肉啊,猪肉又没错。

    她就拿钱把宋爱花带来的肉买下来,之后就把宋爱花给打发走了。

    你都跟猪肉佬了,还惦记我儿子干嘛?

    我儿子再不是个东西,现在也能赚十个工分呢,攒着以后娶房好媳妇儿。

    这么一想,她就觉得分了好,当初就不该在一起,白耽误老三三年时间,要是找个正儿八经过日子的,这会儿起码也有个孩子了。

    看薛老婆子神情有点愤愤,林苏叶就打趣她,“你还敢吃她的肉,不怕她给你腌点耗子药?”

    薛老婆子:“那没事,昨晚上我就先让老三尝过了。”

    林苏叶:“……”行,反正是你亲儿子。

    第91章 老婆奴??

    吃过饭,小姑说去捡柴禾。

    林苏叶:“明春,我出去办点事儿,你在家里带着莎莎,陪陪娘,跟着大军小岭也识识字。”

    小姑就答应了,她在林苏叶面前和莎莎一样乖。

    首都军事学院,打靶训练处。

    虽然学员们是来进修文化、思政、指挥等方面的知识,可作为战斗指挥官,他们不可能不摸枪不训练,尤其薛明翊和秦建民。

    他们在升为团长以后都保持着和普通士兵一起出早操、特训的惯例,打靶这些常规训练也从不落下。

    来到军事学院,这里虽然也出操,但是并不强制,很多部队文职干部以及搞思政、后勤等工作的本来就不热衷训练,所以能每天坚持出操的基本就是战斗类指挥官。

    薛明翊和秦建民是风雨无阻都要训练,陆东城有几次恰好有事就想算了,结果看他俩还带一批学员去出操,也跟着坚持下来。

    薛明翊越是对他冷淡,陆东城就对他越是好奇。

    一开始他只是出于内疚,想接近薛明翊道歉,被冷拒之后他又发现薛明翊这人业务能力非常突出,学习能力非常优秀。

    原本演讲课不是他擅长的,可短短几天他就赶上来,并且能够做到优秀,这真的很了不起。

    他就生出结交心和好胜心,他不会比薛明翊差。

    谁知道不管他怎么示好,人家对他就是不冷不热,这让他有些不甘心。

    毕竟他在首都军区也算有名气,很多首长都认识他,时常夸他,初来学院的时候他还作为学员代表发言,他就不信薛明翊没听过他的事迹。

    他从小到大就是受人追捧的,哪怕他没有那么虚荣,并不太享受被人追捧的感觉,可真正被自己欣赏的人冷待,他就感受到落差,那是一种让人隐隐不安的滋味儿。

    不是羞辱,也不是愤怒,而是自己引以为傲的东西受到质疑的不甘。

    不甘让他忍不住明里暗里地观察薛明翊,再跟自己比较一番。

    薛明翊和秦建民在寒风里进行打靶训练,不管站立、卧式、移动靶子,薛明翊的成绩都很优秀,不愧他的神枪手称号。

    陆东城了解过薛明翊和秦建民的资料,薛明翊是15岁破格入伍,他的枪法非常准,一年时间就提干为排长。

    此后在军区各项大比小比中他异军突出,摘获神枪手、格斗突击手、通讯红旗手、负重越野王等奖项,被他们军区誉为“神兵利器”。

    他虽然已经三十岁,体能却依然超过二十出头的年轻战士,经常参加连营的各种训练。

    他团内的士兵对他甚至比对营长还熟悉。

    据说他的爱慕者从文工团到战地护士甚至到厨子都有,简直五花八门,当然这只是别人谣传的八卦,不当正规资料记录。

    此刻首都的冬天已经零度以下,甚至还飘起小雪花,可他看薛明翊依然没穿棉衣,标枪一样立在那里,丝毫没有怕冷发抖的迹象。

    他举枪瞄准,身形稳如青松,手纹丝不动,能这样静立超过半小时。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
  • 上一章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