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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赏银会这么高,原来是杀了督师家的二公子啊,不过,咱们东义县离兴远府那么远,她会出现在咱们这边吗?”
公告牌下,众人被这官兵说的,又是唏嘘,又是害怕。
况曼瞅着画像上的女人看了一会儿,然后目光落到了通缉令上面写的赏银千两上 。
“阿曼。”
就在况曼盯着“赏银千两”四个字入神时,人群外,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况曼回眸看去,视线穿过人墙,看到了熟悉的身影。
她眼角一扬,脸上带起笑意,挤过人群,来到孟九重身边:“九哥,你回来了,怎么样,那皮卖掉了吗?”
孟九重哂然一笑,从腰间扯下钱袋,递给况曼:“卖掉了,还卖得不错。”
况曼拿着钱袋颠了颠钱袋的重量,眼晴顿时发亮。
这重量,可比先前卖熊掌那个钱袋要重的多,那熊皮卖了多少钱啊?
况曼打开钱袋瞅了瞅,见里面放着两个银锭子,顿了惊异了:“三个熊掌都没卖到这么多,熊皮有这么贵吗?”
“运气好,刚好遇上一个府城来的大管家,他恰巧需要,就多给了些。”孟九重眼眸微垂,话题一转,道:“走吧,中午了,我们去吃馄饨,那家馄饨是老家号,特别好吃。”
况曼一听可以去吃馄饨了,把钱袋往怀里一揣,赶忙点头。
孟九重好笑地摇了摇头,带着况曼往馄饨铺子走去,离开前,他眸光微抬,往公告牌上看了一眼。
第13章 简直太让人难以克制了
通缉令的出现,如一颗石子,在祥和的合石镇上,投出了阵阵涟漪。
况曼跟着孟九重去吃馄饨,老板刚将馄饨端上桌,附近几桌客人,就议论起了新鲜出炉的通缉令。
“听到了吗,通缉令上的毒妇叫伦山蛊后,伦山你们知道在哪不?”
“在那?”
古代交通不发达,别说,在座这些人,还真没一个知道伦山在什么地方。
当然,孟九重清不清楚,那就无人得知了。
“伦山离咱们这可远了,在兴远府的南边,山比咱合东义的山还高,山里的蛇虫鼠蚁特别多,还大都有毒。那地方不属于咱姜鲁,风俗和咱姜鲁完全不同,伦山是女人当家,那里的女人几乎都会养虫子。”
说到这里,这给大家讲解伦山习俗的人,话音突然压低:“官府给的那千两赏银,可不好拿,我以前走商,曾去过伦山,那边的女人养的虫子特别恐怖,会吃人,惹到了,说不定会她们养的虫子,吃得尸骨无存......”
千两赏银,好眼馋啊!
可惜,她只能眼馋,眼馋......那什么蛊后是在兴远府做案,就像别人说的,怎么跑,也不可跑到他们这边来。
而她,又不可能去兴远府。
况曼听着隔壁桌的谈话,无声嚼着口中食物,抬头,眸光轻轻扫过孟九重的脸。
孟九重坐得笔直,吃饭的动作慢条斯理,俊挺面容上没有一丝变化。
况曼不动声色地瞄了他一眼,便埋头认真吃饭。
孟九重没骗她,这家馄饨真的很好吃,馅多皮薄,又嫩又滑,汤汁还很浓郁,况曼吃完一碗,还有些意犹未尽,又让老板上了一碗。
这馄饨店卖的馄饨份量很足,两碗下去,况曼就觉得胃有些被撑着了。
她再次感慨,这具身体胃容量太小了。
吃完饭,孟九重去买了几斤白面和一些盐,便带着况曼出了合石镇。
翻山越岭,又走了一个多时辰,两人终于回到了阿凤村。
人还在村外,况曼远远就听到村口嘈杂的哭唤声,与此同时,杨大富和杨大头两兄弟,急急忙忙从村口跑了出来,杨大富后背上,还背着一个人。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儿子阿威。
在他们身后,大富媳妇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喊着。
“儿啊,你咋这么不经打呢,你要是耐打一些,说不定都和孟家媳妇一样,清醒了。”
“大富媳妇,脑袋哪能随便打,你们也真是的,他都傻成这样了,还打他脑袋,这万一把人打没了......”
