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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现在,这个人、居然、愿意、拿起锄头去刨坑?

    决明简直觉得章知风这会儿不会是被哪个鬼上身了,不然怎么可能愿意去刨坑?

    这么想着,决明看看自己手上提着的几个尸体,开始思索究竟是哪个现在占用了自己公子的身体,占用公子身体为自己刨坑,这群强盗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没想到还挺亲力亲为。

    这些人都挺沉,决明提着这些也没空思索太多,将这些强盗摞在棚子的旁边,开口道:“公子,你还记得那个小二吗,我刚刚看他已经自己拿刀自刎了,”说着挠头,“话说回来,刚刚公子你杀人时,怎么没有杀那个小二?”

    章知风拿着锄头的手没停,“他又没有拿刀,我为什么要杀他?你看本公子像是滥杀的人吗?”

    决明连连点头,“那当然像啊!”

    章知风:?你小子有病?

    章知风额头上的青筋跳了跳,咬牙道:“决明,你、给我、过来、一起、刨地!”

    “我数到三,不然我现在就拿土塞到你的嘴巴里,保管你往后三天都不用再吃饭了。”

    “一。”

    “二。”

    决明听到这话当然知道章知风这是要来真的了,连忙从地上拾起一个锄头就准备帮忙,一脸谄媚地对章知风说:“不用不用,公子让我刨土我就刨,不劳烦公子喂我吃饭。”

    说着就开始用力刨土,果然是年轻力壮,小锄头挥得比谁都快,只是——

    站在决明旁边的章知风被决明刨出来的土给溅了一身,章知风按在锄头上的手紧了紧,然后从自己的袖子里掏出一颗鱼眼大小的药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塞进了决明的嘴巴里。

    然后还捂住决明的嘴不让他吐出来。

    决明双眼惊恐,‘唔唔’了半天。

    等章知风松开手的时候,决明已经开始笑起来,而且还是那种一点也不停歇的,‘咯咯咯咯咯’的笑。

    决明一边笑,一边还握着锄头刨地,看上去诡异地很。

    倘若不是什么亲眼看到这一幕,要是真的在什么荒郊野岭遇到这样的怪人,真的得吓得人拔腿就跑。

    一片寂静中,只有偶尔的交谈声,和决明一直都没有停下来的笑声。

    沈怀玉倒是对决明拖过来摞起的尸体若有所思,那些尸体看上去几乎没有什么伤口,衣物也是完好的,胸口处却有一大滩血迹,死状也几乎全部一模一样。

    而且决明刚刚给那强盗灌药的时候娴熟地很,看来这个章知风和决明绝对不是什么等闲之辈。

    但是听他们的语气,也不是像是中原人,怪不得王巍也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号人物。

    ……

    等到将这么多具尸体一一掩埋,也已经卯时,东方已经隐隐有了鱼肚白。

    血腥味和尸臭味终于被掩埋在尘土之下,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

    章知风掸掸身上的灰尘,拿出帕子将自己的指尖一一擦干净后伸了一个懒腰,“这烂摊子,终于收拾完了,真是累死本公子我了。”

    决明整整笑了两个时辰,终于停了下来,再也不敢惹到章知风,一抽一噎地站在旁边,一句话也不说。

    沈怀玉笑道:“辛苦了。”

    早春时期的清晨还带着些薄雾,日头刚出消融了些,光落在沈怀玉的眉梢,隐隐绰绰。

    决明一下子就好了伤疤忘了疼,哑着嗓子道:“沈三小姐说的哪里的话,不辛苦不辛苦,能和沈三小姐一起刨地,我真是倍感荣幸。”

    萍水相逢,总有告别的时候。

    沈怀玉一行人很快就收拾好了东西,踏上马车的时候沈怀玉回首看着这座客栈,褪了色的酒旗依然飘荡在空中,但是现在却再也没有人会出来迎客了。

    等沈怀玉在马车里坐定,王巍也准备好开始驾车时,车厢外面却听到了两下叩击声。

    沈怀玉掀开帘子,只看到章知风坐在一匹白色的骏马上,身穿红色的袍子,赤武般若的面具挂在腰上,面容狰狞。他的脸却被春日里的日光映得熠熠生辉,银质的链子也反射着耀眼的光。

    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①。

    决明在章知风身后朝沈怀玉招手,大声道:“沈三小姐,我和公子也要出发啦,你可一定要一路顺风!等将来有缘再见到你,我一定要带你回我家去吃那里最好的酒楼!”

