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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葵空手而回,之前悄悄找明熙借粮票,明熙没理。

    她也知道这年头粮食重要,不敢让别人知道,悄悄说,声张出来,借粮票这事怎么都没理。

    再说,早上大队长可是说了可以预支的。

    回去后,拿出一块红糖包好,这个时代这可是好东西,硬塞给张爱国,“张同志,这是谢礼,你要不收,以后大家可不敢麻烦你。”

    张爱国无奈收下,“大家都是革命队友,应该的。”

    回了院子,收好衣服,放进柜子深处,轻易不穿,太惹眼。

    顺便写了封信给明父,明父做的不对,但比起大多数,也还可以。告诉明父,不用担心,以后轻易不回去,有什么事可以写信。

    吃完喜酒,送了两块红糖,这可是万金油,放哪都好使。

    之后,不论夏葵明里暗里示好,明熙装瞎子,只和李红一处。

    李红也不八卦,毕竟她也不太喜欢,总觉得夏葵这姑娘邪里邪气,怪别扭的。

    没有了明熙像原身那样的补贴,什么都给她一份,无论吃穿住行,夏葵就苦逼了,能不能养活自己都是问题,更别提像上辈子一样滋润。

    次日,下地干活。

    一整天,顶着太阳弯腰拔草,可要了老命。

    明熙不管晒不晒,丑点好,无论在什么年代,没有能力的时候,漂亮都是祸。

    五日后,村子张大叔的大儿子张大力,才十五岁,突然倒在田里,大队长立马吹哨,干活的无论男女老少都围了过来。

    “天啊,是羊巅峰。”

    “对对,他爷爷就是这么没的。”

    “这是会遗传吧,以后找媳妇难喽。”

    “哎呦,这可怜孩子。也是倒霉,生在这家。”

    “让开让开,赶紧散开,别围着。”大队长喊,“那谁,赶紧去开拖拉机,送县城医院。”

    有八卦的,关心的,惊奇的,幸灾乐祸的。

    人间百态,不过如此。

    明熙推开人群,跪坐在地上,用力按压了几个穴位,张大力缓缓睁开眼,恍恍惚惚的,似是不明白大家都围着他。

    这时远处的张大叔冲了过来抱起儿子,“大力,大力,怎么样,啊,你别吓唬爹。明知青,这是?”

    明熙安慰,“没事了,是癫痫发作了,也就是大家说的羊癫疯。”

    周围的村民一脸诧异的看着她,谁都不知道她还有这手。

    大队长看过来,肯定的说,“你懂医。”

    明熙点头,“我家是药厂的,爷爷是中医,学过几年。”其实就是明爷爷还在的时候,常带着原身,原身可不会,主要现在死无对证,明熙还真不怕露馅。

    大队长沉思了一会儿,“下完工,来帮我看几个人。”

    “……好。”

    看的人是几个老爷子,住在远离村子的牛棚区。

    大队长意味深长的说,“几位老爷子是抗战老英雄,虽然现在下来了,但是啊,人家善于自醒,改造的很好。”

    明熙小鸡啄米般点头,表示非常赞同。

    看来这几位老爷子和大队长有旧。

    第12章  好朋友

    虽说是住在牛棚区,现在的牛都养在大队长家不远,也是夯土的瓦房,拾掇拾掇,比起知青院也是不差的。

    大队长敲敲门,走了进去,一看,一身铁血气势,不知道的,以为上了战场,看见大队长,就笑了。

    是三位老爷爷,检查了,都是战后后遗症,两个腿伤,子弹打穿了膝盖,旁边较年轻的伤在手上,也是QIANG伤,跟天气预报似的,一到冷天,就又痛又痒。

    “红兵啊,费什么心,老毛病啦。”

    “小同志不错,年纪轻轻,有出息。”

    看完后,明熙要了一副银针,说可以针灸辅以中药,虽说不会全好,百分之八十痊愈还是有把握的。

    听完,老爷子不太相信,但还是道谢。

    她也不解释,就笑,“您们可为我们赶跑了侵略者,都是应该的。”也不提其他。

    回去的时候,偏头问:“张叔家的女儿多大了。”

    张叔家最小孩子叫张珠,也是唯一的女儿。

    据说,读了几年书就不想读了,现在跟着大队长的妻子在家里照顾孩子。

    大队长有四个孩子,三个儿子都结婚了,有五个孙子,只有一个小女儿如珠如宝,不舍得她下地。

    提到女儿,大队长再严肃的表情也软了,“珠珠啊,快十四了。”

    明熙顺口建议,“珠珠喜欢学医吗,要是感兴趣,可以来看看。”

    大队长笑如花开,“好好好,我明天就让她来,干的不好,尽管骂。”

    明熙也就听听,谁家的孩子都是如此,自己打骂可以,但不意味着别人也可以。

    回到家的大队长,一脸喜悦。

    妻子疑惑抬头,“这是捡到钱了。”

    大队长笑呵呵的说:“比捡到钱还高兴。”

    在一边摘菜的张珠,“爹,你就别卖关子了。”

    大队长拿起墙边立着的烟枪,坐下,“明知青,看着年轻,癫痫都能弄好,医术厉害着呢,她答应带着你学。”

    一旁的妻子惊得菜都掉了,语无伦次道:“哎呦,这可真是,真是,”拍着大腿,看珠珠一脸疑惑,恨铁不成钢,“你可是撞大运了,好好学,哪怕就是学个治感冒,自己都能当个卫生员。再找找关系,去县城大医院也不是不可。”

    大队长敲敲烟枪,“你娘说得对,学的好,去了城里,就是一辈子商品粮。”

    珠珠的大嫂一脸羡慕,“真好,珠珠去的时候好好学,勤快点总没错。”虽然羡慕,但家里能出个城里人,出息了,还能不拉巴娘家人,她眼皮子没那么浅会嫉妒。

    之后,明熙的工作就是卫生员,有病人就看病,没事就带着珠珠上山挖草药,也不深入,就在外围,安全。

    每天优哉游哉,也不用下地,刚开始还有人酸,后来见大队长给的公分也不多,才安分下来。

    给的工分不多,但是补贴多啊,再说了,明熙也不缺钱。

    在卫生所早出晚归,晚上挨家挨户帮人看病,吃的药,也是山上挖的,轻症的就让跟了半年的珠珠练手。

    这姑娘乖巧也勤快,明熙教她很乐意,还有人打下手。

    这样一年下来,基本的草药珠珠已经熟识,大部分感冒肚子疼之类的,珠珠已经熟能生巧。

    村里的大爷大妈都找明熙看过病。

    去了省城太贵的,回来吃明熙开的药回去复诊,居然好了。

    差点把明熙拱起来。

    明熙在村里的人缘,堪比大队长。

    “这是最后一次,以后注意保暖,就不太会复发。”收起银针,扶起老爷子。

    “丫头啊,可真是积德了,太久没这么舒服了。”老爷子欣慰。

    明熙笑眯眯的,“我的荣幸。”

    老爷子们的旧疾的确不会再复发,因为用了灵泉水。

    用一滴灵泉水稀释了一大桶,试验时,明熙狠心宰了一只兔子,等到濒死时,只喂了一口,慢慢的居然活了。

    当然伤口没缝合,就又挂了。

    后来的她除非是救人,否则轻易不用。

    走在回去的路上,挎着篮子,迎着晚霞,吹着微风,明熙舒适的迷了眯眼。

    无论是方朔的示好,还是村里的说亲,明熙都以太小推脱。

    还有一年就高考了,得抓紧时间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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