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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眠又在犯什么病。

    不过这回她能看出来,江眠正在犯的是花痴病。因为她平时yy男神的时候也是这种表情,而且她也会yy一些美好的画面,比如男神戴着围裙为她做汤羹什么的。

    所以江眠yy拳王给她种葡萄,好像也没什么奇怪。

    啊啊啊她怎么和江眠这个神经病的脑电波对接上了?琵琶手抱着脑袋崩溃.jpg

    我不会也神经了吧。

    -

    上午结束录制,伴奏乐队一起结伴去吃午饭,路过演播大厅的时候,正好看见了秦劲。

    “快看快看!西装暴徒!最高最帅最想让人扒他衣服的那个!”琵琶手低呼。

    不用她指,江眠也一眼看到了秦劲。

    他太好认了。

    宽肩窄腰,脊背挺直,肩背的线条格外性感,西装像是为他量身打造设计的,每一寸都彰显着勃勃的生命力。

    气场强悍,站着什么都不做就是全场的焦点。

    “谁去跟他要一张签名,我就请谁喝奶茶,梅花三弄!”琵琶手说。

    梅花三弄是最近正火的一款奶茶,爆炸好喝,但价格也能令人爆炸。

    江眠站住:“我去要签名!”

    “你真去?”琵琶手犹犹豫豫地把一本曲谱递给江眠,“可以要to签吗?To李当当。”

    李当当是琵琶手的名字。

    江眠歪着脑袋,想起401给她要葡萄时的样子,说:“to签,奶茶加倍。”

    “好好好。”李当当说,“一个to签,三杯奶茶。”

    江眠接过她的曲谱本,去找秦劲。

    唢呐手是个络腮胡大叔,比较粗狂,心地善良。

    他平时就看不惯剧团里有人说江眠神经病,现在看李当当用奶茶哄江眠去要签名,顿时有些生气,说:“李当当,如果江眠被拳王——”

    他的话没说话,被眼前的画面噎住了。

    拳王远远看见江眠,居然主动朝她走了过来!

    江眠不知道跟他说了什么,他像是被下了蛊,乖乖接过她手里的曲谱本和笔,爽快地签了名,签好之后没有掉头就走,而是站在原地静静听江眠说话。

    不止是唢呐手,乐队里的所有人都是静止画面.jpg

    -

    然而。

    他们不知道的是,秦劲签好了to签,听到江眠说她可以拿着这个to签去换三杯奶茶时,他又把“李当当”的名字涂掉了。

    江眠:“你为什么把to签涂掉?名字没错,是这个李当当。”

    秦劲把“李当当”三个字涂得黑乎乎,直到再也看不到一笔一划。

    他板起教导主任的脸,说:“奶茶含糖量高,不能喝三杯。”

    江眠:“……”

    秦劲看出来她在不开心,眉头微蹙:“李当当是男是女?”

    “女。”江眠有气无力,“怎么了?”

    “那没事了。”秦劲有点点失望,“我还以为她是男二。”

    江眠:“……”

    江眠:“男二为什么会给你要签名?”

    秦劲沉声说:“签战书。”

    第14章 第14觉   下章入v

    今天男二给秦劲下挑战书了吗?

    ——《入睡的必要条件》

    -

    江眠脑袋木木的,把曲谱本还给李当当。

    李当当看着曲谱本上遒劲有力的“秦劲”两个字,捂在脸上猛吸了一阵:“我李当当拿到了拳王的第一个签名!四舍五入,我就是拳王的第一个女人!”

    江眠看着她,喃喃道:“如果你是男二,战书不下也罢。”

    李当当:“你说什么?”

    江眠:“奶茶。”

    “马上给你买。”李当当低头看着曲谱本上的一片黑,疑惑道,“这里怎么这么脏?”

    江眠知道原因,但她不打算说。

    反正秦劲把to签涂得黑乎乎一团,压根看不出来是to签,说了李当当也不信,更不会信秦劲本来签了to签,但是为了不让江眠喝太多奶茶,又把to签涂掉。

    “啊啊啊我居然拿了本脏了的曲谱本给拳王签名,拳王一定觉得我脏了呜呜呜。”李当当果然想不到,脏污的黑团是被秦劲涂掉的to签。

    伴奏乐队的同事们都很好奇江眠是怎么要到签名的。

    “我说过,秦劲超听话。”江眠想到他理所当然涂掉to签的样子,又说,“就是有时候会很气人。”

    同事们:“?”

    江眠突然“啊”了声:“我忘了问秦劲!”

    说着转身,朝秦劲刚才的方向跑过去。

    她忘了问秦劲要楼顶的钥匙。

    秦劲老是不在402住,她到现在还没见过楼顶种的葡萄树。如果有楼顶的钥匙,她随时都可以去看葡萄。

    但是当她跑过去的时候,秦劲早就没影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

    鼓手看着江眠跑远的背影,沉思道:“你们说,蛊术真在存在吗?”

    拳王和江眠站在一起的画面冲击太太太强了,江眠不会点蛊术说不过去。

    “蛊个屁。”唢呐大叔说,“江眠还敢拿板砖去拍霍承司呢,你们谁敢?”

    “她那天真的拿板砖拍了霍承司?”

    “快别说了,我今天好像看到了霍承司的车。”

    “李当当,你不是喜欢收集帅哥的签名么,怎么不去叫霍承司给你签一个?”

    李当当的脸色非常不好看:“你们嫌我命太长?”

    起初,剧团对霍承司的印象很好,觉得他除了喜怒无常,其他都无话可说.

    他乐于助人出手阔绰喜欢听戏……皮相又极好,简直是豪门阔少里的一股清流,脾气臭阴晴不定也勉强算是一种个性。

    直到有天。

    霍承司到剧团听戏。

    当时剧团在一个小山村里公演,村里人少,饭点的时候,听戏的更少,只有零星几个老人和小孩。

    戏台搭在山坳的一块平地上,平地中央有棵大树,树底下放了一个大铁笼,铁笼里关着一条长蛇。不知道什么品种,也不知道有没有毒性,婴儿手臂粗细,看着很吓人。听说是村里的一个老人抓来的,准备卖给镇上的马戏班。

    离这棵树很远的一个角落,有个听戏的小孩也拎了一个笼子,不过他拎的是自己编的竹笼。笼子里关了一只雪白的小兔子,胖乎乎的,非常可爱。

    戏唱到一半,霍承司突然起身。

    他慢条斯理的戴上一双白手套,径直来到小孩身旁,打开竹笼,抓着兔子的脖子拎起来。

    小孩还没反应过来,霍承司就来到了大树下的铁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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