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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章 毛脚女婿给老丈人家长脸了     炊烟袅……

    炊烟袅袅, 生产队的社员们陆续收工回家。

    崔兰叶拿出全部手艺,整治了一桌丰盛的晚餐招待贵客。

    白天顾戎先借了准岳父家的自行车,单手骑着往镇上供销社跑一趟, 毛脚女婿头回上门总不好空着手。

    崔兰叶没劝住, 实在放心不下, 喊来大侄子陪他走了一趟。

    顾戎不缺钱,这会儿出手更是大方,衣裳黄鞋白酒鸡蛋糕的大买特买, 把不苟言笑的售货员都给买出笑脸来,热情地帮忙把两大蛇皮袋的好货往俩人车后座上绑。

    常言道,钱是英雄胆,见面礼就是毛脚女婿的底气。

    没等俩人骑车回家, 地里干活的社员们就传遍了,大队长家女婿英俊气派,出手大方, 对老丈人家十分看重,拿的礼是四里八乡头一份,长脸!

    好些个妇女便相约着晌午下工了,上大队长家瞧瞧新女婿去, 还跟老苏家其他亲戚邻居打听顾戎家境人品, 议论得不亦乐乎。

    不相干的外人都想着要来凑热闹,身为苏元华亲爷奶叔伯婶子的,自然不落人后,天半晌时提前下工,拎着东西来苏盛泉家帮忙,给添俩菜,表示对孙(侄)女婿的欢迎。

    顾戎表现得落落大方, 和谁都能搭上两句话,问啥答啥,迅速俘获一干长辈的心,成功从“顾同志”升格成“顾戎”、“小顾”。

    因着晌午已经热闹过一回,晚饭时候就清净不少,只苏盛泉一家招待顾戎、钟鸣俩人。

    梁斌现在就住在苏家,被当成家中一份子正式介绍给客人。

    顾戎也特意给他准备了一份礼物,美得小家伙合不拢嘴,小大人似的跟前跟后帮忙招呼客人。

    “叔我以茶代酒敬您一杯,酒就不喝了,吃完饭就得开车回部队。等下回顾戎跟弟妹结婚,我再来陪您好好喝一顿!”

    钟鸣端起茶杯,跟劝酒的苏盛泉碰了一个。

    苏盛泉吃惊:

    “这么着急?夜路不好走,在家住一宿吧?地方有的是。”

    钟鸣仰脖灌下一杯茶水,颇有牛嚼牡丹的架势,抹把嘴笑答:

    “没事儿,我们急行军赶夜路走惯了的,出不了差错。”

    说完下意识看了对面安静吃饭的苏元华一眼,自觉强调:

    “不酒驾,不大意,小心驾驶,出入平安。”

    顾戎瞄他一眼,不明白他又犯啥病,没头没脑地突然喊起口号来。

    不过这也没啥要紧,顾戎很快抛开念头,也举起水杯敬未来岳父:

    “叔你放心,有我看着他,没事。”

    崔兰叶插口问:

    “你也跟着一起走啊?”

    钟鸣抢答:

    “他急着回部队打结婚报告好办喜事!”

    顾戎脸热了热,强自镇定地嗯一声,补充:

    “得回去销假,我只请了一星期的假,顺便,打报告。”

    苏元华听着他话里不自然的停顿,瞥过来一眼,恰好瞅见他灯光下通红的耳根。

    她手里夹菜的动作顿了顿,心里浮现一股莫名的滋味,还挺有意思的。

    上辈子顾戎可没这么多的闲心,从头到尾一副应付差事的敷衍模样,羞涩的只有她一个。

    重来一回,她是老黄瓜刷绿漆,看着外头还一样嫩,内心里早不纯洁了,咳。

    想不到顾戎反倒还给臊上了。

    就挺叫人想欺负的。

    苏元华嘴角笑容逐渐变T。

    “师傅吃鱼!”

