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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嬴舟难得不为所动,“不行。”

    她一头砸到他胳膊上去。

    “啊——告诉我吧,嬴舟,嬴舟,嬴舟……”

    *

    刚到冬月没几天,城内就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雪下得不大,薄薄的一层,只半日便止。融化的冰霜在来往行人的踩踏下夹杂了无数泥土与草根,让交错复杂的街道一眼看去有些显脏。

    也就是在此时,嬴舟三人向温家辞行了。

    丢失的财物已经追回,要找的人也已找到,吃够了玩够了,确实该动身启程。

    康乔只送到府宅大门,她不知是否仍在适应自己的另一个人格,话显得尤其少,但眉目神态倒是比以往缓和了许多,也会平易近人地朝他们颔首一笑,算是作别。

    温蕙和馒头则一路跟着他们直至开封城北。

    “小椿,等你治好了身体,要再来看看我呀。”

    女孩子依依难舍地拉着她的手,把装满了银票铜钱的包袱挎到她肩膀。

    “若我爹去别处做官了,我一定托人留话给你们。”

    “嗯,我会的。”

    口中虽是如此答应,可她自己也心知肚明。

    等白於山的栎树真的重获新生,她约莫就将离开这大千世界,再度回山去,守着一复一日,亘古不变的乔木。

    什么时候能再出来,已经是不可奢求的妄想了。

    这些没敢告诉温蕙,说了也是徒增轻愁,不妨让大家对未来都留些盼头。

    “对了,你和你后娘……”小椿问得隐晦,“还好吗?”

    “挺好的呀。”

    她感慨,“尽管现在得知了她的身份,偶尔会有一丁点儿尴尬。不过,以往她本也不大与我说话的。”

    “其实,你别看后娘凶巴巴,对我一直很迁就,极少为难我的。”

    小椿:“那就好。”

    五短身材的松鼠精还是打算待在开封府内。

    他拎着小椿给他留的一大袋橡果,感激涕零地抹眼泪。

    在这场水漫金山的长亭送别中,三只妖怪离开了旧梦繁华的古都城,无数的喧嚣与热闹被远远抛在身后,向着中原北边更深处而去。

    第49章 风雨(一)   我从前见过——能活这么久……

    越往北走气候越冷, 官道旁都是萧索的枯木,偶尔飞过一两只叫声难听的寒鸦。

    赶了几日的路,啃完开封肉铺屯的两袋肉干时, 正好途经一处小集镇改善伙食。

    那食店约莫是远近最拿得出手的一家,生意堪称红火, 店内已然满座,又在街上支起摊, 摆了好几张桌椅。

    重久将他的大宝刀拍在上面,嚷嚷着叫小二上酒菜。

    他信手撩袍,姿势潇洒地落座, 一抬眸与面前坐着的一狗一树六目相对, 忽然匪夷所思地发出质问。

    “……我们仨为什么要一路同行?”

    嬴舟:“这个问题我很早就想问了……”

    缺心眼的二表哥后知后觉, 到此刻才想起来好奇, 这俩天差地别的妖族怎么就莫名其妙地凑到了一块儿。

    跑堂的手脚十分麻利, 半点没有叫店外的客人们多等,不一会儿,三荤一素外加一碗蛋花汤便端上了桌。

    重久就着一斤红烧肘子听完他们数月来的经历, 倒是挺下饭。

    北号山的狼妖不拘小节, 当即大掌一挥,拍在小椿的背脊上。

    “嗐,原来是这样。难怪我说这年头, 怎么还能瞧见树精行走世间。”

    “小事情,小事情——”

    他边说边拍, 拍得后者一颗芋头没夹稳,从筷子里斜飞而出。

    “你救了我们北号山的妖,那便是灰狼族的大恩人——随我回山去,叫咱老爷子替你看看, 他见多识广,定有办法给你重塑本体。”