    章知风也微微俯下身,开口道——

    “沈三小姐,有缘再会。”

    作者有话要说:

    ①:韦庄《菩萨蛮》

    第31章 画舫

    春日的金陵比起京邑,气候要更加宜人。相比于京邑的恢弘,金陵就显得更加精致,处处透着一股子江南气息。

    许南牧在临行以前就已经给了沈怀玉金陵宅子的地址,只需循着过去就行。

    一辆低调的马车驶进阜江巷,年代久远的青石板路发出沉闷的声响。

    阜江巷地处金陵西部,是一个人员密集的大巷,地段繁华却不贵,在这边居住的三教九流人士都有,但是外地人却是很少见到。

    几个老妇看着马车上下来的人,连连咋舌道:“哎哟,哪里来的小娘子,长得这般貌美,真和个天仙一般。”

    “长得和个天仙一样有什么用?哪里不去,偏偏来了金陵…现在的金陵,可不是个好待着的地儿。”另一个老妇咬着瓜子道。

    “要是被那位看见,这小娘子……”

    这话一出,众人就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纷纷噤声。

    沈怀玉看着面前的宅子,看着不大,也很是低调,用来暂时居住再合适不过。

    拿出钥匙开锁推门,才发现里面别用洞天,外面看着古朴,里面却也是下了些巧思在里头的,虽然不大,但胜在精巧。

    沈怀玉手里捏着那块衔鱼玉佩,心中喟叹,时隔几年,没想到自己再次回到金陵,居然是用这样的身份。

    她在此处高中解元,在此处看到了无数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在此处为冤案平-反,也为了饥荒四处奔波,看了无数人间悲剧,而现在的金陵,繁华程度却一如当年乡试一般。

    仿佛两年前的饥荒并未出现。

    金陵暗部一向都是哑叔在联系,距他身死已近半年之久,也不知道现在究竟还剩多少人可以向她传递信息。

    那些金陵暗部基本上都是曾经受过沈怀玉恩惠的人,事到如今也只能一个一个的去找了。

    ……

    金陵的夜晚,花市灯如昼,尤其是秦淮河畔,上面的画舫到了夜晚更是热闹,船柱上雕龙画凤,巧夺天工,灯笼热热闹闹地挂在船头。灯光映在秦淮河上,波光粼粼,美得不可方物。

    漂亮的花娘穿着抹胸裙衫,上面罩了一件薄如云雾的大袖衫,叮叮当当的首饰挂在雪白的脖颈和手臂上,站在船头或是和客人调笑,或者是挥着帕子邀请过路人上来吃酒。

    被香风扫过的少年郎君,自然是羞红了脸。

    花娘若是碰到这样的郎君,便会吃吃地笑了起来,扫起来的袖子几乎要抚到郎君的脸上去。

    此时的一间画舫内,藕荷色的纱帐随着风微微飘扬,珠帘也被吹出叮叮当当响的声音,壁上挂着壁扇,上面画的正是秦淮夜景,精致繁复的内饰处处透着一股奢靡的气息。

    说来奇怪,其他的隔间内都有客人和花娘的调笑声,喝酒吟诗,再配上几个花娘是最惬意不过,可是这间最为上等的隔间里,只有偶尔的玉箸碰杯声,就再无其他声响。

    有个花娘听了鸨母的吩咐,前来给这个隔间里的公子送饭菜,来之前被千叮万嘱这个公子不是个好惹的,来这里几天了,想要勾上他的花娘也有好几个了,各个都是掩面出来的。

    听到鸨母的叮嘱,花娘表面应和,实际上却有些不以为然。

    她坐在铜镜前,看到自己脸上细细描了花钿,花容月貌的脸,再加上柔软的腰肢和丰盈的胸脯,暗粉色的大袖衫罩在罗裙外面,更加显得风情万种。

    多少嘴上说着坐怀不乱的郎君,看到这不盈一握的腰肢还不是败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

    那些个花娘被赶出来的,定然是姿色不如自己的,或者猴急的让公子失了雅兴的。

    这么想着,花娘理了理自己的发鬓,看看了自己的表情并无差错以后便进了那最上等的隔间。

    这间隔间视野开阔,可以一览秦淮河全景,能在这里用饭喝酒的,哪个不是一掷千金的贵公子?

    而此刻,花娘却觉得这日日夜夜看着的秦淮夜景也无甚可看的,完全比不上面前坐在台子上,抛着葡萄玩的贵公子来得惊艳。做花娘这一行,成日里见过的男子何止千万,俊俏的,貌丑的,年老的,年轻的样样都有。

    但这位贵公子却还是让花娘呼吸一滞。

    花娘调整好呼吸,步态婀娜地向他走去,放下盘子以后葱白的手指在盘沿轻轻地拂过,那叫一个风情万种、欲说还休。

    这一招简直屡试不爽,花娘几乎没有失手过,自己的这双手软若无骨,指尖用凤仙花染了一个漂亮的颜色,加上白皙的手指,哪个公子会不喜欢这样一双手,定然会抬眼看她的。

    可是花娘摩挲了很久,盘子都要被摸出油来了,这个贵公子还是在专心致志地玩着葡萄,对自己这个大活人视若无睹。

    花娘觉得有些不自在,肩膀微微动了一下,轻柔的大袖衫从肩处滑落,雪白的胳膊和肩颈露出了大半。这初春也还是有点冷的,这大袖衫虽然薄,但也聊胜于无。

    她含羞带怯道:“公子,这葡萄阿奴可以剥了喂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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