    梁斌见她筷子悬空好一会儿不往菜盘里伸,殷勤地主动捡着一块刺少的鱼肚子肉夹给她。

    崔兰叶也看见闺女直勾勾盯着人笑的傻样,虽心里乐见闺女满意,可嘴上还得提点敲打,有客人在呢,要注意形象。

    “你可别瞎琢磨啥减肥不减肥的事了,该吃就吃,还长身体呢,营养得跟上,是不顾戎?”

    顾戎飞快睨媳妇一眼,被她露骨的眼神盯得有些不自在,干咳了一声才说:

    “不胖,挺好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多吃点。”

    得了他这话,崔兰叶更加满意,劝闺女:

    “听见没,人顾戎也说你不胖,你可别自己个一人瞎折腾了,好好吃饭是正经。”

    苏元华收起遐思,一本正经端坐吃饭,小声咕哝:

    “我吃还不行吗。”

    顾戎说的就是圣旨?她想减肥又不是为了取悦他,哼。

    热热闹闹吃完饭,崔兰叶又去张罗回礼,刚好趁有车,一趟捎回亲家那头去。

    苏盛泉拉着钟鸣在炕上坐着天南地北闲聊,梁斌在旁边殷勤地斟茶倒水,不时瞥一眼打开的电视机,觉得里头的人说话可真好听。

    苏元华被安排去东厢房拿自家晒的柿饼、苹果干,顾戎替她打手电。

    苏元华合理怀疑,这其实就是她妈特意为他俩制造的独处机会,感觉还挺新鲜。

    才出屋子,就见着院子里嗖地窜出去一道黑影,吓了苏元华一跳。

    顾戎手电歘地照过去,也只追个残影。

    “猫追耗子,别怕。”他说。

    苏元华抚抚胸口,心跳有些急。

    上辈子她到死前一直住在京郊筒子楼里,蟑螂蚊子苍蝇的偶尔能见着,老鼠还真好几年没见了。

    “嗯,我家养了只三花猫,叫咪咪,能抓耗子。”

    她慢慢说着,定定神抬脚往东厢房去。

    顾戎默不作声跟上,手电筒雪亮的光周到地照着她脚下的路。

    苏元华摘下挂着的门锁推开门,一股混合了咸菜味、果香、花生饼油香的气味扑鼻而来。

    她迈过门槛,扭头解释:

    “我家种了两棵大柿子树,每年结的柿子吃不完,我妈就全给晒成柿饼,好保存,都干净的。”

    顾戎嗯一声站到她身后,手电光规矩地没四处乱照,只跟随她的视线帮忙照明。

    见她弯腰要搬筐,他忙把手电筒塞她手里上前:

    “我来。”

    就算他伤了一只手,也比她力气大。

    苏元华也没跟他客气,指着筐子下头压着的大缸说:

    “盖子底下就是,还有自家种的核桃、葵花籽,拿点回去炒着吃。”

    婆婆爱吃干果,公公则喜欢她家腌的咸菜,苏元华也不厚此薄彼,又指着旁边另一口缸说:

    “再拿点咸菜,我妈腌的,味道一绝,给你爸下酒吃。”

    顾戎回头看她一眼。

    手电筒光照不到她的脸,隐藏在昏暗中有些看不真切,于是她声音里的细小尾音都听得清清楚楚。

    很悦耳,也很坦然,无比自来熟。

    未来媳妇这样大方,顾戎都不好显得过分忸怩,深吸口气低低应一声好,总不能被媳妇比下去。

    反正马上要成一家人了,太见外反倒不合适,他拿了她的,以后多补给她也就是了。

    苏元华熟稔地给他打下手,俩人很快装上满满两大饭盒咸菜,一兜子柿饼、苹果干和核桃葵花籽。

    东西装好了,顾戎把屋子原样规整好,苏元华没再叫他出力提兜子,把手电筒塞回他,她自己弯腰去拎兜子。

    顾戎拦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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