    嬴舟坐在一旁慢条斯理地嚼脆骨。

    没敢说他们原本是打算上炎山找犬族大长老帮忙的。

    出于种种缘由,灰狼族……他一直不愿去。

    偏生两个山头又同属一系,皆在东北方向,哪怕编个谎,一时间也不好再绕路。

    小椿对此自然没什么异议,见嬴舟并未反对,于是跟着随口应下。

    “行啊。”

    镇子里人来人往,多是些走南闯北的行商,或几个赶路的旅客,看似城镇倒更像个供人临时歇脚的地方,因得地处要道故而才渐渐聚成了集子。

    桌上的人用饭之时,桌下趴着的小土狗便自得其乐地啃它的猪骨磨牙。

    啃得正欢实,一双耳朵蓦地顿住,鼻中好似嗅出什么味道,让身体惯性使然地一怔。

    紧接着,重久就听见了他此生最厌烦的一个声音。

    “你们这怎么还卖狗肉呢!”

    小椿分明看到嬴舟的筷子放进嘴里后就僵在了那儿,目光若有所思地缓缓往上抬。

    那嗓音尖锐且细,是个姑娘家,中气十足,说不上为什么,总觉得话语里还带了点蛮不讲理。

    隔壁拎着屠刀的肉铺老板显然颇为无奈,感觉自己是碰上找茬的来了。

    “姑娘,猪肉、牛肉、羊肉都卖得,我怎么就卖不得狗肉了?”

    “这能比吗?”她振振有词,“狗能看家护院,能追踪气味,还能狩猎放牧。你的猪牛羊能打猎啊?当个宠儿都嫌碍事。”

    “……”店家真叫这番言论给噎住,半晌找不着话反驳,只得和对方大眼瞪小眼。

    好在此时此刻,另有一个声儿横插一脚,挽救了屠户的窘迫。

    “人家店老板说得对。”重久把筷子轻飘飘地掷在手边,从腔调至神情都阴阳怪气到了极点,“天底下什么不可吃?鸽子还能送信传消息,不一样也有烤乳鸽这道菜吗?你们狗再金贵,人只要想吃,分什么会不会打猎,会不会放牧啊?大家把头衔一丢,不都是‘畜生’?谁还比谁高贵呢。”

    那边的姑娘一袭胭脂红的劲装结束,马尾扎得又高又爽利,她的扎眼之处在于身姿,双腿极其修长,整个人比寻常女子几乎高了一个头,和男人比也不遑多让。

    嬴舟喝了口茶水润润嗓子,不动声色地歪到小椿耳畔,悄然说道:“你看着吧,待会儿就要吵起来了。”

    嗅到同族气息的土狗摇着尾巴颠颠地跑至她脚下。

    后者弯腰将其抱入胸怀,挺直了背脊转过来,终于瞧清了这个不识好歹的好事者,语气一瞬间就充满了攻击性。

    “喔,我道是谁,这不是北号山的重久么?今日又拎着你的刀准备下山找谁收‘孝敬’呢?”

    他一听就炸,不满道:“谁、谁收那种钱了,你别毁人清誉。北号山可不干这种欺凌弱小的事。”

    小椿眼见着这场火气冲天的争锋相对,就着嬴舟的话问:“那位什么来头啊?”

    嬴舟:“青木香,细犬族年轻一辈中资历最深的妖。我大堂姐。”

    她一副久仰久仰的表情,肃然起敬,“哦。”

    而后又自语:“你家的亲戚真不少。”

    沿途就遇上两三位,还都不是什么善茬。

    嬴舟闻言,慢吞吞地解释:“因为快到东山一脉了,这附近被狼犬两族所占,划界比邻而居,若再走上几日,能碰见更多。”

    “意思是,我们离你家很近了?”她问。

    嬴舟:“可以这么讲。”

    而另一边尚吵得如火如荼。

    “也就你们狼能躲,若往人堆里凑,你看他们吃不吃狼肉。”

    重久将腿一翘,大爷似的歪在椅子上,“狼肉?若群狼当真侵入人族,还不知谁躲谁呢。他们敢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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