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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夏日,傍晚风徐徐吹着,空中带着燥热的气息,不远处小酒馆霓虹已经亮起,和天边的彩霞糅合在一起,漫天流云染上七彩霞光。
美景配美食,回到熟悉的地方,祝矜一颗心都舒畅了起来。
在他乡难以向他人言明的情绪,也在这个夏夜里,似乎和自己得到了和解。
姜希靓坐到她对面,让其他人先去招呼客人,她用食指敲了敲桌面:“祝宝贝儿,交流一下真心话。”
“喏,你说。”
“怎么突然想回来了,别说想吃椰子鸡,我有自知之明,手艺还没好到能让你放弃繁华夜上海的程度。”
“悠着点儿。”
“什么?”姜希靓不解。
祝矜指了指她的指甲:“新做的吧,哪家美甲店?怪好看的,别敲桌子一会儿敲断了。”
姜希靓:“……”
“闭上你的乌鸦嘴,”她上周做菜时指甲被劈断,疼得要命,这是才做好的新指甲,“你别打岔,让我猜猜,这次回来和你那个暗恋对象有关系?”
“什么嘛,都跟你说了一百遍了,是我发小把我摘抄的情诗当成给男生写的情书了,然后他那个大嘴巴到处宣扬,这才有了祝矜有个暗恋对象的假料。”
她用力咬了一口草莓,忍住翻白眼的冲动,第一百零一次解释。
姜希靓高中和祝矜不是一个学校的,圈子也很少有重叠,两人认识还是在高一时市里举办的中学生排球联赛上。
因此,对于“祝矜有个暗恋对象”这个料,她也只是道听途说,并不知道真假。
但姜希靓是个人精儿,尽管祝矜每次都否认,她还是直觉有那么个人存在。
“哦,那你说说,为什么回来?”
祝矜放下舀汤的勺子,皱起眉:“你和我妈问的一模一样,可我说是因为上海雨季太烦人,所以想回来,你们又都不信。”
很多选择,看似很复杂,可在做选择的那一刹那,其实很简单。
就像轻生者可能因为突然发现天台有一簇顽强生长的小花而选择继续活下去,吵架的恋人可能因为天突然下雨于是停止争吵而在雨中接吻。
理性的人做选择之前会列出无数的条条框框,感性的人只需一个瞬间,在某个情绪的迸发点就把选择做好了。
祝矜无疑是个感性的人,烦人的梅雨季给了她回来的契机。
“好了,我不问你了,怕把你问烦了,明天又走了。”
“知道就好。”
两人端起酒杯,在空中碰了一下,发出轻快的脆响。
一顿饭吃得祝矜心满意足,身体里的饕餮得到滋养。
姜希靓今晚要去给奶奶送药,于是顺路去送祝矜回家。
天色已经暗下来,车子开出胡同口,旁边的小酒馆此时热闹了起来,在车里都能听到隆隆的音乐声。
酒馆门口停着一辆非常炸街的苹果绿色兰博基尼,姜希靓放慢车速。
“浓浓,你看大牛旁边那个大帅哥,是不是邬淮清呀?”
她和邬淮清虽然见面次数不多,但长得这么绝的一个男的,自然有让人过目不忘的能力。
车厢里一阵沉默,没有回应。
她疑惑地转了下头,只见祝矜头倚着车窗,一动不动地盯着窗外,目光黑沉沉的,看不出情绪。
夏日的夜色中,邬淮清倚着车门,戴着表的手腕搭在车上,神情略有不耐。
他今天穿得又潮又帅,和这辆苹果绿大牛很相配。
可左手手腕上除了手表,还有一串佛珠,气质诡异又莫名和谐。
这时,从酒馆里走出一个年轻的姑娘,穿着超短的热裤和黑色涂鸦露脐背心,两条腿又白又长,霓虹里漂亮又有风情。
她抬头看到邬淮清,脸上的笑容瞬间消散,有些委屈,转头想要回酒馆。
邬淮清站直身子,走过去一把握住她的手腕,拽着她就往车里走,剪刀门向上旋转,女孩儿踩着高跟鞋,踉踉跄跄地跟他上了车。
像一对刚吵完架闹脾气的情侣。
刺耳的轰鸣声,兰博基尼咆哮而去。
姜希靓吹了一声口哨:“俊男靓女,豪车美人,养眼呀。”
第3章 网红 你是他女朋友?