“我这不是想孟家媳妇也是被打醒的,我就......”
“那能一样吗,孟家媳妇那是傻了很多年,脑袋里的伤啊,肯定是结了疤,说不定就是要人敲敲,才能将那疤敲掉,然后恢复正常,你家阿威这才受伤,是新伤,这一打,可不就成了伤上加伤。”
况曼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大富媳妇嘴里的孟家媳妇是谁,等听完那个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人说的话,顿时知道他们指的是谁了。
孟家媳妇——
况曼听到这称呼,眨眨眼,眼角余光扫向身旁男人,心情蓦然变得欢悦。
况曼嘴角噙着笑,睁着对大眼睛,朝哭天喊地的大富媳妇来了句:“大富婶,我这是陈年旧伤,阿威那不同,他那是新伤,你别急,等他以后伤好,再打打说不定就清醒了!”
“真的?”大富媳妇哭声一顿,满眼希翼地看向样况曼。
况曼欸了一声:“真的假的我就不知道,反正,我就是被他用石头砸醒的。”
“那,那我回头再打打。”
杨大头:“打什么打,大哥大嫂,你们瞅瞅,阿威这几天都被你们打什么样了,这万一打得更傻了怎么办?”
杨大富背着阿威,脚步沉重地与况曼他们错身而过:“反正都傻了,再傻一些和现在也没区别,万一能打好呢。”
好吧,杨大富两口子,这才照顾傻儿子几天,就生了不耐。
这不,竟无知的动手打起了傻儿子,其原因,便是因为村里有个现成的例子。
对于杨大富家发生的事,况曼没有一丝怜悯,眼里反而透着丝嘲意。
她同情他们,那谁来同情被阿威打死的傻女。
惯子如杀子,好的时候不打,现在傻了倒是舍得动手了,可惜......再打都是枉然,阿威这辈子,只能是个傻子。
当然,如果他们不喜欢傻子儿子,想要他恢复,那就继续打吧,打死了,可和她没一毛钱的关系。
况曼眸底鄙视一闪即过,但站在她身侧的孟九重却将她眸中之色,收进了眼底。
他并未阻止况曼胡说八道,心里反而松了一口气。
以牙还牙,性子是个强势的,如此他便放心了,至少他离开后,别人欺负不了她。
在村口站了一会儿,况曼和孟九重就回了家。
一到家,孟九重就又忙碌起来,把杂物房里的农具都拎出来,准备修补一下。地里的稻谷已泛黄,再过几天就入秋,一入秋,紧接着就是秋收,这些农具到时候都要用上。
一年没用,不修修,万一用着用着坏了,找谁家借去。
况曼也没闲着,见孟九重在忙,她拿起扫把,里里外外将家里打扫了一遍。
天逐渐暗沉,晚风吹拂,孟九重照例进了厨房,况曼颠颠跟进厨房,帮忙烧火。
今儿白天时,孟九重买了些白面,他晚上准备做面条。
看着一本正经揉面的男人,况曼眸底狼光乍现,随即眼帘一搭,挡往了眸底光芒。
□□型男人,简直太让人难以克制了......
哎,这人什么都好,就是身份有些问题!
况曼搭着眼皮,心里有些犹豫。
犹豫片刻,她轻抬眼帘,觑了眼孟九重。
这时,孟九重恰好抬头,火光将他条线分明的侧脸,衬的素净如月。他身子微微倾身,从沸腾的锅里,取出一份散着热气的蒸鸡蛋。
“今儿出门早,来不及给你煮鸡蛋,晚上给你补上!”清朗嗓音透着一分淡淡关怀。
自从况曼脑袋受伤后,孟九重就雷打不动,每天给她煮两个鸡蛋,今儿因出门太早,他来不及煮,这不,就将鸡蛋给留到了晚上。
且,担心晚上吃鸡蛋,会不消化,还体贴的将鸡蛋做成了蒸鸡蛋。
况曼目光随着他移动,瞳孔深处的欣赏,愈发难以掩饰。
颜值高,知冷暖,还体贴入微......
况曼可耻的堕落了!
这种极品,在这古代错过了,怕是打着火把都难再找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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