“那姑娘你认识吗?”姜希靓问。
祝矜摇了摇头,不甚在意地说着:“没见过。”
“哦,你都不认识,那肯定就是情妹妹,不是什么表妹堂妹了。”
祝矜瞥她一眼:“我和他又不熟。”
“再不熟你们在一个大院住了那么多年,你那群发小和他还是好哥们。”
见她没说话,姜希靓又说:“我有点奇怪。”
“怎么了?”
“我记得你们院儿有好几个男孩儿,你和他们关系都不错,怎么就和邬淮清一个人不熟了?”
祝矜睫毛眨了眨:“他是后来才从南方迁过来的,剩下的都是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能比吗?”
“哦,这个你和我说过。”但姜希靓仍旧觉得哪里怪怪的,她又转头看了一眼祝矜,坐在副驾驶上的祝矜表情淡淡的,眉眼温柔,和往日没有什么不同。
刚刚的低沉好像都是她的错觉。
她想起什么,笑了一下:“不过话说回来,邬淮清那张脸是真绝,家世又好,招女孩儿喜欢也不足为奇,这几年想扒在他身边的女孩儿可不少。”
“怎么就是人家女孩儿扒着他,他不招惹人家女孩儿吗?”祝矜皱眉。
“他看起来那么冷,不像是主动招惹的主儿。但光来绿游塔吃饭的网红里,就有不少聊天提起过邬淮清,想要勾搭,让我给听到了。”
姜希靓的餐厅虽然没有刻意往网红的路线走,但因为口碑在那儿,地理位置和装修风格又好,这两年网红来打卡拍照的越来越多。
她经常吐槽这些人不懂品尝,来了只会对着盘子拍拍拍。
“你这老板当的每天八卦听不少。”
“那是,这每天宾来客去的,就是和人打交道,要不然我每次哪儿来那么多八卦和你讲?”
这倒也是,祝矜远在上海,每次和她聊天,都能接收到一堆的八卦,有时候明明是上海圈子里的八卦,姜希靓比她知道的还早。
“有个叫王清的网红,微博名大魔王清妹的,你知道不?在圈子里还挺火,走甜酷风。”
“怎么了?”
姜希靓眼睛亮起来:“这妹子来餐厅和小姐妹讲她和邬淮清的恋爱经历,尺度特别大,说邬淮清一夜五次,厉害得不行,每次她第二天早上都下不来床。”
祝矜正在喝酸奶,闻言猛地咳嗽起来,“这么猛?”
“是呀,咦,你是说邬淮清猛还是妹子猛?”
她摆摆手,想笑,“你信她说的?”
姜希靓也笑:“这不是当笑话讲给你听的吗?这种料,听一半信一半,一夜五次,那肾不虚吗?”
祝矜笑着,手指不自觉打开微博,搜索了一下“大魔王清妹”这个ID。
妹子的头像整体色调为黑色,穿粉色抹胸超短裙、马丁靴站在一辆机车前,大眼睛长头发,有几缕头□□成了紫色,被风吹得有些乱,的确是又甜又酷。
她又往下翻了几条微博,大多是晒和小姐妹的下午茶、晒机车、晒小猫小狗,平常网红的做派,没什么不同的。
然而再往下,祝矜看到一条时间是上个月月初的微博,只有一张图片,没有文字,图片中一只男人的手出镜,手指修长白皙,骨节分明,手腕上有一条佛珠手串和一个手表。
手表的表盘还被她用马赛克抹去了,不过凭着表链也能看出这表不便宜,用马赛克抹去倒有几分欲盖弥彰的意味。
底下的评论纷纷夸赞这手简直绝了,手控当场求摸,问她是不是男朋友的手。
还有人说戴佛珠手串的男人,好他妈禁欲。
王清的回复也很暧昧,没有否认,给她们发了一个害羞的表情包。
祝矜的目光在这张照片上停留了一会儿,眼底没什么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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